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場線下招聘會,吸引眾多應屆畢業生前來求職。(資料圖片 圖文無關)視覺中國供圖
入職第三周的星期五,兩份離職證明擺在塗琪麵前,等著她作出選擇。
其中一份寫著 ” 因個人原因,主動離職 “。如果塗琪接受,公司會出於 ” 人道主義 ” 考慮,多發 4
天的薪水,讓她拿滿一個月的工資。
離開公司,並不是塗琪的決定。
這份插畫師的工作,是她辭去老家美術培訓機構教師崗位,到深圳的第一個落腳點,想以後能進入喜歡的潮玩行業。
收到 ” 離職證明 ”
兩天前,處於試用期的塗琪被人力部門和負責她業務的總監告知,她不能勝任目前的崗位,理由很多,包括工作效率低、插畫風格不適合、與同事相處不好等。
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如果雇用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不滿 6
個月的工作年限,勞動者將獲得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賠償金。
在被公司辭退後,塗琪有權利選擇勞動仲裁,向公司索要賠償。公司也可以通過證明她 ” 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
“,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地辭退她。
人力部門告訴塗琪,公司已經收集好證據,會請專業的律師,同時還表示,隻有和平解決矛盾,才不會影響她下一份工作。塗琪也通過網絡谘詢了律師,保留了與公司人力部門溝通的錄音、截圖,最後一次進辦公室前,她照常打卡、工作。
但另一份離職證明讓她選擇放棄 ” 維權
“。上麵寫著,她因為能力欠缺、溝通不順、工作效率差被辭退。塗琪看著這些負麵評價,泄氣了。最長達 60
天的勞動仲裁周期,或更長的訴訟時間,她等不起了,她需要當月的工資,支付 3 天後 1500
元的房租。與此同時,她更不敢帶著那份難看的離職證明,去尋找下一份工作。
與塗琪的經曆相似,不少求職者遭遇過試用期 ” 試完不用 ” 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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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排了兩個人,幫她計算 ” 維權 ” 的成本
幾乎沒有考慮,那段隻維持了 3 周的試用期,被塗琪從簡曆中刪除了。
她讓自己的 ” 最近一段 ” 職業經曆,結束在今年 1
月,還是那份老家培訓教師的工作。回想起來,塗琪記得她當時簽下的插畫師的勞動合同,標明試用期是 3
個月,比麵試溝通時多了一個月。人力部門解釋,公司認為 ” 新人適應比較慢 “。如今,這成了辭退她的理由。
進入公司後,塗琪很快就感覺到總監對她的工作不夠滿意。先是被抱怨出圖太慢,然後她的工作內容從整圖的繪製,調整為單獨形象的設計。一張基礎的線稿她至少需要畫
3
遍以上,才算基本過關,最多時要修改七八次。而這些勞動結果也沒有得到肯定,總監會把她的圖拿去讓隔壁桌入職一年的男同事評價,或是直接讓她把畫好的線稿交給其他同事,完成後續的上色。
塗琪回憶,為了獲得這份工作,她投遞過簡曆和個人作品之後,還完成了一次專業測試,通過文字描述,來設計一個形象。
工作時,她和周圍同事很少說話。她曾偶爾瞄到身旁男同事的電腦,在一張快要完成的圖稿上,他突然在一個細微處,停下了畫筆,反複糾結。很快,塗琪收到的負麵評價多起來,她的筆也變得越來越遲疑。
僅從簡曆上看,塗琪的從業經曆依舊單薄,還憑空多出 3
個月的空白。她收到的麵試通知越來越少,從最開始安排一天兩場,到上個月投遞的簡曆幾乎都石沉大海。從 4
月底開始,她就一心準備著自己的個人作品,很少去看招聘信息了,即使看到條件相符的,她也沒有將簡曆投出去的勇氣。
對企業而言,把一個人從係統裏移除並不難。
一名曾做活動運營的女孩在接受中青報 ·
中青網采訪時,提到自己被辭退之前,公司係統的操作權限已經被鎖了。之後接二連三地,她策劃發布的推文被刪除,領導還突然翻出兩個月前她製作的一張海報,發在微信工作群裏,讓同事們來找茬兒——她當時敲錯了一個字母。
另一個做文案工作的女生,表示自己從被辭退到收拾所有東西離開,隻用了兩小時。在今年春節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她下班前一個小時收到了被辭退的消息。那天還是她的生日。
她回憶,當時被公司人力部門叫去談離職,理由是一名公司高層覺得她不適合這份工作。然而她很清楚,在她試用期的兩個月時間裏,那位高層並沒有來過公司,他們之間也沒有過任何聯係。這兩個月的
KPI 考核表裏,管理她的領導給她打的分數,高於她的自我評價。
但最終結果是,公司給她一份 ” 離職申請 “,簽字就意味著是她自己主動辭職。
家在四川南充的趙心韻剛收拾好東西離開辦公大樓,就想起還有幾百元因公產生的花費沒有報銷。她檢索係統,發現自己的工作賬號已被注銷了。
她剛剛失去的工位,在成都繁華的春熙路街區國際金融中心大樓。在這裏,趙心韻為一家網紅經紀公司工作了 3 周。她 2019
年從一所二本院校的國際貿易專業畢業,這是她的第二份工作,負責 6 個美食類社交媒體賬號的內容更新,文案不能重複。
在趙心韻看來,這份工作近乎完美。公司擁有的網紅賬號,粉絲最多的達到了 700
萬。她喜歡自己的工作內容,認為可以憑之在省會城市紮根。她最看重的因素其實是,在那棟大樓裏工作的同事,不少打扮入時漂亮,休息間的吧台可以俯瞰成都全景——她完完全全被這種理想中的
” 都市白領生活圖景 ” 吸引住了。
趙心韻入職時,麵試口頭約定的月工資 6000 元,變成合同中白紙黑字的 2000 元,她毫無防備,相信對方的說法 ”
隻是為了避稅 “。她從朋友家搬到公司附近,買了一麵全身鏡,去宜家商場挑選了一把白色的椅子和一盞給房間增加氛圍感的落地燈。
她還買了人生中第一瓶粉底液,為了成為那棟大樓裏大多數妝容精致的人。在她的預想中,生活會穩步前進。但僅僅 3
周之後,公司人力部門就拿出一張她從未見過的績效考核表,說她不符合公司的錄用標準,不予轉正。
公司提到,希望她運營的賬號數據有大幅度提升,單條閱讀量過萬。然而現實是,最新開通的賬號最少的隻有 3
個粉絲,僅有一條超市信息分享獲得了上百個讚,其餘內容的點讚數都在個位數到兩位數之間徘徊,其中還有趙心韻的個人點讚。
” 勸離 ” 的時候,公司安排了兩個人,坐在她的對麵,” 幫 ”
她計算走勞動仲裁需要的時間和精力成本,苦口婆心地勸她主動離職,聲稱 ”
即使你走勞動仲裁,有關部門也不會受理,如果你發起法律訴訟,處理周期以‘年’為單位
“。公司還稱,即使趙心韻贏了官司,最多也隻能獲賠合同約定的月工資 2000 元。
她最終決定 ” 因個人原因,主動離職
“。趙心韻被辭退後,跟家裏撒了個謊,說因為公司不正規,自己瞧不上,還有更好的工作機會。事實上,她連求職軟件都不敢打開。
她甚至想過,是不是因為自己長相太醜或是穿著打扮太土,不能融入集體,所以被辭退了。後來,她通過朋友圈發現,當時一起被招進公司的
10 個人,好像隻有一個人留下了。
被辭退已經過去一年多了,趙心韻偶爾還會登錄當初那些用她手機號碼注冊的運營賬號,看見內容更新了,但數據沒有任何變化。她盯著 ”
零星的幾個讚 “,安慰自己,” 不是我能力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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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承認和她有勞動關係,但她出現在工作台曆中
直到被辭退前,吳琳都沒有和太平洋證券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在 9 個月的工作當中,她沒有屬於自己的
OA(辦公自動化係統)賬號、工作郵箱、進入辦公大樓的門禁卡,也沒有領過一次工資。
盡管進入公司時,吳琳已經畢業一年了,但在公司管理者眼中,她充其量算個來 ” 觀摩學習 ”
的實習生,給她安排的工作內容大多是整理周報、會議記錄或是給來訪者倒茶,給同事訂蛋糕。
她的 ” 入職 ” 和 ” 離職 ” 一樣,都是被口頭告知的,沒有任何文件。工作第 5
個月,她才收到一份入職流程通知。在和上司的微信聊天中,她反複催問何時辦理入職手續,但沒有問過從未發放的工資。對方多次表示,上級領導 ”
李總 ” 已經同意她入職。最後一次承諾,距離她被辭退正好一個月。
隨著吳琳入職失敗,這段長達 9
個月的工作,被公司否認了。他們不承認和吳琳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甚至表示,根本就沒有和她建立勞動關係的想法。這意味著,吳琳畢業後有近一年的工作空窗期,而這段經曆本可以增加她簡曆的競爭力。
為了讓公司承認,她選擇對簿公堂。
在律師的指導下,吳琳收集了所有可能有關的證據,包括最後一天在公司工位上輸入密碼打開電腦辦公的錄像,進入公司第 5
個月時收到的入職流程通知,以及反複催問上司入職手續的聊天記錄。她還向法院提交了一本部門定製的工作台曆,其中一張插圖,是她和同事參加團建活動的照片。
吳琳的律師林星辰了解事情經過後,認為 ” 這件案子沒有難點 “,吳琳是一個完全的受害者,她沒有給公司帶來任何損失。她不但可以拿回
9 個月沒有發放的工資,還可以額外獲得賠償——這都是吳琳沒有預料到的。
在一名離開校園的畢業生成為企業的正式員工之前,法律上他可能會經曆試用期,但現實中可能還有試崗期。有些公司認為無法通過麵試了解求職者的真實水平,便會設置一段時間,讓求職者先著手工作,再考察他們是否適合這一崗位。有些公司將試崗期設置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將公司的用人風險降到最低。
趙心韻那份曆時 3 周的工作,最後獲得了 800 元左右的報酬,距離合同裏約定的月薪 2000
元,也有很大差距。那時她才知道,前兩周的試崗期,比試用期工資還低,算下來,一天隻有幾十元。
戴雅在上一份工作的試崗第一天,就被辭退了。試崗時,對方還讚許了她的模擬麵試。下班幾個小時後,人力部門用微信通知她,不用再去上班了,沒有給出任何理由,直接掛掉了她的電話。她氣不過,申請了勞動仲裁,對方才主動表示歉意,解釋說,聽到她提及晚上回家還要做兼職,”
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
然而從事人力資源管理的戴雅發現,不少企業試崗期並沒有工資,就算是提供帶薪試崗的企業,也隻有當應聘者順利通過試崗之後,領取第一個月的工資時,才會收到試崗期酬勞。
換句話說,如果沒有通過試崗,即使公司標榜 ” 帶薪試崗 “,勞動者也很難領到那筆勞動所得。
現行的勞動法並沒有相關條例對 ” 試崗期 ” 這一現象進行監督與規範。
2018 年,《工人日報》記者發現,一位中年務工者,兩年內 3 次因為 ” 不合適 ” 在試用期被 ” 護運公司 ”
解雇。在該報道中,一名大連市某護運公司經理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他們所在的行業,門檻低,重新招聘的成本也低,理想狀態下,他可以連用多個 ”
試用工 “,快到法律規定的最長試用期長 6 個月時,直接辭退,省下一大筆費用。而這篇報道中,另一名安保服務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10
個勞動者至少有 9 個不會索要賠償 “。
一名專業是外語翻譯的求職者,去年在網上分享了自己試用期最後 3
天被辭退的經曆。即使是在辦理離職手續的過程中,公司依然在給她布置新的翻譯任務。針對她所在的崗位,這家公司在她入職前後,一直持續發布招聘信息,從未間斷。
林星辰從事勞動法訴訟已近 10
年,好幾個互聯網行業的當事人都遇到過相似經曆:應聘進入一家公司,開發新的軟件,或者軟件功能。由於公司前期並不確定項目的成功率,找到投資人之後,公司就會單獨開辟一個部門出來,從高管到基礎員工,全部啟用新人。半年左右,一旦項目進展不順利,或者沒有達到投資人預期,整個項目組都會解散。
林星辰在計算後發現這種方法並不明智。根據勞動合同法,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
80%。在他的理解中,在 6
個月試用期滿前解雇勞動者,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最多可以節省一個月工資多一點。可一旦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或者上訴,還得賠一個月工資回去,”(企業)不值得為這點工資差去折騰
“。
但在現實操作中,一些人並不知道試用期被辭退可以獲得賠償,不少人會被 ” 主動離職 “。
塗琪發布在網上的求助貼,有 100 多條留言。第一條評論就寫著 ” 又是一個設計師 “;另一名自稱在廣告行業工作了 6
年的網友寫了上百個字,勸她 ” 試用期這都是很正常的事 “” 廣告行業是個圈子,老板之間都是互通的 “”
如果他們針對你,可能以後你去別的公司也難了 “。塗琪發帖後的一個月時間裏,她收到 3 名網友私信,說自己遇到了相似的情況。
她知道,自己一定會贏
葉靜宇想象過,她會和前公司的兩個人事在仲裁庭上發生一場唇槍舌戰。
現實是,對方指責她隱瞞了身體狀況,葉靜宇提前準備好的反駁言論還沒來得及說出口,仲裁員已經不耐煩地打斷了他們,”
這根本不是爭議焦點 “。
經過和公司的兩次調解失敗之後,葉靜宇的訴求仍然是索要被辭退的經濟補償金。公司認為試用期辭退她,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在仲裁庭前的最後一次調解中,人事終於答應給她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金,還代表公司給她道了歉。
葉靜宇回憶,最開始,她堅持維權是出於氣憤。她在遊戲行業工作了 11 年,2021 年年初被熟人 ” 挖 ”
走,一起策劃一部曾經千萬級用戶遊戲的第二代。這次,是她為了突破原來工作瓶頸的一次嚐試,希望和邀請她的創始人,打造出下一個爆款遊戲。然而,她入職不到一周,就在公司老板和財務部門開完會的第二天,整個遊戲項目就被要求解散,公司辭退了項目裏的所有人。
在這一行工作時間長了,她見過因為一個遊戲項目的失敗,整個分公司都被解散的情況。她自己也有一款策劃了半年、運營 4
年的遊戲最後緩慢退出市場。
遊戲上線前,葉靜宇和團隊通常會做一個小樣版本在市場上發布,遊戲的收益如果沒有達到預期,會被直接放棄。
及時止損,是無論公司還是個人,都會作出的選擇。她不能理解的是,這個項目才剛剛開始一個多月,僅僅處於籌備階段,怎麽就被放棄了。
當初挖她走的熟人老板,並不打算給予她試用期辭退的補償,隻是出於抱歉請她吃飯。葉靜宇拒絕在任何文件上簽字,人力部門對她的態度表現得並不在乎,讓她走勞動仲裁就好。直到走出那間小小的調解庭,她和代表公司來參加庭前調解的人事不再對立,對方表示沒想到她會堅持到這一步。
葉靜宇從始至終都知道,她一定會贏。
從業生涯中,她曾有 3 次坐在試用期勞動者的對麵,作為開除他們的人。有一位比她工齡多 10
幾年的試用者得知這個消息,沒有表露出過多的情緒,走之前還非常客氣地跟老板和同事短暫寒暄、告別。
還有一次,她看著人事熟練地先以對方沒有達到預期為由,希望那位員工可以主動申請離職。作為回報,公司表示會在他之後的工作進行背景調查時,不會提及缺點。那名求職者難過之餘,還為自己耽誤了公司工作感到抱歉。
當時,葉靜宇坐在一旁,看著他沒有拿到應得的賠償,就那麽走掉,有點於心不忍。後來她成為被辭退的人,覺得算是那次的 ” 報應
“。
她隻見過一個年輕人,平時對工作要求沒有任何怨言,被解雇時非常憤怒地反問 ” 我給公司帶來什麽損害了嗎 “” 你們有證據嗎
“。她眼看著,人事很快同意了對方提出的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事後,人事和她複盤時悄悄提到,這種局麵就算鬧到仲裁,對方也肯定會贏的,不如直接賠給他,減少公司其他成本。
勞動法規定,”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舉證並不容易。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用人單位需要和勞動者製定詳細的錄用條件,並達成共識。例如常見於銷售行業的業績考核指標,勞動者可以依據自身能力,考慮是否接受試用期的考驗,公司也可以依據數據考慮勞動者的去留。然而,並不是所有行業,都可以清晰量化工作內容。
葉靜宇有一個朋友,因為 ” 能力不足
“,在試用期被辭退,但最終順利拿到了經濟補償,也沒有影響她找到一份國內頭部遊戲公司的工作。
葉靜宇去了兩次仲裁中心,分別填寫了兩份材料,經曆了累計一小時的庭前調解,加起來不到 3 小時的時間成本,她獲得了一個月 2.8
萬元的工資作為經濟賠償。而當時一起被辭退的同事,在簽署完勞動解除合同之後,又被要求簽了一份免責聲明,失去了勞動仲裁的勝算。
她將這段 ” 試用期被辭退也是要補償的 ” 經曆分享到豆瓣上,被超過 1500
人收藏。一些勞動者陷入相同的困境,會發私信向她求助,被辭退的理由都大同小異,” 能力不足 ”
是公司最常用的說法。還有人在勞動仲裁勝訴之後,沒有收到公司的經濟補償。她會回複他們 ” 那些公司都是紙老虎,一定要堅持
“。給她反饋仲裁成功的網友不超過 10 個。
吳琳和公司的糾紛,真正鬧上了法庭。
她在勞動仲裁勝訴後,並沒有等到執行。公司拒絕賠償,選擇了上訴。而一旦啟動法律訴訟,吳琳和太平洋證劵公司之間的審判結果,就會被發布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
和勞動仲裁結果一致,一審判決中,法院確認了吳琳和公司之間有長達 9 個月的勞動關係,並要求公司賠償她將近 20
萬元,其中包含沒有發放的工資,以及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兩萬元的賠償金——她兩個月的工資。
由於沒有簽署合同,每個月的工資金額,成為了吳琳和公司雙方多次嚐試調解的重點,最終法院以吳琳陳述的月工資 1
萬元作為標準,因為公司無法證明他們約定過其他工資數額。
令吳琳和林星辰沒有想到的是,這份一審判決書一度登上了微博熱搜。剛開始,他們還去聯係一些直接發表判決書截圖的媒體,刪除稿件,或者遮擋住吳琳的名字。然而,分享的人實在太多,她的個人信息已經被曝光在網絡上。
吳琳等到這個結果的時候,已經離開公司兩年。林星辰聽說,後來她離開了這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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