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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時:川普簽香港人權民主法案 是不得已而為之

美國總統川普今天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釋出即便他正與中方協商貿易協議之際、仍支持香港民主人士的信號;美國媒體分析,川普知道阻擋法案的後果,所以不得不簽署。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不隻要求美國政府需製裁在香港侵害人權的港府、中方官員,還要求國務院每年檢視香港的特殊自治地位,判斷是否享有美國在貿易及其他方麵的特殊待遇,一旦美國不再認定香港仍具特殊自治地位,香港就會失去相較大陸內地更佳的與美貿易待遇。

法案授權美國總統每年點名、製裁在香港境內侵害人權的人士,能動用的製裁手段包含凍結資產、讓這些人士無資格取得簽證、入境美國無法獲得臨時入境許可(parole),現有的簽證則可能被撤銷。

相關法案還要求美國總統在法案生效30天後,禁止發行欲出口”涵蓋軍用品”(covered munitions
items)給香港警方的許可證。這些軍用品包含催淚瓦斯、橡膠子彈等常被港警用來對付”反送中”示威者的武器。

“紐約時報”指出,川普直到上周都不願承諾會簽署,稱他支持示威者但中國領導人習近平”是我的好友”,使得他究竟會否簽署這份法案成為爭論話題。但因法案在參、眾兩院都已通過,讓川普別無選擇。

紐時分析,川普若不簽署,這份香港人權法案會在12月3日自動生效,即便川普以總統職權否決這項法案,國會也絕對會推翻總統的否決,使得一些最堅定的貿易擁護者,都提醒川普別阻擋這個法案。

在港從事食品進口的32歲林先生常參與這波示威,他說:”我希望這(香港人權法案)能發揮警告港府、北京官員、親北京人士及港警的作用,我覺得若他們知道行事恐會遭製裁,處理示威時將會有所節製;我們隻是想要回我們的自治,不是他們的敵人。”

華客網:紐時:川普簽香港人權民主法案 是不得已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