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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院掣肘總統權力 逼川普在關稅戰中壯士斷臂

位處紐約的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在一份標注於11月15日的判決中,對美國總統以1962年《貿易擴張法》(Trade Expansion
Act)第232條對國外進口商品實施關稅的權力,首次提出了法律限製上的意見。這個小風波最終有可能讓川普在其關稅戰中壯士斷臂。

  正當外界期待中美第一階段貿易協議即將簽訂,川普卻繼續發表強硬言論,高舉其”以關稅逼他國就範”的策略,於周二(11月19日)指中國必須與美國達成”(他)喜歡”的協議,並警告如果協議不能達成,將再度提高對華關稅。

  不過,困於中美貿易談判的川普似乎無暇多顧。他以《貿易擴張法》第232條引”國家安全威脅”為由向歐盟加征汽車關稅的威脅,早被延後決定半年,半年之期亦於11月14日屆滿,可是川普卻無所作為。

  他大概以為隻要一天不作決定,這個威脅仍然存在,將有助日後在美歐貿易談判之上向歐盟施壓。可是,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的法律意見卻為川普展動關稅戰的”一言堂”權力打開缺口,或將使此等威脅不複存在。

  土耳其鋼材關稅的小風波

  法院審理的案件由一家從土耳其進口鋼材的廠商Transpacific Steel(下稱”TS”)提出。

  早在2018年3月,川普在232條款下的國家安全調查結束後,決定向包括土耳其在內的世界各國鋼材進口加征25%關稅;至2018年8月,美土關係走下坡,川普就繼續引用232條款將土耳其一國的鋼材關稅上調至50%。

  TS根據《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的平等保障條款,指川普政府毫無理由地針對土耳其鋼材,並同時指川普政府在決定加征25%鋼材關稅之後貿然修改決定,違反《貿易擴張法》第232條中的明文程序,因此向川普政府要求退回多征的關稅。

  這原本隻是一宗小案件,如無過多爭議,隻會由國際貿易法院派出一名法官審判。可是,川普政府卻認為TS的退稅要求於法無據、無權向法院提出退稅呈請。由於此議題涉及憲法議題及重大法理問題,法院決定由三位法官聯合審理,為這場小風波埋下擴散為大風暴的種子。

  法院不留情麵 關稅威脅變”紙老虎”

  法院對川普政府一方可謂完全不留情麵。首先,由於TS隻控訴政府未有提供任何”合理理由”針對土耳其鋼材,法院直指”這不是一個高門檻”、”很難想像政府不能胡扯(conjure)出一個合理理由”去針對土耳其,”然而這案件卻證明事實並不如此”。

  其次,法院亦表明川普政府不能夠在接受232條款調查結果後,隨意修改其應對的決定;而且因為232條的條文本身已給予政府非常大的權力,其程序的確切執行將更為重要。

  根據法院的意見,美國政府至少要遵從兩大規範:一是”實質性的規範”,即總統須以行動去除調查結果中所指的國安威脅;二是”時間規範”,即總統必須在收到232條款調查結果後90天內決定行動,並在其後15天內落實有關行動——總統並不能在此等限期之後再決定行動或更變已決定的行動。

  套用於針對歐盟的汽車關稅威脅之上,由於美國商務部的232條款調查早在2019年2月17日交送白宮,而川普至今也沒有行動,因此如果國際貿易法院的意見沒有被上級法院否定,川普一直針對歐盟(和日本)的汽車關稅威脅,將淪為”紙老虎”。

  判決可成先例 或遍及對華關稅

  雖然此案的直接結果隻是TS有權提出退稅呈請,然而未來川普對外加征關稅的政策,很可能就會被企業以此案的先例為據而作出訴訟。在法律專業成行成市的美國,這可令川普頭大。

  更重要的是,負責此案的一位法官更質疑《貿易擴張法》第232條違反美國”分權製衡”的憲政及國會的”不授權原則”(Non-Delegation
Doctrine)——即國會不能向其他機構授予其根本權力,包括製訂稅收、管製對外貿易的權力等——因為有關條文對總統的決定權”實際上毫無製約”。

  同樣的邏輯似乎可以套用在川普引以為據向中國加征關稅的1974年《貿易法》(Trade Act)第301條之上。

  在川普當政之前,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雖然會以此301條款啟動對外貿易不公平性的調查,可是卻會在調查結束後透過世界貿易組織(WTO)紛爭調解機構解決問題,從習慣性上變相製約了美國總統單方麵製裁他國的權力。

  然而,川普上台後卻不再遵從此習慣性做法——川普上任後更一直阻止世貿上訴機構的法官任命,或使機構在12月正式因為法官不足而停止運作——似乎也同時讓總統權力變成”實際上毫無製約”。

  國際貿易法院此次判決,除了可能會翻起一連串針對川普關稅政策的訴訟案件之外,也或將重新炒熱國會兩黨早已提出用以限製總統貿易政策決定權的《參眾兩院貿易權力法案》(Bicameral
Congressional Trade Authority Act)。

  有關法案由兩黨議員共同提出,目前仍在眾議院的委員會程序之中,如果獲得通過,將使國會有權以簡單多數撤回總統批準的貿易決定,而且如果總統以國安理由推行其貿易政策,國會隻要在60天內不通過決議案支持總統決定,其決定將變為無效。

  當然,目前美國總統在貿易政策上仍然是”我說了算”,不過從以上種種司法與立法等兩個層麵的趨向看來,大打關稅戰、自以為威風的川普也許在不久的將來就會碰上壯士斷臂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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