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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年輕海歸院士被控貪汙3756萬受審 已羈押超5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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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吉林省鬆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及張磊貪汙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寧係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擔任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李寧課題組負責人,還擔任多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負責人。被告人張磊係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特聘副研究員、科技部多項課題負責人。被告人李寧同張磊利用其管理課題經費的職務便利,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間,采取侵吞、騙取、虛開發票、虛列勞務支出等手段,貪汙課題科研經費共計人民幣3756萬餘元。上述款項被李寧、張磊轉入李寧實際控製的公司占為己有,並投資其他多家公司。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同案被告人張磊的供述、證人證言以及用於套取科研經費的虛假合同、發票等書證,還出示了司法會計鑒定書等。李寧、張磊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寧對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辯解,張磊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李寧、張磊還進行了最後陳述。

被告人李寧、張磊的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媒體記者及普通群眾40餘人旁聽了庭審。庭審全程通過鬆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新浪微博進行了直播。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中國最年輕海歸院士羈押超5年仍未宣判

1962年生於江西南昌的李寧,為中國動物生物學方麵的著名科學家。2007年,時年45歲的他,即當選為中國工程院院士,為當時中國最年輕的「兩院」院士。

2014年6月20日,李寧院士在與他的學生們拍完畢業集體照後,即被吉林省鬆原市長嶺縣檢察院以配合調查之由帶走。後來,檢方宣布對李寧予以逮捕,緣由是涉嫌貪汙科研經費。

2015年4月,鬆原市檢察院就李寧案,向鬆原市中院提起公訴。同年8月20日、21日,此案一審,在吉林省鬆原市中院連續公開開庭了兩天。

鬆原市檢察院指控李寧及其博士生張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虛開發票等方式,貪汙科研經費約3756.65萬元。

庭審中,李寧的辯護律師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的袁誠惠律師和邢嘉然律師,則進行了無罪辯護。

律師認為,李寧案的發生與當年科研經費管理製度不合理密切相關,2014年之前的科研經費管理製度,要求每年年底未用完的經費以及結題後的結餘經費都應上交,但由於新一年的課題經費經常出現較長時間的滯後,迫使很多科研人員用假發票等形式將經費留用,以解決來年經費斷檔期的經費使用問題,否則將導致課題無法繼續進行。具體到李寧案中,他為實施科研項目而飼養的那些實驗動物群體,都將因科研經費斷檔,而無法維持存活,「並且,李寧對具體經費操作事宜並不知情,無任何犯罪故意,不符合貪汙罪主觀方麵構成要件。」

律師亦提到,在2014年之後,中國就對科研經費的管理,做出了較大的調整。

2014年3月12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幹意見》(國發[2014]11號),就規定:「年度剩餘資金可以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項目結題後,符合條件的也可留用。

「按照『從舊兼從輕』的原則,按照後來的科研經費規定,李寧團隊的做法連違規都談不上,更遑論涉嫌犯罪。」李寧的辯護律師表示。

不過,自2015年8月開庭之後,吉林鬆原市中級法院一直未就此案進行宣判。李寧的辯護律師及其家屬,雖多次申請對李寧進行取保候審,但都被拒絕。

李寧一案,在學術界影響巨大。

2018年末2019年年初,沈國舫、任繼周等15位中國工程院及中國科學院院士,聯名致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希望盡早審結李寧院士案。

央視/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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