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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O中國高管被查,或涉黑石收購內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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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b1f4574c5ae57c58a58d5b5d01e16e92022年7月7日,SOHO中國(0410.HK)公告稱,公司首席財務官倪葵陽涉嫌公司股票內幕交易,正接受警方調查。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不知悉有關內幕交易情況,也沒有被調查。首席財務官職責暫時移交給公司財務總監。

據SOHO中國2021年報披露,倪葵陽現年44歲,有超過20年會計和財務經驗。2008年加入SOHO中國,2011年-2013年擔任財務總監,2014年出任公司副總裁,2018年起擔任公司首席財務官。

公告沒有披露倪葵陽是何時被帶走調查,也沒有說明是內地警方還是香港警方。在微博等社交媒體上,倪葵陽被查的傳言最早出現於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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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潘石屹計劃出售SOHO中國資產給黑石集團(NYSE:BX,下稱“黑石”)的消息就見於各大報端。但曆時三年,幾經波折,至今未談妥。

倪葵陽內幕交易是否發生在黑石集團擬收購期間?SOHO中國何時得知高管被查消息,為何今日才發公告?《財經》記者就以上問題,詢問SOHO中國董辦相關人士,對方表示,以公告為準,無更多信息可透露。

《財經》記者發現,2020年以來,SOHO中國的股價幾乎沒有因經營基本麵有過波動。這家公司股價每次劇烈波動,都與黑石收購其資產有關。一旦收購信息流出,SOHO中國股價就會猛漲,而且基本是在正式公告發出前,但隨著出售失敗,或消息不了了之,股價就再度回落。

2019年10月30日,多家媒體報道稱,SOHO中國計劃將北京和上海的八大核心資產打包出售,售價約為80億美元,買方團為黑石和新加坡國有控股的GIC公司。該消息見報前兩天,SOHO中國股價開始上漲,一周內漲了約30%。

10月30日當天,SOHO中國應港交所要求發出公告,表述模棱兩可,既未承認也未否認,稱暫時沒有法規要求必須披露的內幕消息,公司會不時探討潛在交易機會。

2021年,SOHO中國股價基本在2港元/股上下波動。進入6月,SOHO股價衝到了過去三年的峰值,因收購公告終於發布。6月16日,SOHO中國公告,黑石擬以每股5港元的價格,從潘石屹家族信托Cititrust手中收購54.93%的SOHO中國股權,交易總對價約為142.8億港元。潘石屹家族僅保留9%股份。

為了宣布該消息,SOHO中國從6月15日開始停盤。大多數普通投資者是在這一天才意識到,將有大消息宣布。但回看股價走勢,至少從6月4日起,SOHO中國股價就進入了上漲快車道。

6月4日SOHO中國股價為2.57港元/美股,6月11日已是3.8港元/股,一周內漲了47.9%。此時交易還未對外披露。一位原摩根大通高管告訴《財經》記者,這很可能意味著利好消息提前泄露。

值得注意的是,黑石給出的5港元/股收購價,比公告前SOHO中國五個連續交易日的平均股價溢價了57.6%。如果有人提前掌握了交易細節,很容易推測出,SOHO中國股價會在短時間內逼近5港元/股交易價,投機獲利空間巨大。

2021年6月至9月收購要約存續期間,SOHO中國還有一次奇怪的股價波動。8月6日,SOHO中國公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正根據《中國反壟斷法》,審查本次收購交易。

公告提到,審查通知是在8月2日簽發,8月3日送達要約方手中的。但股價交易記錄顯示,7月23日至7月30日這一周,股價已經提前下跌,從4.03港元/股跌至2.88港元/股,跌幅28.5%。

9月10日,SOHO中國宣布與黑石終止交易後,其股價在一周內從3.5港元/股跌至2港元/股。此後持續下跌,截至發稿日,股價為1.4港元/股。

一位投資公司高管告訴《財經》記者,目前成熟資本市場對內幕交易的監管技術非常完善。以滬深兩市為例,上市公司重大事件公告前20個交易日裏,凡是交易額在15萬元以上的賬戶,都會被納入跟蹤名單。監管機構有足夠的技術識別這些賬戶是否與公司董事或高管、券商、會計師等敏感人物關聯。

多位受訪律師表示,SOHO中國是港股上市公司,所以內幕交易一事肯定觸犯香港有關法律。目前事件細節尚不清晰,難以判斷是否觸犯內地法律。如果觸犯,內地法律和監管機構也有權依法再給予處罰。

實操中,如果倪葵陽是被內地警方帶走,大概率會依內地法律做出刑事判決。而香港方麵的懲罰大概率是交易所或證監機構做出禁止從業處罰。不太可能出現內地服刑後,再在香港二次服刑的情況。

京衡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慶軍告訴《財經》記者,若依照內地法律,內幕交易一般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兩種情形下還都將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該律師還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高管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強製措施的,公司應立即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報告。並發出公告,說明事件起因、目前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公司如果未及時公告,且事件對公司股價產生重大影響,損害投資人利益,股東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