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強奸而懷孕六周的10歲女孩因在家鄉俄亥俄不能合法墮胎後,不得不奔赴鄰近的印第安納接受了墮胎手術。
據NBC報道,這位年輕女孩的故事在6月24日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僅三天後就引起了公眾的關注。
最高法院關於墮胎的判決發出之後,在俄亥俄,懷孕六周就不準墮胎的法令隨即生效。
據媒體People雜誌報道,印第安納的婦產科醫生伯納德(Caitlin Bernard)為這名10歲女孩執行了墮胎手術。
起初,俄亥俄的一名兒童醫生向伯納德發出請求,要求幫助這位10歲女孩墮胎。盡管伯納德這次幫了這個女孩,但她擔心印第安納很快也會禁止在該州進行墮胎。
伯納德告訴辛辛那提的一家媒體,“很難想象在短短幾周內,我們將不能再提供墮胎護理。”
印第安納州議會定於7月25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限製墮胎和緩解通脹問題。
根據辛辛那提媒體The Cincinnati
Enquirer的說法,印第安納的墮胎提供者一直在接收大量外州患者,預約的患者從每天5到8名飆升至每天20名。
南達科他共和黨州長諾姆 (Kristi Noem) 在CNN接受采訪時說,
沒有人談論強奸10歲兒童是多麽地變態、可怕和精神錯亂,這點難以置信。
她說,“盡管我們在討論能為這個小女孩做些什麽,但我認為我們還需要談論如何處理那些對我們的孩子做這樣的事情的人。”
她繼續說道,“我們還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以確保我們真的履行‘每一條生命都是寶貴的生命’的諾言,尤其是像那個生活已經被打碎的10歲女孩的生命。”
據媒體報道,墮胎現在在南達科他是一種“犯罪行為”。根據現行的南達科他法律,強奸和亂倫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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