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前大陸公安副部長孫力軍 一審遭控收賄近30億

前年4月落馬,去年10月被雙開的大陸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受賄等案,於8日在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據央視報導,檢察院指控孫力軍收賄規模達人民幣6.46億餘元(約新台幣28.69億元),將擇期宣判。

央視報導,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8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孫力軍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一案。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孫力軍於2001年至2020年4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組織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6億餘元。

檢察院再控,2018年,孫力軍應他人請托,指使有關人員透過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等行為,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情節特別嚴重;同時,他還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2支,因此提請以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刑事責任。

據報導,孫力軍在庭審中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認罪、悔罪,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001年至2020年4月,孫力軍曾分別擔任上海衛生局外事處副處長、上海外事辦公室綜合業務處處長,以及大陸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大陸國內安全保衛局局長和大陸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等職。

今年1月,大陸中紀委還與央視在合作的電視專題片「零容忍」中,播放孫力軍的懺悔畫面,他當時說,「沒想到自己成了一個法治建設或者公平正義的破壞者。」


華客新聞 | 真實新聞與歷史:前大陸公安副部長孫力軍 一審遭控收賄近30億


探索更多來自 華客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