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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辱母案”涉黑團夥受害人王秀娥被取保(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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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5 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 ” 於歡案 ” 涉黑團夥受害人王秀娥和其辯護律師處獲悉,12 月 4
日,檢察院決定對王秀娥不予批準逮捕,山東冠縣公安局 12 月 4 日晚上已對王秀娥變更強製措施進行取保,4
號晚上八點半王秀娥已經回到家。王秀娥稱,她一共被羈押了 37
天。下一步,她將向相關部門繼續反映情況,要求對指使吳學占涉黑團夥毆打她的人追責。

2016 年,發生在山東聊城的 ” 辱母案 ” 引發廣泛關注,該案後牽出了以吳學占為首的涉黑團夥。2018 年 4 月 12 日 9
時,吳學占等 15
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一案,在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法院開庭審理。補充起訴決定書顯示,早在 2013
年,吳學占團夥為了阻止王秀娥持續上訪,曾對其進行侮辱、毆打,非法拘禁長達 80 小時。

聊城市東昌府區檢察院補充起訴決定書顯示:因冠縣東古城鎮古北村村民王秀娥持續信訪,2013 年 12
月,冠縣東古城鎮鎮長武德明(已判刑)安排吳學占對其看管控製。同年 12 月 9 日 19 時至 20
時許,在吳學占的指使下,杜誌浩(已被於歡刺死)夥同被告人郭彥剛、郭樹林、吳風磊、杜建崗身穿迷彩服,戴頭套,駕車前往冠縣東古城鎮古北村翻牆進入王秀娥家中,用透明膠帶將王秀娥捆綁,強行拘禁至冠縣東外環中海達集團公司一處廢棄的辦公室內,期間采用扇臉、脫去王秀娥衣服、捆住其雙手吊高地麵等方式對其進行侮辱和毆打,直至
12 月 12 日深夜將其放回。

後吳學占涉黑團夥被判刑。王秀娥卻仍然進行上訪,最初上訪原因是她認為丈夫交通事故賠償款沒有到位,部分賠償金被別人領走。為了追回賠償金,王秀娥開始寫舉報信並上訪反映問題,正是在此過程中,她遭到了吳學占涉黑團夥的非法拘禁。此後,王秀娥的上訪訴求增加了一條內容,對吳學占涉黑團夥及指使人追責。

2019 年 10
月,王秀娥被被冠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羈押在聊城市看守所。對於被刑拘的原因,王秀娥的家人認為是因為她多次上訪,並兩次收取 8700 元 ”
生活費 “。

王秀娥被刑拘一事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12 月 2
日,河北馳舟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向檢察院提交了不批捕意見書。王秀娥的辯護律師認為,王秀娥收取的 8700
元錢並非她和丈夫以上訪為要挾強行索取的,她沒有任何過激行為,也不存在強拿硬要的情形,不具有尋釁滋事罪的犯罪行為,不構成犯罪。

據辯護律師介紹,12 月 4 日,當地檢察院決定不予批準逮捕。冠縣公安局於 12 月 4
日當晚對王秀娥變更強製措施,對其進行取保。

王秀娥告訴北青報記者,她是 12 月 4 號晚上 8 點半到的家,目前狀態挺好,到目前她一共被關了 37
天,公安告訴她說現在還在調查中,讓她能隨叫隨到。王秀娥的兒子則稱,母親除了精神狀態有點不好,其他都挺好。王秀娥說她現在的訴求是,繼續狠挖黑社會,要對指使吳學占涉黑團夥對她進行毆打的人追責。

2018 年 9 月 29
日,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法院曾對冠縣東古城鎮鎮長武德明非法拘禁案一審公開宣判,判處武德明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當時的判決書顯示,武德明供述因王秀娥持續上訪,當時的鎮黨委書記張衛東將他喊到辦公室說,王秀娥又去上訪了,回來後你安排吳學占看管幾天,不能讓她去上訪了,實在不行讓吳學占帶著她出去轉一圈。隨後,武德明將這些話轉達給吳學占。武德明辯解,對王秀娥進行穩控是張衛東的安排,而自己隻是簡單地傳達命令。

對此,王秀娥說,她將向有關部門繼續反映情況,要求追究張衛東等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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