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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示威最年輕12歲被告出庭 稱認“後悔了”(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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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政府示威持續延燒,一名12歲男童因在旺角警察局和太子港地鐵站牆上用噴漆留下“解放香港”等標語被定罪。圖為示意圖。Ge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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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香港反送中示威以來,已有5000多人被捕,一名12歲少年成為香港反政府抗議活動中最年輕的被定罪者。港媒報導,他21日在西九龍法院少年庭承認因衝動犯案,並深感後悔。

港媒“頭條日報”報導,上月初這名就讀中二的12歲少年,以黑色噴漆損毀旺角警署,以及港鐵太子站B1出口的外牆。案情指,當晚蒙麵的被告先後在旺角警署及太子站,以黑色噴漆噴上“死黑X全家比狗X”及“天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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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少年21日在西九龍法院少年庭承認因衝動犯案,並深感後悔。裁判官決定先索閱福利官報告及感化報告,押後至下月19日判刑,期間被告續準擔保。

報導指,被告父親、祖母、祖父、中學副校長及社工都到場旁聽。辯方大律師林凱為其求情時透露,被告自小父母離異,故由祖母“一手一腳湊大”,指被告年僅12歲,受外界影響,沒有理性分析後果,未能按捺不住衝動犯事。

家人與師長均在求情信表示,雖被告學業成績平平,但其本性善良、樂於助人,除會幫忙做家務及照顧祖母外,平日亦積極參與課外活動,喜愛打籃球及舞龍。家人也承諾日後會嚴加管教,盼法庭判處照顧及保護令,免留案底。

律師形容被告這次上了寶貴一課,羈留警署一晚後,反思己過,明白罪行嚴重,對自己行為深感後悔,現除到警署報到外,已不敢外出,也停止打籃球及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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