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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轟動一時的“草地輪奸案” 案情曝光 嫌疑人全落網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12月12日,廣西北流檢察院通報了8年前一起曾震驚社會的“草地輪奸案”,通報稱,第8名嫌疑人李某鋒現已到案並被移送檢方。

6名嫌疑人作案時不滿20歲

據悉,此案發生於2011年3月2日淩晨,案發後的半年時間裏,陸續有6名嫌疑人到案,後追加的另外兩人(包括李某鋒),是隨著北流警方的偵查推進,相繼被鎖定為犯罪嫌疑人的。8人中,作案時至少有6人不滿20歲,年齡段在16歲至19歲。

當天晚上,歐某等7人在北流清灣鎮一家夜宵攤吃夜宵、喝酒。酒足飯飽後,歐某起了色心,便將獨居在北流市某路邊瓦屋的一婦女當成了“獵物”。

淩晨,歐某等人持刀撬門闖入受害人的住處,強行將其帶到六靖鎮環城路邊一山坡的草地,用刀脅迫並威脅說如不順從便先奸後殺。

受害人為求自保不得不順著這群“獸性大發”的畜生而慘遭輪奸。隨後,歐某還邀請李某鋒來到案發地,在明知是犯罪行為的情況下,李某鋒仍然借著酒勁強奸了受害人一次。

案發後,歐某等7人相繼落網,李某鋒為逃避抓捕離家潛逃,公安局抓捕未果,將李某鋒列為刑拘網上在逃人員。

廣西一婦女草地裏遭8人輪奸,案情細節曝光,所有嫌疑人全部落網

網絡配圖

第8名嫌疑落網時“正在餐廳吃飯”

2019年9月3日,廣州黃埔區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在逃人員李某鋒在廣州黃埔區某街活動,於是派出警力實施抓捕,李某鋒被抓獲時正在該街的一家餐廳吃飯,隨後被移交北流市公安局處理。

2019年9月30日,北流市人民檢察院以李某峰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審查起訴中。


案情回顧

2011年3月某日晚上,歐某、李某、龍某浩、龍某偉、李某傑、顧某全、廖某振、李某鋒等年輕人在清灣鎮一家夜宵攤吃夜宵、喝酒。酒足飯飽的歐某頓時起了色心,便挑頭說想“約”個“小姐”出來玩一玩。於是獨居在北流市某路邊瓦屋的一婦女就成了他們眼中的“獵物”。

當年轟動一時的北流“草地輪奸案”嫌疑人終於落網

淩晨,噩耗正向熟睡中的受害人悄無聲息地逼近,歐某、李某、龍某浩、龍某偉、李某傑、顧某全、廖某振等社會青年騎著摩托到受害人的住處,持刀撬門入室,強行將其帶到六靖鎮環城路邊一山坡的草地,用刀脅迫並威脅說如不順從便先奸後殺。受害人非常驚恐,不得不順著這群“獸性大發”的畜生而慘遭輪奸。後李某鋒在歐某邀請下來到案發地,明知是犯罪行為的情況下,仍然借著酒勁,尋找刺激,強奸了受害人一次。

案發後,歐某等7人相繼落網,李某鋒為逃避抓捕離家潛逃,公安局

抓捕未果,將李某鋒列為刑拘網上在逃人員。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於2019年9月3日,廣州黃埔區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在逃人員李某鋒有在廣州黃埔區某街活動,當地公安機關派出警力實施抓捕,李某鋒在該街的一家餐廳吃飯的時候被抓獲歸案,隨後移交北流市公安局

處理,2019年9月30

日,北流市人民檢察院以李某峰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審查起訴中。

當年轟動一時的北流“草地輪奸案”嫌疑人終於落網怎樣認定強奸罪?

強奸是指以暴力、強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的意誌,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強奸罪判幾年?

以暴力、強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奸婦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檢察官提醒

當年轟動一時的北流“草地輪奸案”嫌疑人終於落網
作為女性,一定要加強自我保護:

1、要提前預防,盡量避免與男性朋友、男同事、男網友在酒店、郊外等地單獨相處。獨自出行的時候要注意安全,在人煙稀少的地方,切記要警惕有沒有壞人在盯梢,防人之心不可無,不要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2、當遭遇強奸時,采取適當措施,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反抗。臨危不亂、不懼,迅速觀察所處環境,調動自己的智慧,扇打罪犯耳光,讓他清醒。若不奏效,應假裝有條件地服從,再伺機逃跑。

3、事後及時報案。強奸案件的被害人,顧慮較多,擔心報案會讓人名聲掃地,這樣隻會讓犯罪分子逍造法外。因此,應及時報案,保留被強奸的證據,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以將犯罪分子早日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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