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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說完“銀發紅利”,就發生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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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沒想過,竟然某一天“有理有據”的事情,也會讓我感到如此驚訝。畢竟我是真沒想過這個問題,60歲勞動者淩晨加班猝死,竟然難以認定為“工傷”,並且理由充足。

這話說出來,第一反應難道不該是悲哀,而後震驚嗎?

可事實就是:法律依據如此。

根據我國勞動法,隻要你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換句話就是說,隻要你60歲了,那你就不算勞動者,你在崗位上出了事,是無法被認定為“工傷”的,同樣也拿不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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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估計大部分人已經聽說,寧波一名60歲的快遞分揀員,淩晨三點還在加班,突然心髒驟停猝死。按理說,這怎麽也得算是工傷吧?可公司直接否認,因為工人已經60歲,所以隻能賠一點意外保險和喪葬費。

家屬自然不肯認同,但寧波人社局出來回應,稱:公司的做法沒問題,60周歲本身不屬於勞動者範疇,如果沒繳納工傷保險,的確不能認定為工傷。

隨後事情鬧大,輿論嘩然,寧波人社局沒少挨罵。

但也有人表示,人社局是“依法回應”,他們的行為並無任何問題,他們也沒做錯,這“罵名”就隻是單純的背鍋。

實則也不然,寧波人社局這說法有一定的誤導性,對於工傷而言,賠償有三方,其中包括保險和用工單位。“不能認定為工傷”,即“不在工傷保險賠償的範圍之內”,也就是“社保可以不用賠”。

可社保不用賠,不代表用工單位也不用賠吧?

並且現實裏的問題是,超過60歲還在工作的人遍地都是,我估計全國大部分小區裏的保安,都是超齡工作者,別說60了,70的都有。如果都按這種“不用賠”的標準,那以後企業都得去找60以上的人來工作了,畢竟這類人吃苦耐勞,又需要經濟,出事了還不必用工單位賠償。

不過這樣做,是不是不太好?但是這樣,正好契合工人日報所謂的“銀發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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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工人日報發布的一篇文章也挺火的,他們弄出了兩個新鮮詞匯:低齡老人、銀發紅利。

老人就老人,還低齡,我都懶得評價。至於“銀發紅利”也好理解,就是幫助所謂的“低齡老人”實現再就業、再創業。

一方麵,鼓勵60歲往上繼續就業,甚至幫助他們,打造什麽銀發紅利;另一方麵,規定60歲往上不再屬於勞動者範疇,出了事拿不到工傷賠償。

這不是擺明了矛盾給人看嗎?

為什麽要這樣?答案很明顯了,出生率降低,老齡化加重,而退休金一般都是後一輩給前一輩交。舉個例子就是我們這一輩交的錢,發給的是40後50後,那麽80後90後老了,現在出生的這輩人又少了,錢從哪裏來?比如上海的總和生育率隻有0.7。

這幾天總看到常年自豪鼓吹的大V們又在攻擊日本兩鬢斑白的老人還在大街上幹活或者找工作的新聞,何不睜開眼看看自身?

與其嘲笑他國,還不如想想當我們自己麵臨同樣問題的時候,我們對應的法律能否與時俱進。

千萬不要覺得無所謂,說句不好聽的話,我們這一輩60歲之後,一定是還在崗位上奮鬥的。到時候我們就是老年勞動者,有沒有想過那時身體出了問題,如果你不能通過法律維護自身利益,將會是誰來給你買單?

我覺得現在無論是大v還是專家,都已經開始逃避現實了,所以他們屢屢給出的建議,都慘絕人寰。房價隨便讓漲,動輒降價就要受到處罰;35歲找工作嫌他們老,60歲退休又嫌他們早;1000萬畢業大學生太多了,1000萬嬰兒出生太少了……

都是些啥奇觀?解決宏觀問題,改善群眾生活,從麵對現實開始,這難道不是亙古都沒變過的道理嗎。先提升經濟,再降低房價給予的壓力,提升群眾的幸福指數,出生率自然會得到拔高,牽一發而動全身,養老金的虧空自然而然也續上了……

為什麽不呢?因為第一步就卡死了,房價絕對不能降。

深圳一樓盤送60萬首付,直接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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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曉蘇怎麽說的?房價降了,那買過房子的人不就虧死了?絕對不能這麽做。

他所擔心的顯然不是那些已經買過房子的人,這和他們不肯麵對現實中真正的問題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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