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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版「葯神」案改判 當事人郭橋期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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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上海美華門診部走私疫苗案重審宣判,法定代表人郭橋的罪名由「銷售假藥罪」改判為「走私罪」,刑期大幅縮短。郭橋期今日(1月4日)期滿釋放,恢復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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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陸媒1月4日報道,記者從郭橋辯護律師童明友處獲悉,郭橋期滿釋放。網路將郭橋稱為上海版「葯神」。

法院原一審判決書顯示,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美華門診部非法從新加坡的診所採購了11種兒童用進口疫苗,共1.3萬餘支,其中80%為13價肺炎球菌疫苗,還包括輪狀病毒疫苗、水痘疫苗、五聯疫苗和六聯疫苗,採購總額近千萬元。

法院以銷售假藥罪對郭橋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罰金200萬元(人民幣,下同,38.76萬新幣),美華門診部被判處罰金1200萬元。其他三名參與疫苗銷售的涉案人員胡盼盼、孫勇平等也因相同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四至六年不等,並處以罰金。

當時的情況是,中國在2014年2月到2017年3月期間,因藥品審批原因中斷了針對兩歲以下嬰幼兒的七價肺炎疫苗的進口,斷供長達三年之久。

《我不是葯神》2018年7月播出,長春長生狂犬病疫苗造假事件不久後被曝光。

郭橋辯護律師童明友說,《我不是葯神》使得民眾對假疫苗暢行無阻,真疫苗按假藥定罪判刑產生比較、評論。

童明友表示,「但這對美華案件改判,沒有影響。」對改判造成影響的事實是,二審期間發現了肺炎球菌疫苗斷供三年;法律上的影響則是《藥品管理法》修改。

中國2019年8月26日通過了修訂後的《藥品管理法》,未經批准進口的藥品不再被列為假藥。

上海市第三中院12月28日對郭橋案判決,郭橋和其餘三名被告的罪名由「銷售假藥罪」改判為「走私罪」,刑期大幅縮短。郭橋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罰金50000元。

這是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實施後,公開的首個因「銷售假藥罪」獲刑並迎來改判的案件。由於改判後刑期縮短,至今郭橋已被羈押滿兩年,今天期滿釋放,恢復自由。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