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要求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必須向大陪審團作供,協助調查2020年喬治亞州選舉案之後,格雷厄姆緊急上訴,目前正等待回複。檢察官表示,格雷厄姆的證詞至關重要,延遲作供將會影響整個調查進度。
綜合CNN及《華盛頓郵報》報道,格雷厄姆19日入稟聯邦第11巡回上訴法院,表示自己享有憲法豁免權,一旦被迫作供將蒙受無法彌補的傷害,並指責調查此案的喬州地方檢察官威利斯(Fani
Willis)出爾反爾,一度同意延遲傳喚,但卻突然改變決定。
威利斯的辦公室則在法庭文件中反駁,指責格雷厄姆宣稱延遲作供是為了維持三權分立原則,以及聯邦與州府之間的權限,但大陪審團本身便由人民組成,因此對方理據不成立,此外,格雷厄姆不但掌管關鍵信息和證據,其供詞也可能牽涉其他涉案人員,因此一旦延遲作供將妨礙進度。
2020年選舉喬州初步點票後,前總統特朗普曾聯係州府官員,希望“尋找”萬餘張額外選票,以便他在喬州普選票方麵反敗為勝,由於此舉涉嫌違反選舉公正,因此喬州富爾頓縣(Fulton
County)的地檢官威利斯開始調查,並要求格雷厄姆等多名聯邦議員向特別大陪審團作供。在糾纏過程中,富爾頓縣法院7月26日向格雷厄姆發出傳票,要求他8月23日作供,但格雷厄姆以自己身為聯邦參議員“享有主權豁免”為由,要求喬州法院撤銷傳票。原訟庭兩度審理案件後,都拒絕格雷厄姆的要求,並在本月19日勒令他必須作供。
其實除了格雷厄姆外,涉案另1名共和黨聯邦眾議員海斯(Jody
Hice),也曾拒絕前往富爾頓縣作供,但挑戰失敗後,17日已接受大陪審團問話2個多小時。喬州副州長鄧肯(Jeff
Duncan)、當地前州參議員利根(William Ligon)亦遭遇同樣的情況。州長坎普(Brian
Kemp)則向法院表示,威利斯的調查“出於不正當政治目的”,應該取消傳票。
格雷厄姆的律師形容,當事人身為參議員,有權接觸州府官員,無需為此遭受問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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