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雲南昭通中學女生宿舍產子被媒體報道。
當事人在一段視頻中自述,她今年 16 歲,事發時在當地一中學讀初一,5
月上旬,她在學校宿舍內分娩時大出血,宿管阿姨聽聞嬰兒啼哭聲後循聲發現了她,並聯係校長,將她緊急送往醫院。

其指控,侵犯她的是同學的父親蔡某洪。她說,自己上小學六年級時,乘坐蔡某洪的麵包車去學校,途中蔡某某強行和她發生了關係。事後,蔡某洪威脅她不許向外人告知,”
我也不敢向任何人說起,包括父母,後來他威脅我,侵犯了我多次,後來我一直在學校,不敢回去。”

5 月 25
日,雲南省鎮雄縣公安局通報案件:同村村民蔡某洪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鎮雄縣公安局已對其采取刑事拘留強製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當事女生的哥哥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稱,他們一家因此事在當地飽受爭議,甚至遭到人身攻擊,後續打算幫妹妹改名換姓後,送她離開當地生活。目前,妹妹住院已半個多月,恢複得還可以,醫藥費和奶粉錢成了他們家的負擔。
一名自稱蔡某洪親戚的村民告訴九派新聞,蔡某洪有家室,還有兩個孩子。平時他除了做些竹子生意,也跑黑車為村民提供出行服務。女孩家在村裏比較偏僻的位置,父母務農,家庭經濟狀況不太好。
針對此事,極目發出評論,”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希望和未來,身處鄉村的未成年學生更需要全社會的守護。當地官方在徹查此事的同時,更應該考慮如何幫助這名遭受創傷的少女走出陰霾,走好接下來的人生路。”
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的毛成戰律師向九派新聞表示,本案中,該初中女生在校分娩時年僅 16 歲,可以推斷出強奸行為可能發生在 15
歲,已年滿 14 周歲,因此該初中女生並不屬於刑法意義上的幼女,但是屬於法律重點保護的未成年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針對未成年人實施強奸、猥褻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實施性侵犯罪,或者多次實施強奸犯罪的,或者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輕傷、懷孕、感染性病等後果的,更要依法從嚴懲處。
根據該初中女生視頻自述,蔡某洪共實施多次性侵行為,且造成該初中女生懷孕分娩的後果,性質極為惡劣,應當從重從嚴懲處,根據《刑法》236
條規定,最高可以判處 10 年有期徒刑。如果認定蔡某洪強奸婦女情節惡劣,可以判處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武漢晨報記者 廖如風
相關報道:16 歲女生自稱被同學父親強奸在校誕下男嬰,老師:此前沒發現征兆
5 月 25 日,雲南鎮雄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2022 年 5 月 6 日 10
時許,鎮雄縣公安局花山派出所接花山鄉村民黃某軍報警稱:其堂妹黃某某被同村村民蔡某洪強奸。鎮雄縣公安局受案並立即開展調查,於 5 月 7
日立案偵查。經偵查,同村村民蔡某洪有重大作案嫌疑。

據九派新聞視頻報道,16 歲初一女生小夢(化名)於 5 月 4 日在校舍誕下男嬰。她自述,去年 7
月上學的途中曾遭同學父親性侵。” 我乘坐他的車去學校讀書的途中,他強行和我發生了關係。該男子叫蔡某某,37
歲左右,前後共侵犯了我三次,直到在學校生下了孩子 “。

另據湖北新聞視頻報道,該女生涉事學校老師表示:”
從來沒有半點征兆和信息,同學沒發現,家長沒發現,學校老師沒發現,包括體育課和她家庭的體力勞動依然正常進行,沒有半點異常 “。
目前,鎮雄縣公安局已對蔡某洪采取刑事拘留強製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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