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帳號「京法網事」今(25)日下午公告,2022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公告指,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
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並罰。根據吳亦凡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旁聽了宣判。
據公開資訊,吳亦凡,出生名李嘉恆,華裔加拿大人,生於廣東省廣州市,中國大陸歌手及演員。曾以藝名Kris在韓國出道,前韓國男子組合EXO成員及分隊EXO-M隊長;2014年後轉往中國大陸發展。2021年因涉嫌強姦案被刑事拘留、批准逮捕並在中國大陸遭全網封殺。
華客新聞 | 真實新聞與歷史:大陸藝人吳亦凡犯強姦、聚眾淫亂罪 一審被判13年附加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