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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大麻合法化才能讓它像使用煙酒一樣更安全?

作者 | Moreless

編者按:今年4月1日,美國眾議院通過了聯邦層麵在全國範圍內大麻合法化的法案,這條新聞再次引起了海內外眾多華文社區媒體的討論。雖然其後續能否在參議院通過還是未知數,但一直被視為毒品的大麻到底是否危害,危害有多嚴重?我們又應該如何結合美國的社會環境及種族曆史來看待這一改變?

大麻的使用曆史已經有上千年,比如在中國最早的醫書《黃帝內經》和《神農本草經》裏都有對大麻的描述。《黃帝內經》中記載了大麻“可除罪孽”、《神農本草經》中又說“麻賁多食,人見鬼,狂走,久服通神明…”。在古書中對大麻的描述,主要在於其精神層麵的意義,而不是藥用價值。

在古埃及,大麻是有助於分娩活動的物質。古埃及人會把大麻放進蜂蜜裏麵,把混合製成的物質倒進陰道刺激宮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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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麻合法化的州,深綠為娛樂用大麻合法,淺綠為醫用大麻合法

而美國大麻合法化的曆程由來已久,已經經曆了數十年。美國已經有20個州和特區,將娛樂用大麻合法化,而在聯邦一級,娛樂用大麻還是不合法。

根據1970年《受控物質法》(CSA),使用和持有大麻在聯邦法律下屬於非法行為。在法律中,大麻被列為附表一類物質,被確定為具有很高的濫用可能性,而且沒有公認的醫療用途,因此甚至禁止該藥物的醫療使用。但盡管如此,許多州已經合法化了對大麻的醫療和娛樂使用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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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新澤西娛樂用大麻合法化,在新澤西州的大麻藥房Rise Paterson外排隊的人流

目前,娛樂性使用大麻已經在 18
個州、關島、北馬裏亞納群島和華盛頓特區合法化。除華盛頓特區外,在可以合法擁有大麻的地區,大麻的商業買賣也已合法化。但是東部這樣的州比西部地區還是要少,新澤西州是東海岸不多的幾個這樣做的州之一。紐約在2021年將娛樂性大麻合法化,並將在今年(2022)晚些時候開始可以合法銷售大麻。

大麻的合法化最新進展

眾議院在2022年4月1日這天通過了在全國範圍內將大麻合法化的立法,取消了對任何製造、分銷或擁有大麻的人的刑事處罰。

議員們基本上按照黨派路線劃分通過了該法案,票數為220–204,其中三位共和黨人加入了除兩位民主黨人之外的所有支持行列。

投票支持該法案的三名共和黨人是眾議院議員馬特-蓋茨(Matt Gaetz)(佛羅裏達州)。馬特-蓋茨(Matt
Gaetz)、布萊恩-馬斯特(Brian Mast)和湯姆-麥克林托克(Tom
McClintock)(加利福尼亞州),而民主黨議員亨利-奎利亞(Henry
Cuellar)(德克薩斯州)和克裏斯-帕帕斯(Chris Pappas)(新罕布什爾州)投了反對票。

這項立法被稱為 《大麻機會、再投資和免責法案》(Marijuana Opportunity Reinvestment and
Expungement (MORE)
Act)”。除了在聯邦一級將大麻非刑罪化之外,該法案還將從人們的記錄中刪除以前因大麻定罪的程序,並對大麻產品的銷售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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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推特

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在隨後的發言中說:“這項具有裏程碑意義的立法是近期曆史上最重要的刑事司法改革法案之一。”

佩洛西說,這項立法將為
“那些因刑事定罪的殘酷、不公平後果而受到傷害的人伸張正義”,為人們參與該行業提供機會,並在聯邦一級將大麻非刑罪化,”這樣我們就不會重複我們過去的嚴重錯誤。”

但是,目前還不清楚一項使大麻廣泛合法化的法案能否在參議院獲得必要的60票來推進。

大麻危害到底幾何?合法化的主要利弊是什麽?

圍繞大麻合法化的問題,華人社區內出現的最大的爭議和擔憂是:大麻本身到底危害多大,合法化後的弊端又到底多少。大麻是一種獨特的精神活性物質。戒毒專家說,其在傳統意義上是歸為傳統毒品,但在國際上是被歸為致幻劑。

反對使用大麻合法化的人強調,大麻是毒品,短期會產生快感,但長期使用會使人上癮,對人的神經係統造成傷害,引起失眠,易怒,嘔吐,產生幻覺等。且會造成精神萎靡,意誌力低下,從而產生許多社會問題,如酗酒,賣淫等等。

而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則主要認為,大麻作為毒品,毒性很弱,其危害並不比香煙和酒精大。香煙和酒精無處不在,而吸食和交易的大麻的人就被判刑入獄實在是不恰當。更何況還有禁止大麻的執法成本與非法販毒引發的犯罪行為的增長對社會的危害。

說大麻的危害小於酒精,也不盡然。因為酒精和大麻對人體造成的傷害是不同的。大量飲酒會造成酒精中毒,甚至導致死亡。其他酒精造成的傷害,例如醉酒以後酒駕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傷殘,會對他人造成傷害。而大麻的毒性是慢性的,不會使人致死。但是長期使用會傷害神經係統,使人精神恍惚,萎靡不振。造成精神健康方麵的問題。

雖然大多數使用過大麻的人都不會長期使用,造成依賴,但是一旦上癮就比較難以戒除毒癮。所以對於意誌力比較薄弱的青少年,要尤其注意引導。

因此,大麻合法化爭議的焦點就變成了如何權衡合法與非法的利弊。大麻使用對個人,家庭,社會確實造成一定傷害。但其危害與禁止大麻使用的執法費用和非法販毒引出相關的犯罪行為對社會造成危害相比哪個更大呢?對青少年防毒教育頗有研究的張小彥博士認為,“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強調大麻對使用者和他人的危害小於酒精和吸煙,合法化後政府可以征稅,同時減少禁止大麻所需的執法費用,財政上對政府有好處。這可能正是近年來支持大麻合法化運動能在美國形成趨勢的內在原因”。

大麻也是右翼媒體用來妖魔化民主黨的一個常用武器,網上關於大麻的謠言橫行。這些謠言往往利用華人社區“”聞毒色變”的恐懼心理,常常過於誇大大麻的危害和合法化後的弊端,關於大麻合法化的背後動因則隻字不提。

造謠號文章中的一張謠言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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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號上發的這張賀錦麗吸大麻的照片是假的。是一張合成圖片。2020年大選期間為了汙名化賀錦麗,這個公號就已經造過這個謠言了,說賀錦麗在競選演講時在台上點燃大麻。此謠言在大選期間早就辟過謠。1年半以後還拿出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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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照片其實是後期加工照片,原始出處為《美聯社》攝影記者達勉·杜瓦葛尼斯( Damian
Dovarganes)於2015年1月30日拍攝的新聞照片。原始照片中,賀錦麗手中沒有大麻或其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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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照片可見於2015年洛杉磯時報的一篇報道,https://www.latimes.com/local/politics/la-me-lying-prosecutors-20150201-story.html

原始照片上並沒有拿著一根煙。

大麻合法化才能讓它的使用更安全

對支持大麻合法化的許多人來說,這是我們要做出對自己負責決定的一種體現。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並承擔後果,而不是要讓別人來決定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這就牽扯到叫做“消極自由”的概念。

消極自由(negative
liberty,區別於積極自由)指的是免於他人幹涉的自由。消極自由主要關注的是個人自由,消極自由通常假定已經處於自由狀態並維持現狀,消極自由如托馬斯·霍布斯所說:「一個自由的人能用他的力量與才華來做他能做的事而不受到阻礙」。

對身體有害的物質有很多,比如吸煙會上癮,喝酒也可能上癮。上癮以後就會對身體有害。吃醃製或者煙熏的食品,也會對身體有一定的傷害,但是吸煙喝酒都沒有被法律禁止,而是要達到法定年齡才可以使用。

作為類比,吸煙可以導致肺癌、削弱人體的免疫係統,以及可能導致精神疾病。但是如果想要解決吸煙的不良後果,為什麽不禁止煙草?吸煙是每年超過48萬美國人死亡的原因,但幾乎每個加油站和便利店都在出售香煙。

煙草遠不是唯一被證明有負麵影響的合法藥物。酒精是美國文化的主食,但每年有超過10萬名美國人死於與酒精有關的疾病。酒精和煙草都是明顯不健康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應該被禁止。以健康為由禁止某種物質最終是荒謬的家長式做法,但如果我們要這樣做,我們應該誠實地說明哪些毒品的危害最大。

從1970年到2018年,對大麻潛在益處的研究在聯邦是非法的,並且仍然受到嚴格的監管。即便如此,研究人員繼續發現該藥物的積極用途,包括治療從創傷後應激障礙到處方藥成癮的各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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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amurphylegal.com

所以大麻的使用,也可以以酒精和煙草作為參照,到了法律規定的年齡才可以在規定的場所使用。而合法化允許以更安全的方式使用大麻,例如作為食用添加劑或醫療目的而使用,這在合法市場中占的份額越來越大。

大麻非罪化如何演變成一個種族正義問題

在美國這個國家,大規模的刑事化以大麻在內的毒品為主要驅動因素。每年有成千上萬的人,因大麻被逮捕而影響了他們的生活。其中的大多數是非裔和拉美裔。這主要來自於上個世紀被稱為毒品戰爭的運動。

“毒品戰爭(war on
drugs)”,指的是1970年代,尼克鬆政府掀起的一場運動。20世紀60年代,隨著嬉皮士風潮和反戰思潮的流行。毒品成為青春叛逆、社會動蕩和政治異議的象征。為了打擊毒品,政府於是停止了評估其醫學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科學研究。

1971年6月,尼克鬆總統宣布
“向毒品宣戰”。他大幅度地增加了聯邦毒品控製機構的規模和存在,並推動了諸如強製判刑和不敲門逮捕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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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nationofchange.org

尼克鬆的一位高級助手約翰·埃利希曼(John
Ehrlichman)後來承認:“你想知道這到底是怎麽回事。1968年的尼克鬆競選,以及此後的尼克鬆白宮,有兩個敵人:反戰左派和黑人。你明白我在說什麽。我們知道,我們不能讓反對戰爭或黑人成為非法行為,但通過讓公眾將嬉皮士與大麻聯係起來,將黑人與海洛因聯係起來,然後將這兩種行為嚴重定罪,我們可以擾亂這些社區。我們可以逮捕他們的領導人,搜查他們的家,解散他們的集會,並在晚間新聞中夜夜詆毀他們。我們知道在毒品問題上我們在撒謊嗎?當然知道。”尼克鬆暫時將大麻列入附表一,這是限製性最強的一類毒品,等待他任命的由賓夕法尼亞州共和黨州長雷蒙德-沙弗領導的委員會進行審查。

1972年,該委員會一致建議將擁有和分銷個人使用的大麻非刑事化。尼克鬆無視該報告並拒絕了其建議。

大規模刑事化,也是為了給監獄創收。美國政府因無力對大量被監禁人員進行有效管理,就利用公權力將監禁事務外包給私營企業。而持有毒品,是很合理的逮捕的理由。

相關閱讀:美國已經擁有全世界最大規模的監禁人口,為什麽我們仍然不能感到安全?

1986年針對可卡因的不合理刑法:

國會在毫無任何科學根據的基礎上,通過法案聲稱塊狀可卡因比粉狀可卡因更危險有害。針對毒品犯罪,該法案規定擁有5克低純度塊狀可卡因毒販的最低量刑標準為5年無假釋刑期,但吊詭的是,對擁有500克高純度可卡因粉末的毒販采取同樣的量刑標準。這樣不分差別的最低量刑標準最終導致了大量參與販毒活動的低級毒販,如街頭小販、線人等被大量送入監獄,而參與製毒以及大量販毒的高級別毒販卻無法得到相對應的懲處。然而當時的美國國會在出台這項法律時,卻聲稱該法律旨在打擊“主要的製毒、販毒者”。在該法案推行4年後,非裔美國人的平均毒品刑期從原本比美國白人高出11%,躍升至49%。毒品問題進而又摻雜了種族問題,美國的司法體係讓打擊毒品變得愈加複雜化和困難化。這項舉措,導致大量的低收入者因為吸毒被抓,而有錢的販毒者則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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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翔說過,法律追求的目標就是公平和正義。而 這個法案一點都不公平。

後來的大麻非罪化,也可以看作是從針對少數族裔的毒品戰爭運動中走出來的反動。

毒品戰爭,這場戰爭首先不是為了增加公共安全。大麻合法化是朝著結束毒品戰爭邁出的重要一步,而且宜早不宜遲。

大麻合法化必然伴隨著免責,對受執法傷害最大的社區進行再投資,限製警察如何與他們懷疑有大麻犯罪的人互動,為那些不能在其住所吸食的人提供合法的非公共場所吸食大麻,禁止將有大麻犯罪記錄的人驅逐出境。

三分之二的美國人讚成合法化,這在所有年齡組和政治派別中都有多數人支持。皮尤研究中心去年的民意調查顯示,高達91%的美國人支持至少是出於醫療目的的大麻合法化。

今天,過度刑事化的社區仍繼續受到這個國家毒品法律的影響,即使在已經實現大麻合法化的州,因大麻犯罪而被捕的人數看起來在下降。但是這種合法化並沒有消除非裔和拉美裔在這些州因大麻犯罪而被捕的不合理的比率。事實上,許多州的非裔和拉美裔人因大麻被捕而受到影響的比例上升得更快。在華盛頓特區的非刑事化兩年後,非裔因公開使用大麻而被捕的可能性仍比白人高11倍。

執法是司法改革的關鍵因素之一。當涉及到毒品司法改革時,警力的使用,更正確地說是過度使用警力,是有色人種社區遭受不公正待遇的根源所在。必須要逐步解決,並最終達到消除刑事法律係統中每一步的結構性種族偏見。大麻合法化措施必須將公平作為其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以避免繼續傷害當事人,並解決多年來將大麻定罪帶來的困難和恥辱。

結論

對於大麻的危害程度,還存在一定爭議。最主要的爭議是這個危害是否比酒精和煙草大,目前的科學研究與數據似乎還不充分。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主要認為其危害並不比酒精和煙草的大,但是吸食和持有大麻卻被當成犯罪是不公平的,尤其對非裔和拉美裔不公平。曆史上也存在過通過大麻和毒品大規模抓有色人種來給監獄創收的現象。幾十年的大麻非罪化,就是對這段不堪曆史的反正,也是人們嚐試理性的分析大麻合法化的利弊的結果。

同時,大麻和性少數也是右翼最喜歡拿來汙名化左翼的“兩隻棍子”。但是,大麻非罪化,並不意味著我們要忽視大麻的危害性。相反,我們對其危險性應該始終提高警惕。大麻合法化的利弊分析應該更多回歸一個科學問題,而不是將作為一個政治武器。我們希望於通過大麻非罪化,讓大麻像現在未成年人與成年人使用酒精和煙草一樣,各自有著詳細的規定,讓大麻更具體的危害性在陽光下得到更多深度的科學研究,更多的教育與普及,受到更多公共監管,從這個意義上實現比將它扔入非法的禁地,也是犯罪更易滋生的陰影裏更安全。

參考鏈接:

https://thehill.com/news/house/3256370-house-approves-bill-legalizing-marijuana/?rl=1

https://www.cato.org/blog/libertarians-have-been-right-about-marijuana-legalization-thus-far

https://www.aclu.org/blog/criminal-law-reform/drug-law-reform/marijuana-legalization-racial-justice-issue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egality_of_cannabis_by_U.S._jurisdiction#Legalization_timeline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4763

https://m.thepaper.cn/yidian_promDetail.jsp?contid=7950476&from=yi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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