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現就業歧視?
據九派新聞 8 月 31 日報道,近日,網傳深圳某教育公司招聘員工時,要求手機倒數第五位數字不能為 “5”
引網友熱議,該新聞還登上了百度熱搜。

30 日,該公司員工回應稱此要求是公司老板的要求,並稱入職後可以換手機號,如果不同意此要求就不會錄用。

8 月 31
日,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公司行為屬於就業歧視,侵犯了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手機號碼屬於勞動者個人選擇,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無關。公司強迫勞動者更換手機號碼、區別對待勞動者的行為,既侵犯了勞動者個人自由,也違反了平等就業原則,屬於就業歧視。

近年來,”985、211 高校畢業生優先 “” 隻招 35 歲以下人員
“………,用人單位設置種種招聘限製條件,對勞動者性別、年齡、學曆、婚育狀況甚至戀愛情況等進行區別對待,影響勞動者公平就業的情況並不鮮見。
據法治日報報道,華東政法大學中國法治戰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孫煜華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 這些奇葩招聘背後反映出的就是就業歧視。”
孫煜華介紹說,就業歧視一般是指企業在招聘中,以性別、年齡、學曆、地域等一些與工作性質無關的因素來區別對待應聘者。
孫煜華說,反就業歧視不是反對企業設置條件,而是反對企業以與工作崗位、工作職責並不相關的因素來不合理對待應聘者。比如,一個崗位需要英語運用,招聘時要求求職者要過英語四級、六級不算就業歧視。孫煜華還表示,就業歧視問題嚴重侵害了勞動者平等就業的權利,建議盡快出台反就業歧視法,全麵規製這一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2022 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等就業歧視,著力解決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這也是 ”
就業歧視 ”
第一次出現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事實上,就業歧視問題一直是每年全國人大會議上的熱議話題,多位全國人大代表都在關注這一現象。
” 當前,在就業過程中愈加普遍地遭遇就業歧視,是造成大學生就業難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今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全國人大代表、燕山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邱立成在談起大學生就業難問題時表示,就業歧視是當前大學生就業路上的一大
” 攔路虎 “。
邱立成發現,在大學生就業歧視中,性別歧視尤為突出,集中表現為對女大學生的歧視。在實踐中,不少用人單位以 ” 本崗位隻適合男性 ”
等歧視性招聘條件,阻攔了許多女大學生的就業路。除性別歧視外,學曆歧視也是一大問題。邱立成在調研中發現,一些用人單位不顧實際崗位需求,盲目設定學曆限製,隻要高學曆或名校畢業生。
” 就業時還存在戶籍歧視。”
邱立成注意到,有些用人單位明確招聘具有本地戶口或在本地擁有住房的畢業生,對於非本地戶籍畢業生則盲目抬高轉入標準,施以各種條件限製。
如何解決就業歧視問題,邱立成認為出台專項立法很有必要。”
立法具有規範性、普遍性、強製性的特點,是解決就業歧視問題最切實可行和最有效的措施。”
邱立成指出,當前很多國家都製定了反就業歧視法律,但我國目前仍沒有一部專門的反就業歧視法來調整就業歧視問題。他建議借鑒國外在就業平等方麵的一些經驗,製定權利義務明晰,操作性強的專門法律,構建健全的反就業歧視法律法規體係。記者注意到,此前也有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過關於出台反就業歧視立法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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