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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的“罪”:瞞報財產?被律政司官員指踐踏司法(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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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與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右)與2018年1月8日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

香港的律政司是政府最高的檢察官,但林鄭月娥政府的律政司鄭若驊從上任至今,涉嫌知法犯法的醜聞不斷,首先是她與丈夫潘樂陶合共擁有的物業因為違章建築被告上法院,法院裁定鄭夫有罪但鄭無罪;到了上周,蘋果日報踢爆,上任前從事商業仲裁的鄭若驊,上任後卻涉嫌隱瞞港府,仍有參與三宗仲裁案,不但並非“已完成審理”,她上任時甚至未開始正式審理;最新一宗是明報30日刊登的一篇調查報道,直指鄭夫購買兩項物業但鄭無申報其中一個物業,涉嫌“避稅”逾千萬元。麵對指控,鄭若驊又以一貫的姿態否認,聲稱自己無實際利益。廣告

根據明報的調查報道,鄭若驊去年7月申報利益,除自己擁有的4個單位,亦有申報丈夫擁有的屯門獨立屋(即被裁定擁有違章建設罪名成立的物業);但經查發現,鄭夫潘樂陶去年10月及12月共斥資逾1.6億元港幣,新購入兩個位於半山的豪宅,鄭若驊並無向行政會議及政府更新申報。其中位於羅便臣道的複式單位,丈夫疑以公司轉讓方式購入,潘於交易後任公司唯一董事,估計因而“避稅”至少逾千萬元。由於該公司由離岸公司持有,公眾無法得知股東身分。

鄭若驊29日晚透過新聞秘書回覆,相關物業由於並非由律政司長實際擁有,司長亦沒有實際利益,按照規定毋須申報。至於相關的離岸公司,鄭若驊稱並非該公司的股東或董事,亦沒有實際利益。律政司長一直按照規定,就其作為政治委任製度主要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作出相關的申報。潘樂陶則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現時載於行政會議及律政司網站的兩份申報文件,均是鄭若驊去年7月作出的申報,當中披露鄭若驊以公司及個人名義,持有4個本地住宅及工廈單位,亦有申報丈夫潘樂陶持有的屯門海詩別墅獨立屋。不過明報發現,潘樂陶去年底斥資逾1.6億元,先後購入兩個位於半山的豪宅,包括去年10月,潘以個人名義買入雅賓利大廈(The
Albany)一個低層單位連車位,作價8980萬元,由於他非首次置業,須繳付樓價15%印花稅,涉及1347萬元。

潘樂陶去年12月再購入羅便臣道一個中層複式單位連兩個車位,該次交易疑以公司轉讓、即俗稱“買殼”方式購入,業主為“保奇有限公司”,注冊紀錄顯示,潘樂陶去年12月5日成為該公司董事,而兩名前董事則同日辭任,單位原本的按揭亦於前一日解除,交易後潘樂陶是公司唯一董事,公司注冊地址亦更改為安樂工程集團的辦公室地址。該公司唯一股東是一間英屬處女群島注冊的離岸公司,股東身分不詳。

公開資料並未載有該宗交易資料,市場消息則稱涉事單位去年以7880萬元易手。明報根據現行印花稅機製推算,若潘樂陶以公司名義正式買入該單位,須繳付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及15%的買家印花稅,合計約2364萬元稅款;假若潘以個人名義正式買入單位,則須繳付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即約1182萬元。這意味潘樂陶以轉讓公司方式購入物業,“避稅”至少逾千萬元。

按行政會議利益申報製度,律政司長身兼行會成員,須申報自己擁有實際利益、但由包括配偶或公司名義擁有的土地及物業,若登記利益有變更,須在變更有效日期起計算14
天內作通知。而潘樂陶去年底購入兩半山單位至今近半年,未見鄭若驊更新利益登記冊。

明報同時翻查特首、政務司長及財政司長個人及其配偶的公司及物業現況,未見無申報的交易。兩名司長及特首,均有就配偶擁有的物業作出申報,不論是自住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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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律政司旗下一群監控官員使用官方信箋向全港市民發公開信,痛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其身不正,處理公眾活動案件時“主要考慮政治因素”,“視檢控守則如糞土”。公開信同時又斥責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渾忘專業知識未能把好檢控關口任由鄭若驊踐踏司法。這是繼不久前律政司旗下20個律師批評律政司無視指責的獨立性而向政治取態傾斜,律政司內部更嚴重的一次內部分裂。

在7.28中、上環的衝突後,當局隻花了兩天時間就完成取證工作而向被捕的49人控告其中44人嚴重的暴動罪名。對當局如此無視司法應當程序,一批代表律政司部分檢控人員利用律政司的信箋,向全港市民發公開信,痛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其身不正,處理公眾活動案件時“主要考慮政治因素”,在沒有充份證據下堅持檢控,是“視檢控守則如糞土”,又斥鄭隻向特首林鄭月娥叩頭,是愧當律政司司長。

據網媒立場新聞引述消息人士表示,至少有五位檢控官,包括高級檢控官同意發出該公開信。消息來源指,基本上鄭若驊一言堂、一麵倒撐警,而因應近期反送中運動,鄭若驊及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現在每周都有與警方開會。

該公開信的信頭為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並強調陳述“隻代表部分檢控人員”,沒有署名,但以律政司信箋發出。公開信指出檢控最重要的兩項原則,是檢控前必須考慮是否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及檢控是否合乎公眾利益。公開信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似乎忘記以上原則”。

公開信批評鄭若驊“其身不正,又不是刑事法專才”,在處理牽涉大型公眾活動案件時,“主要考慮政治因素”,質疑她在沒有充份證據,沒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或不乎合公眾利益之下堅持檢控,是“視檢控守則如糞土”。公開信又斥梁卓然曾被法庭裁定為不誠實證人,又指他被鄭若驊踐踏,不能做好把關工作。

這些檢控人員斥,鄭若驊及梁卓然在大是大非議題上,隻會背誦範本對答以搪塞傳媒質詢,對內亦沒有安撫和穩定人心,“他們從來沒有真誠麵向法律界和廣大香港市民。鄭隻懂向特首叩頭,梁鄭他們都愧當刑事檢控專員和律政司司長這職銜”。

公開信指721警黑勾結事件令所有人震驚和憤慨,香港法治麵臨前所未有的衝擊,他們支持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他們認為需要一個有良心、有原則的人擔當律政司和刑事檢控專員。

早前部分刑事檢控科律師向市民發公開信,指
7月21日元朗襲擊讓他們看到社會秩序崩潰,“部份執法者與暴徒狼狽為奸,我們無論如何中立都已經不能再保持沉默”,要求政府明確撤回修例,廣泛諮詢法律界和市民,並譴責任何一方使用暴力,又指理解廣大市民對政府充耳不聞感到憤怒,“我們都是香港人,我們都有參與遊行,我們同樣感到憤怒!”

法律界團體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今早(1日)接受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電話訪問時表示,上述公開信指控非常嚴重而如情況屬實,“
律政司長已嚴重地破壞法治”。他解釋,如律政司檢控主要考慮政治因素,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則將會崩毀。

在該節目的聽眾打電話環節中,多名聽眾質疑當局僅用了兩天時間就決定控告44名示威者暴動罪,是把司法當做兒戲。

另一名聽眾同樣質疑政府對法治破壞更加大。聽眾何先生形容,目前示威浪潮是民變,不是為了利益財物去破壞,如社會不滿成為主流,由少數人刑事檢控多數人,“政府是破壞法治,不是保護法治”。他質疑警方對示威者高調執法,但對警員自身違法行為,卻沒有高調執法。

華客網:鄭若驊的“罪”:瞞報財產?被律政司官員指踐踏司法(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