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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案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備受關注的勞榮枝案二審8月18日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紅星新聞記者18日全程參與了此次案件的旁聽。庭審中勞榮枝表述條理清晰,不過,談及自己被法子英“強奸”幾度墮胎等情況時,她數次哽咽落淚。8月18日下午,法庭宣布休庭,8月19日上午將繼續開庭審理。
8月18日下午,法庭進入調查階段,上訴人發表上訴意見後,法庭就上訴人的上訴意見和庭前會議相關分歧點,列出了多項重點。在法官宣讀完意見後,勞榮枝第一句話強調的是自己48歲,從未整容。
此後又進入了南昌案和溫州案的審理,勞榮枝推翻了此前供述,否認犯故意殺人罪,並認為綁架、搶劫行為也是受法子英逼迫,非一審認定的共謀,而是脅從犯。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8月18日上午,法庭就2022年6月合議庭報告未達成一致的情況,充分讓勞榮枝及其辯護人、公訴人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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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談及自己被法子英“強奸”幾度墮胎等情況時,勞榮枝數次哽咽落淚
勞榮枝及其辯護人的上訴意見:
不認可一審判故意殺人罪,望發回重審
一審法院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勞榮枝夥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係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勞榮枝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常州綁架的事實,係坦白。
2021年9月3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勞榮枝被判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決定執行死刑。勞榮枝就南昌中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刑事部分提起了上訴。
一審中,勞榮枝及為她辯護的法援律師對起訴書指控的四起犯罪事實及故意殺人罪名均持有異議。認為在四起犯罪事實中,其存在被脅迫情形;其起的隻是輔助的作用;所搶的財物,其隻是暫時保管,沒有支配權;其和法子英不存在事前共謀;對於致人死亡的結果,其不應承擔刑事責任;其沒有殺人的故意,不應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認定的部分事實存在證據瑕疵和錯誤,公訴機關適用法律錯誤。勞榮枝自願認罪認罰;勞榮枝受到法子英脅迫參與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較小,請求法院從寬處理。
二審中,勞榮枝的辯護人吳丹紅和趙德芳提出新增的上訴意見。其中,在程序上,辯護人提出勞榮枝係重大刑事案件,一審采用三人合議庭而不是七人合議庭,程序違法。其辯護人還提到,在溫州案中,檢察院隻起訴了搶劫罪,並沒有起訴故意殺人罪,一審法院的判決,卻認為勞榮枝除了構成搶劫罪以外,還構成故意殺人罪,並以此判處死刑。勞榮枝辯護人請求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此案發回南昌中院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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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當年的模樣(右) 圖據央視截圖
法庭列出多項案件重點
勞榮枝第一句話強調“沒整容”
二審法院就勞榮枝上訴意見和庭前會議有關分歧部分,羅列出案件的多項重點。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出的多項重點包括:一審判決中,勞榮枝被判故意殺人罪,勞榮枝是否犯故意殺人罪,涉案7人死亡勞榮枝是否應當承擔責任;法子英殺害熊某、殷某的案件中,勞榮枝對殺人是否知情;勞榮枝是否是主犯;勞榮枝是否是脅從犯;一審量刑是否過重;南昌案中,勞榮枝是否說“要不一把火燒了熊某家,法子英不聽”;合肥案中冰櫃是否是勞榮枝所買;一審合議庭未組成7人庭,檢察官助理是否在一審舉證,是否應發回重審;溫州事實中,一審法院對勞榮枝增加故意殺人罪是否程序違法等。
宣讀完這幾項重點後,法官詢問勞榮枝對此是否有異議,勞榮枝第一句話竟是,“我今年48歲,未做任何整形。”勞榮枝在庭審中還多次提到知曉有媒體以及其他人員旁聽,她知道自己的案件會上“今日頭條”平台。勞榮枝多次未就法官指定的情節發言,被法官和她的辯護人提醒。
此次開庭,勞榮枝還提到,她曾在2000年的時候看過央視《今日說法》節目關於法子英被槍決的部分視頻,但後麵部分均未看,所以4起案件中,除合肥案知道法子英殺人外,前三起案件均不知道法子英殺人。殺人行為是法子英所為,她在廈門落網後才知道前三起案件有多人遇害。自己一直被法子英性侵、法子英以她家人的安危等言語脅迫她跟從法子英在各地流動。
在勞榮枝的描述中,法子英窮凶極惡、相貌醜陋、好逸惡勞、自以為是。她認為自己是師範畢業,又是小學老師,是個“傻白甜”“挺誠實”。公訴人問她溫州案中,她為什麽單獨取錢,被銀行工作人員認出不是本人還應對自如,她稱是法子英教她的,她形容離開時兩名被害人還“好好的”,她一直被法子英控製、脅迫,跟法子英在一起自己精神渙散。說到這裏時,勞榮枝開始哽咽。公訴人詢問勞榮枝,被害人被控製了,為何還稱她們好好的?她再次強調法子英對她的控製,並稱“我逃避他(法子英),我覺得天空都是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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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9日,勞榮枝案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圖據東方IC
勞榮枝否認和法子英是情侶關係
稱被法子英“強奸”流產多次
在法庭詢問階段,勞榮枝先是接受她的辯護人的詢問。勞榮枝在詢問階段,講述她在九江生活期間被法子英“強奸”,半年之內兩度墮胎,墮胎時法子英也沒有陪同,小產期間還被法子英“侵犯”。此後還被法子英“強奸”懷孕過,墮胎的第二三天又被法子英“強奸”。
據勞榮枝講述,她此前是一名小學語文教師,從小學一年級教到了四年級,期間有過一段初戀,但僅限於接吻。1995年初,她通過朋友認識了開公司的法子英,聽法子英說過他曾因打架服刑。在認識且見麵多次後,一次回家時間太晚,就被法子英“強奸”了,當時還是老師的她發現自己因此懷孕了。
勞榮枝稱,自己上學的時候去廁所曾被鄰居摸了一下,她告訴母親,但母親告知她不要聲張,說出去對女孩子的名聲不好,所以她沒有報案。她懷孕不知道找誰,隻好去找法子英,最後還是她自己用藥物流產,小產期間住在法子英姐姐租的房子,不敢回家。
她表示這次小產後又被法子英“強奸”,自己以為這期間不會懷孕,但是四個月後,她再次懷孕,並在法子英姐姐的陪同下去做了人流。勞榮枝稱,她很傳統、單純,認為自己不是處女就嫁不出去了,當時法子英告訴她,他犯了案,讓她跟他一起逃,否則就會殺害她的家人,所以她就和法子英離開了九江。
勞榮枝稱自己多次想要和法子英分手,她喜歡有學曆、有正式工作的人,當時有名當警察的同學正追求她,她的家人也很支持。但法子英不允許,1995年她被迫停薪留職。
二審法庭上,勞榮枝否認她和法子英是情侶關係。公訴人提到,她在庭上回答辯護人詢問時,說自己在溫州案中租房回去要跟“家人”商量,公訴人詢問她為什麽稱法子英為家人?勞榮枝在庭上反問稱,“難道說他(法子英)是自己男朋友、情人?他都不是。”
勞榮枝還推翻了此前供述,否認犯故意殺人罪,並認為綁架、搶劫行為也是受法子英逼迫,她並未共謀,不是主犯,而是脅從犯。勞榮枝還否認一審認定多項情形,其中包括否認她和法子英係情侶關係,否認她在南昌案中捆綁熊某、溫州案中捆綁兩名被害人的行為,否認南昌案中她提出“放火燒指紋”“剪掉電話線”,稱逃離南昌前熊某還活著,還否認坐台為物色“猴子”等多項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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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外,小木匠妻子代理律師劉靜潔接受媒體采訪。圖據視覺中國
被害人家屬:
希望判處勞榮枝死刑
8月18日下午休庭後,紅星新聞記者在法院外采訪了參加旁聽的勞榮枝家屬與南昌案受害人熊某的家屬。
勞榮枝二哥勞聲橋堅持認為,勞榮枝是被法子英所脅迫,從未故意殺人,“除了小木匠以外,2019年她才知道(死了人)”。他還表示,法子英曾用家人威脅勞榮枝。勞榮枝姐姐稱,對於法子英殺害人質的事情,勞榮枝是被抓後,辦案機關告訴她的,“勞榮枝覺得很吃驚,她沒想到。”勞榮枝姐姐還透露,辯護律師稱有五點理由(勞榮枝案)足夠發回重審,“沒有證據、一審三人合一庭,都是發回重審的一個很好的理由。”二審若維持原判,勞聲橋表示會繼續上訴。
南昌案受害人熊某的家屬旁聽了今天的庭審,熊某的家屬表示,“她(勞榮枝)就是感覺沒什麽事似的”。熊某的家屬對勞榮枝在法庭上稱自己為受害者的行為感到憤怒,希望判處勞榮枝死刑,“(殺了)我們家三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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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二哥勞聲橋接受紅星新聞采訪
19日,勞榮枝案二審進入第二天,傍晚6時許,審判長宣布休庭,20日上午9時將繼續開庭審理。
上遊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從庭審現場獲悉,在19日下午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就合肥案中“殷某某的死亡時間”“合肥中級人民法院和南昌中級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上,同一案件認定的被害人的真實年齡不一致”等事項進行了調查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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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在一審中。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視頻截屏
對於上述爭議事項,公訴人稱,之所以出現合肥市中院、南昌市中院兩份一審判決記載的死亡時間與被害人年齡不一致的情形,係出現了新的事實證據,檢方認可南昌市中院的判決,同時尊重合肥中院的判決。
在庭審過程中,勞榮枝回應檢方的訊問時提到,檢方對自己的指控是主觀臆想,存在歸納總結的情形,她再次否認自己參與故意殺人,僅承認參與綁架。
記者注意到,勞榮枝在法庭上回答檢方訊問時內容較為分散,她多次強調自己被法子英“奴役“,”變傻了“,不會思考。她提到自己對他產生依賴的同時,對他生恨,“搞得我無家可歸,有時候我想到去死也是一種解脫,他(法子英)又怕我去死了,又過來哄我。其實,我巴不得他去死。”
南昌市中院審理查明,勞榮枝與法子英(已另案判決)係情侶關係。1996年至1999年,二人共謀並分工,先後在南昌、合肥、常州等四地共同搶劫、綁架、故意殺人4起,致7人死亡。案發後勞榮枝潛逃,2019年其被警方抓獲歸案。2021年9月9日,該案一審在南昌中院宣判,勞榮枝數罪並罰被判死刑。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勞榮枝當庭表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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