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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哥看到個消息,有網友爆料說上海一個孕婦買雞蛋送鄰居被舉報了。
哥當時沒立刻說這個事兒,是抱著再觀望觀望的態度,結果很快有後續了。
最初,爆料者稱這位孕婦買了 30 個雞蛋花了 30 塊錢,然後勻了一些給鄰居,雖說是勻,但孕婦並沒有收鄰居們給的紅包。
按理說應該是個暖心新聞,但事情開始向著奇怪的方向發展了。
爆料人稱誌願者自己賣的雞蛋是 30 個 40
元,所以舉報了該孕婦,並且和一位疑似防控辦的工作人員半夜上門沒收了雞蛋,要求孕婦寫保證書。
聽著視頻裏孕婦逐漸聲嘶力竭的聲音,哥真是有些揪心。
隨後,辟謠出來了。
當事誌願者火娃(化名)稱,上門沒收雞蛋是因為小區當天接到了通知,靜默管理期間禁止團購,而孕婦的雞蛋被防控辦認定為團購商品,擔心對小區防疫造成影響。
讓孕婦寫的也不是保證書,而是承諾書。

放大仔細看看,標題看起來確實更像是 ” 承諾書 “。
舉報人也不是他,而是其他居民。
”
我們當時隻是告知這個需求,也沒有強製執行,我們也沒這個權力,也沒有過激的言語,但孕婦情緒比較激動,防控辦讓我們先回去。而且這個事兒不是我舉報的,我也沒有賣
40 元一板的雞蛋。當誌願者期間,我和家屬也沒組織過團購,也沒有對接供應商賣過物資 “,誌願者火娃如此解釋。
因為疫情防控,最近但凡進該小區的物資都要在門口進行消殺,著急吃的外賣消殺 1-2 個小時,其他物資要消殺 2-4 個小時。

一位收到雞蛋的鄰居說,因為其他地方買雞蛋可能要 40-45 元,他們聽說孕婦 30 塊錢就買到了,也想要。
所以孕婦勻了一些雞蛋給樓上樓下的鄰居,”
大家都是一個樓的,她本來說送,但大家不好意思白吃人家的,就在群裏給她發紅包,她也沒要,後來很多人說不收紅包不要雞蛋了,她就收了,又都退款了。最後我們都白吃她的雞蛋,感覺特別對不起她。”
哥並不打算用惡意揣測誌願者的回應,但根據視頻和誌願者的回應來看,哥還有點疑惑。
第一個是保證書和承諾書,有什麽區別?
哥查了一下兩者的定義。
保證書的定義是這樣的:”
保證書是個人、集體、單位,為響應上級號召開展工作、完成任務或做錯了事,犯了錯誤並決心改正麵提出保證時使用的專用書信或文字材料,是決心改正的信或文字材料。”
而承諾書的定義是:”
承諾書是承諾人對要約人的要約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書麵形式。通常是要求以書麵訂立的合同,其承諾也必須采取書麵形式。”
區別就是,保證書是你保證完成任務或者犯錯了下決心改,而承諾書就是同意對方列出的相關條件。

第二個,估計也是當事孕婦的疑問了:為什麽大半夜上門?為什麽自己買點雞蛋勻給鄰居就被定義成團購了?
哥看視頻中,工作人員對半夜上門的解釋是:根據要求,該孕婦的這批雞蛋,要在第二天早上之前收走。
那既然還有時間緩和,實在沒必要大半夜為了個雞蛋去敲一個孕婦家的門,哪怕第二天早上早點來呢。
哥相信絕大部分人都願意配合防疫,也都一直在執行。
但配合的前提也該是把處理事情的依據說清楚。
就像這位孕婦自己在視頻裏說的那樣:”
你們先把團購的定義說清楚,你們先確定我這個雞蛋是團購,是的話我現在就退,不是的話我為什麽要退?”
很可惜,哥把視頻反複看了,但最後都沒鬧清團購的定義是什麽,也不知道她的雞蛋到底算不算團購。
當然也可能是視頻裏有一段上海話,哥聽不懂。

哥記得在不是很久的以前,提到防疫工作中的社區工作者和誌願者,大家的第一印象還是 ” 他們付出了很多 “” 他們很辛苦 “……
是從什麽時候開始逐漸變味兒了呢?
哥到現在依然相信,絕大部分居委會人員、基層工作者、誌願者和保安都是辛苦工作的好人,哥也經常在後台看到留言,有人在基層工作,有人在當誌願者
…… 冬天冷夏天熱,都不容易。

實在沒必要把這些辛苦工作的人放到我們的對立麵,本質上來講都是認真防疫這一邊的,從始至終大家無法忍受的都是那些 ” 借酒撒瘋 ”
的人。
怕就怕層層加碼。方艙醫生說你可以回家,但小區保安、居委會不允許。各個層級規定不許阻撓下田,但還是有農民對著喇叭做檢討 ……
本來不會出現問題的事,因為粗暴執行就變成了問題,甚至演變成爭執和鬧劇。
就像要求孕婦退雞蛋這件事,隻需要跟人家說清楚團購如何定義的,打個電話通知然後上門拿雞蛋,可能都不至於鬧到如此地步。
半夜敲門,甚至還伴隨語言刺激,如果當事人情緒激動起來,還可能會被扣上 ” 不配合防疫 ” 的大帽子,有理都說不清。
比如這位上海孕婦事件中的紅衣男子,說人家 ” 不要臉 “。

希望這樣的人能少一點,執行過程可以更透明清晰一點,基層的辛苦大家都看得見,但配合防疫的同時,普通人也需要知道—— ”
我們究竟在配合什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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