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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支持重審 華裔醫生涉濫用處方藥案

周一,聯邦最高法院以6比3的表決結果將兩件針對醫生濫用阿片類處方藥物的訴訟案件發回下級法院重審。這兩起案件的被告人中包含一位亞拉巴馬州的華裔醫生阮秀祿(Xiulu
Ruan)。

阮秀祿是一位康複科和痛疼管理醫師,畢業於中國山東大學齊魯醫學院。在這起案件中,檢方指控阮秀祿和他的合夥人詹姆斯·庫奇(James
Couch)在其經營的一家位於亞拉巴馬州的疼痛專科門診“過度地向病人提供了非處方止痛藥”。

檢方在法庭文件中指出,阮秀祿和庫奇這兩位醫生僅在2014年就向患者開具了超過6.6萬份處方,而在2012年至2015年期間他們共通過開具阿片類藥物獲利2000萬美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亞利桑那州的醫生沙基爾·卡恩(Shakeel
Kahn)被控“串謀非法分發導致死亡的受控藥物”,包括羥考酮(一種阿片類鎮痛藥)和芬太尼(一種合成阿片類藥物),並導致了一名患者在2015年因使用藥物過量而死亡。

在今年2月的判決中,阮秀祿和卡恩分別獲刑21年和25年,但兩人隨後均提出了上訴。大法官布雷耶(Stephen
Breyer)在周一公布的多數意見書中寫道,如果要起訴授權開具處方藥的人犯下濫用職權罪,那麽檢察官必須“排除合理懷疑,證明被告明知或故意以未經授權的方式行事”。

布雷耶解釋說:“我們通常不會認為這樣的配藥本質上是非法的。我們實際上通常也希望醫生能開出病人所需要的藥物。那麽在這起訴訟中,是醫生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開具廚房導致其行為違法,而不是處方本身。換而言之,是否獲得授權對區分醫生的行為是否違法發揮著關鍵作用。”

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以及大法官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卡根(Elena
Kagan)、戈薩奇(Neil Gorsuch)和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對布雷耶的觀點表達了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法院當天的裁決並不是推翻下級法院對案件的定罪,但這一決定很可能使聯邦檢察官未來更難對執業醫生提出此類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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