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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聰被取消限製消費令 已不在限製消費人員名單(圖)

11月20日晚間,新京報記者查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發現,王思聰已經不在限製消費人員名單之列。

此前的10月12日,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發布了案件號為(2019)滬0114執4909號的限製消費令,法院於2019年8月12日立案執行申請人曹悅申請執行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糾紛一案,因熊貓互娛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采取限製消費措施,限製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製人王思聰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劉安邦律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此前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發布了對王思聰的限製消費令,11月20日晚間,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王思聰已經不在限製消費人員名單中,可以說明王思聰的限製消費令已經被取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製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第九條,在限製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製消費令;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本規定第六條通知或者公告的範圍內及時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製消費令。

王思聰被取消限製消費令

王思聰被取消限製消費令

王思聰被取消限製消費令

華客網:王思聰被取消限製消費令 已不在限製消費人員名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