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黎智英遭控2項欺詐罪 被判刑5年9個月

香港文匯網報導,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因違反科技園租約,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經審訊後被判定2項欺詐罪成。香港法院10日宣判,黎智英被判5年9個月,黃偉強被判1年9個月。另,向黎智英頒令取消擔任董事資格8年,並判處罰款港幣200萬元,3個月內上繳。

報導稱,黎智英和黃偉強被指於1998年至2020年間,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沒有按租約協議使用該處所,意圖詐騙科技園,導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益,讓科技園蒙受損失。


華客新聞 | 真實新聞與歷史:黎智英遭控2項欺詐罪 被判刑5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