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廣西貴港前市委書記李新元 貪汙7.5億遭判死緩

大陸又傳出落馬官員因為巨額貪汙,遭到判處死緩,這次是曾在法院「聲淚俱下」的前廣西自治區貴港市委書記李新元。

廣西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7日公佈,李新元任職期間,貪汙金額達1.7億人民幣(約合台幣7.54億元),9月6日遭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此前李新元在2021年3月被查,2021年11月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廣西高院表示,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1年,李新元利用擔任欽州市委副書記、市長,貴港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廣西某公司、私營企業主楊某某等十八個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土地開發、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收受上述額度的財物。

而此案於2021年12月22日上午,在南寧中院開庭,當時李新元作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認罰,並在最後陳述中「聲淚俱下,做出深刻懺悔」。

公開資料顯示,李新元出生於1962年10月,江蘇泰興人,曾任欽州市長、貴港市長、貴港市委書記等職,2021年2月出任廣西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黨組書記,不過僅僅履新一個月後,他就遭「官宣」被查。


華客新聞 | 真實新聞與歷史:廣西貴港前市委書記李新元 貪汙7.5億遭判死緩


探索更多來自 華客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