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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北京在香港難以推進國家安全立法?

上月,香港警察和抗議者爆發的一次衝突。

 

上月,香港警察和抗議者爆發的一次衝突。LAM YIK FEI FOR THE NEW YORK TIMES

北京中國政府周三敦促陷入困境的香港行政長官支持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立法的努力。數月來,香港一直受到反政府抗議活動的困擾。問題是,執政的中共提出的方案並不明確,可能難以執行。
中共希望這種國家安全立法能夠阻止香港的動亂,中共的權威已經受到了挑戰。但香港的政界人士對可能引發更激烈抗議的安全立法興趣不大。許多專家也懷疑,北京能在多大程度上直接將自己的意願強加於香港的法律體係,而又不會嚴重危及當地人和國際上對香港特殊地位的信任。

周三,中國負責香港政策的副總理韓正在北京會見香港最高官員林鄭月娥時發出了最新警告,要求結束困擾香港已經22周的抗議活動。
在香港鳳凰衛視播放的會見畫麵中,韓正對林鄭月娥說,這種極端的暴力破壞活動在當今世界,在任何國家和社會都是不能容忍的,不能接受的。
韓正重申了中國國家主席、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周一在上海對林鄭月娥表達的支持。

但他強調中央政府不能容忍抗議活動,並將其描述為自1997年中國從英國收回香港主權以來,這個地區出現的最為嚴重的局勢。
止暴製亂、恢複秩序仍然是香港當前最重要的任務,韓正說。
他提到了中共上周宣布的在香港建立健全國家安全製度的計劃,並明確地補充說,這個想法已經得到支持。
我注意到社會對此高度關注,反響熱烈,他說。

對於可能引發更激烈抗議的安全立法,香港政界人士興趣不大。

對於可能引發更激烈抗議的安全立法,香港政界人士興趣不大。LAM YIK FEI FOR THE NEW YORK
TIMES

自抗議活動開始以來,中國政府一直在尋找與其措辭強硬的立場相匹配的有效政策。這個問題可能會令推出覆蓋整個香港地區的國家安全措施的努力受阻,或者付諸東流。
今年早些時候,中國曾暗示可能會派軍隊到香港幫助結束抗議活動,但這個想法不了了之,專家和許多香港人認為這種做法不現實。

中國的宣傳機構一直把抗議者描述為外國敵對勢力的傀儡,對林鄭月娥宣布將正式撤回引發不滿的《逃犯條例》修訂似乎沒有準備。
中央政府多次表示支持香港警隊的工作,香港警方一直在用催淚瓦斯、高壓水槍,有時甚至是實彈驅趕蒙麵的抗議人群,但收效甚微。
在中國大陸,習近平已迫使中共控製的立法結構作出了意義深遠的變化。但一些專家表示,香港源自英國的法律體係,可能會讓中國大陸把針對國家安全犯罪的法律直接強加於香港的任何企圖複雜化,甚至受挫。

林鄭月娥內閣中親北京的成員葉劉淑儀說,她預計林鄭在國家安全立法方麵不會取得多大進展。葉劉淑儀在2003年擔任香港保安局局長期間,政府曾試圖推出這種立法,但未能成功。
這不是一件很快就能發生的事情,葉劉淑儀談到推動國家安全立法的新措施時說。但這顯然是中國領導人心頭的一件大事。
最近幾天,香港在習近平和其他領導人心頭是件多大的事情,已變得一目了然。

上周,中共領導人批準了一係列加強政府治理能力的提議,其中一個說,中國將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製度和執行機製。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麵臨著平息抗議,以及在國家安全立法上合作的壓力。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麵臨著平息抗議,以及在國家安全立法上合作的壓力。LAM YIK FEI FOR THE NEW
YORK TIMES

周二發表的四中全會公報全文中,還有支持香港警隊、加強旨在促進愛國忠誠教育的提議,但中共沒有公布計劃細節。
長期以來讓中國官員不滿的是,香港一直無法通過安全立法。奠定香港在中國特殊地位的小憲法《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

但在經曆了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動蕩之後,香港的領導人和立法會議員們可能不願使用第23條,位於中國東南沿海的廈門大學研究香港問題的法學教授魏磊傑說。
這條路被堵死了,他在電話裏表示,阻力重重。
不過,中共領導人上周的決定點燃了一些人的期待,他們認為習近平可能會推動林鄭月娥或其繼任者製定一部國家安全法。

中國官方新聞媒體的評論呼籲迅速采取行動,忠實中國的香港評論員也有同樣的表示。
顧敏康是在中國南方湖南省一所大學任教的研究香港法律的中國學者,他在電話中說,如果香港不能自行立法,拖的時間太久,那也說不過去。
顧敏康和其他專家及政界人士認為,如果林鄭月娥或其繼任者不能讓香港立法會通過國家安全立法的話,中央政府可能會通過強加於香港的國家安全立法。

盡管選舉法確保了香港立法會由親北京的議員主導,但他們在有爭議的安全立法上可能會搖擺不定,就像一些人在2003年那樣,他們的動搖導致了那次國家安全立法的失敗。

8月,在與香港接壤的深圳,某體育中心裏的裝甲車。

8月,在與香港接壤的深圳,某體育中心裏的裝甲車。LAM YIK FEI FOR THE NEW YORK TIMES

一些專家認為,根據《基本法》第18條,中央政府通過增加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有權強製施行針對香港至少某些安全威脅的法律。
但其他專家說,在香港強行實施任何針對政治顛覆和類似罪行的法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研究香港法律地位問題的專家賈廷思(Danny
Gitings)在接受電話采訪時說,《基本法》明確表明,製定涉及重大國家安全罪行(如叛國、尋求脫離國家)法律的權力屬於香港立法會議員。
他說,即使中央政府想列入《基本法》附件中的法律,也必須得到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或立法會的批準才能生效。這個步驟可能被證明在政治上具有煽動性,而且這種法律可能會在香港的法院受到挑戰。
僅僅寫入《基本法》是不夠的,賈廷思說,還必須經過當地的程序。

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可能會擊穿這種法律擔憂,賈廷思說。但采取該步驟可能會引發抗議,並動搖全球對香港作為一個金融中心的信心。
中國法律學者魏磊傑說,如果中央政府為強行實施安全立法,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的話,香港局勢就會到不可收拾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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