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某明老人
從事環衛工作七年,僅獲 1
萬餘元工資?近日,四川巴中南江縣張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反映,其七旬父親張某明的工資存在諸多疑問,經其調查測算,大概還存在 8
萬餘元的差額。
張女士測算的依據來自一張銀行卡。她介紹,當地社區曾索取其弟的身份證辦理了一張銀行卡,並多次向卡內打款,而其弟又並未在當地工作,這張卡很可能是給其父發放工資所用。”
但裏麵的錢卻不知道去哪了。”
張某明的工資是否確還存在 8
萬差額?張女士所稱的該張銀行卡又是否是為其父發放工資所用?打入卡內的錢款到底屬於什麽款項,錢款又去哪了呢?
近日,紅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諸多疑問背後,係當地社區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銀行卡,虛設公益性崗位,套取崗位補貼資金,再用於其他相關人員
” 工資 ” 發放的 ” 套公用公 ” 違規違紀行為。
目前,社區相關人員已被當地紀委進行查處。
” 工資 ” 疑雲
七旬老人幹環衛 7 年
僅獲一萬餘元工資?
張某明,年過七旬,自 2011 年到 2018 年在四川巴中市南江縣正直鎮的魚脊埡(小地名)從事環衛工作,共計 7 年時間。不過,7
年間,其領到的工資則僅有 1 萬餘元。
根據張某明的回憶,自己各年拿到的工資數目為:2011 年到 2013 年,每年收到 700 元;2014 年 1200 元;2015
年 2200 元;2016 年 2400 元;2017 和 2018 年各 2200 年;共計一萬多元,均是 ” 領的現錢
“。
7 年才 1 萬多元工資?這讓女兒張女士產生了疑問——疑問還來自一張突然出現的銀行卡。

↑ 2018 年,張先生的公益性崗位補貼情況
張女士介紹,2018
年時,父親在打掃衛生時曾發生一起車禍,事後,當地鳳儀社區工作人員曾將一張以其弟弟身份辦理的銀行卡交給父親。一開始對方稱是 ” 廢卡
“,不過後來社區又告知卡中打入了 6000 元錢,並告知了密碼要求將其中的 4000 元取出給社區。
” 我最後隻給了他們 2000 元,但沒過多久,他們又說‘不合法’把錢退回來了。” 張某明說。
社區的這一舉動讓張家人心生疑慮。這是張什麽卡?為什麽是以弟弟的名義辦理的?為何銀行卡之前一直在社區手裏?” 廢卡 ” 裏怎麽會多出了
6000 元錢?社區又為何要拿走其中的一部分?
張女士介紹,經過她和家人的調查,這個卡是用弟弟的名字辦理的,並且前後有多筆打款記錄。之所以要打款,是因為當地為弟弟設置了一個公益性崗位,工資標準每月不低於
1250 元,但弟弟對這一切卻並不知情,而幹環衛工作的又是其父親。
張女士認為,由於父親上了年紀不熟悉銀行卡操作,這張銀行卡很可能正是用弟弟的名義辦理,為父親發放工資的銀行卡。而打錢之後,社區卻隻從中拿出了部分以現金結算給父親。
張女士介紹,按照每月 1250 元的標準計算,除去父親已經領到的錢和後來銀行卡中的 6000 元以外,應該還有 8
萬餘元的工資差額。但其中的錢款已經不知去向。
虛設崗位
老人兒子長期在外務工
卻又在村裏 ” 上班領錢 “
對於張女士的說法,日前紅星新聞記者前往當地進行了走訪調查。
據張某明介紹,2011 年因無人打掃魚脊埡衛生,社區前來向其做思想工作,自己才同意了這份工作。而對於工資,其稱雙方為口頭協議,700
元一年,逐年遞增,一年一付。他並不知道有兒子身份信息的銀行卡存在。
關於銀行卡,張某明兒子張先生則介紹,大概在 2015 年左右,在社區工作的龍某向自己要了身份證照片,”
說辦理相關手續,我也不懂,因為是社區的人,就把身份證照片發給他了。” 張先生稱,自己並不知道社區會用其身份信息辦理銀行卡。
而對於張女士稱當地為弟弟張先生設置了一個公益性崗位的說法,記者獲得的一份資料顯示,2014
年時,鳳儀鄉人民政府(現已經合並到正直鎮)和張先生簽訂了勞動合同書。甲方為南江縣鳳儀鄉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謝某強,乙方為張先生;合同期限為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從事 ” 集鎮保潔 / 市場管理 / 城管協管 / 交通協管
/ 鄉村公路維護等公益性崗位工作 “;勞動薪酬為 ” 最低工資不得低於 1250 元每 / 月 “。
在另一份記者獲得的鳳儀鄉環衛工人工資發放花名冊中,也發現了張先生的名字,其工資為 1250 元每月。

↑ 2015 年,張先生公益性崗位顯示為 ” 道路養護 “
資料還顯示,而後的 2015 年,張先生也和鳳儀鄉人民政府簽訂了協議,隻是在鳳儀鄉公益性崗位工人工資發放花名冊內,張先生的崗位變成了
” 鄉村道路養護 “,工資也一直為 1250 元每月。
而在南江縣財政局和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聯合發文中,自 2015 年下半年至 2018
年上半年當地公益性補貼發放的通知附件裏,張先生的 ” 薪酬 ” 分別為:2015 年每月 750 元,2016 年每月 900
元,2017 年和 2018 年每月 1000 元。
不過,張先生則表示,自己多年來一直在外務工,並沒有在當地工作,也沒有與當地政府簽訂過勞動合同。張先生也不解,自己的銀行卡到底是為父親發放工資所用,還是另有他用。”
如果按照合同從 2014 年開始來計算,工資應該有超過 10 萬多元了,那這些錢到哪裏去了呢?”
官方回應
社區行為屬 ” 套公用公 “
紀委已調查處分
日前,紅星新聞記者聯係上了張先生所稱的當地社區工作人員龍某,並詢問了張某明的環衛工作及薪資發放,以及留下諸多疑問的這張銀行卡和背後張先生在當地的公益性崗位等情況。
龍某介紹,當初張某明的環衛工作是其 ” 自願行為
“,因為當地農村已經沒有年輕勞動力勝任,隻能商量讓年紀較大的老人打掃衛生,薪資係雙方口頭商議而定。其表示,按照約定,張某明的工資並沒有差錯,已經通過現金方式進行了發放,不存在還有
8 萬元差額的說法。對此,龍某拿出了張某明領取工資簽字的相關憑證——裏麵是公益性崗位領取工資的數目和當事人的簽字。

↑ 2014 年的合同
而關於利用張某明兒子的身份辦理銀行卡一事,龍某解釋,張某明領到的工資確實是從該銀行卡到賬的錢中支取的,不過該卡並非專門用於給張某明發工資,卡內的錢還用於了其他人的工資發放——對此龍某並未拿出相關憑證。
對於這一行為,龍某表示自己和另一名工作人員已經被南江縣紀委進行了處分,屬於 ” 套公用公 ”
行為。南江縣正直鎮負責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楊某也向記者確認,龍某確實因為 ” 套公用公 ”
被縣紀委進行了處分,但具體如何處分,其並未說明。

↑南江縣公益性崗位補貼文件
楊某表示,對家人提出張某明被少算工資的質疑,鎮政府做過了調查了解,確認社區工作人員利用張某明兒子的身份信息,通過辦理失業證明,然後申請公益性崗位,套用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再將錢用於其他公益性崗位的工資發放。”
張某明一家認為這部分錢應該歸他家所有,所以一直在追問,但通過計算,確實已不差老人家的工資。”
但是,該筆錢到底用到了那些公益性崗位,社區和鎮政府則均未提供相關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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