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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治民”控製社會 中國各地“法理民兵”應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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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紛紛成立法理鬥爭民兵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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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廣東及湖北等地人民武裝部最近發出《通知》,打算組建“法理鬥爭民兵排”。但《通知》並未說明意圖,而上海市靜安區武裝部的通知則表示,嗯。“組建法理鬥爭排是為了支援網絡空間力量”。學者認為,未來民兵將擁有執法權,以達到“以民治民”的目的。

本周一,廣東省東莞市司法局發出的《關於組建法理鬥爭民兵排的通知》,其中寫道:“擬成立法理鬥爭民兵排,並於5月底以前報市屬機關武裝部。還稱“現向全市律師事務所征集18名律師或律師助理加入民兵組織。征集人員條件:年齡18至45周歲,身體狀況良好。共產黨員,退伍軍人優先考慮。”

上述《通知》在網上熱傳,引起了中國法律界人士的關注和各種解讀。中國刑法專家莫少平律師周三接受本台采訪時說,他從未聽說所謂法理鬥爭的表述:

“‘法理鬥爭’是一個生造出來的詞”,我從未聽說過‘法理鬥爭’的表述。就我所知,也沒有看到任何法學詞典上有關於法理鬥爭這個詞條的解釋,全是新造的一個詞。如果從另一個角度解釋,法理上的不同理念可以相互之間辯論、爭論,如果將此認為是法理鬥爭,還是一個新造出來的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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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圖:廣東省東莞市司法局一份《關於組建法理鬥爭民兵排的通知》,引發學界熱議。
右圖: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武裝部發出征選基幹民兵通知。(網民提供)

既想進行鬥爭又要以法律為工具

莫少平認為,對法理有不同理解可以辯論,但是創造法理詞匯,則非常荒謬。

北京政治獨立評論人查建國認為,所謂法理主要體現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學理,比如公平正義、自由平等、人權及法律之上,而“鬥爭”一般反映在人治社會:

“這種人與人之間緊張激烈的矛盾、緊張關係。所以是‘法理鬥爭’都是新編造,瞎編造的詞。他想進行鬥爭,又想以法律為工具,又沒有具體的法律依據。所以中國就是這樣,想搞人為的人治的鬥爭,還要披上法律的外衣。”

此前的3月28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武裝部也發出《關於組建街道基幹民兵法理鬥爭排的通知》,說賦予江寧路街道組建作為網絡空間支援力量的法理鬥爭排共計20人的編組任務,原則要求從街道從事法理工作、法理專業畢業以及為街道提供法理谘詢和服務的法理工作者隊伍中遴選,黨員、退伍軍人優先,年齡在45周歲以下等等。

中國政治學者郭文浩認為,政府將執法權下放到基層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信號。他對本台說,過去執法權隻限於縣級或以上政府或執法機構:

“現在執法權已經下放到鄉鎮街道,就是本身不具備法律知識的或執法權力的機構被賦予執法權之後,就會存在著普遍的濫用執法權的現象。而且這種現象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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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紛紛成立法理鬥爭民兵排 (微博)

郭文浩認為,目前國內政治發展趨勢正朝著全麵“文革化”方向發展,包括民兵執法時發生嚴重問題,官方無需承擔責任。他說:

“給人感覺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荒誕的編製出現,在中國的人事架構裏麵不會出現這麽一個編製。這個法理鬥爭小組類似於我們看到的臨時工,而是政府授予他們幹壞事以後,可以不承認。”

加強維穩力度提升管控力度

民兵歸屬各地政府武裝部領導。甘肅文史學者張平告訴本台,新組建的“法理鬥爭民兵排”類似於文革時期的基層民兵,他們可以隨時執行政府命令,甚至是武裝行動:

“授予民兵很大的執法權,等於是軍警之外的預備武裝力量,而且比警察和武警的自由度更大,這是屯兵,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此舉就是為了防止發生民變,以民治民。現在有一個詞叫社會管控。”

張平說,政府這樣做無疑是要加大對社會管控的力度。

4月28日,甘肅省平涼市莊浪縣發出《關於印發的通知》中,涉及民兵排的提法是,按照戰時有需求,加強維穩處突和快速反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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