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押韻|人大代表建議取消尋釁滋事罪,為什麽很多網友卻不讚成?
今天的微博熱搜第一,是有人大代表建議取消尋釁滋事罪。

能衝上熱搜第一足以證明大家都比較關心這件事。

原來是全國人大代表朱征夫再次呼籲取消尋釁滋事罪。
他在呼籲中提到:尋釁滋事罪的種種弊端時刻侵蝕著法律的根基,其模糊性不僅會影響人民群眾對權利義務的合理預期,也會導致執法機關選擇性執法。
就連羅翔老師也表達了法律學界對尋釁滋事罪的詬病。

從流氓罪中分解而來,但依然保留了模糊性的特點。
而法律要求的是精準,畢竟對於老百姓來說“法無禁止即可為”。所以法律條款都寫得特別的細致。而尋釁滋事的模糊性卻讓人摸不著頭腦,到底這一點法律有沒有禁止呢?
比如,去年的“熱帶雨林”網友,因為尋釁滋事被拘。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此事。
而在中國新聞周刊的留言區,網友們也留言表示,口袋罪早該取消了。

據了解,他的這個呼籲,是從2008年他擔任人大代表後,一直呼籲到現在,算一下時間,呼籲了15年了吧。
在今天淩晨01:42分,四川觀察做了一個小調查:你讚成取消尋釁滋事罪嗎?

但是令人費解的是,這個調查結果出人意料。
有七萬多人參與調查,有兩萬人讚成取消,但又5.2萬人不讚成取消。
算一下比例,超過5/7的網友不讚成取消。
為什麽有這麽多人不讚成呢?
四川觀察,是一個在短視頻平台興起後發展起來的媒體。
短視頻和文字媒體最大的區別就是,文字需要閱讀思考,而短視頻則更多的是跟著視頻看就是,思考的比較少。
所以在現在的互聯網上,很多觀點的撕裂還是比較嚴重。
你很好奇他們為什麽會不讚成取消尋釁滋事罪,他們也很好奇為什麽你會支持取消尋釁滋事罪。



第一組留言就很有代表性。
問:“好奇那些不讚成的人的理由是啥?”
答:“因為我們一般來說不會惹事”。
他們天真的以為隻要自己不惹事,尋釁滋事罪就尋不到自己。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軟肋”這個梗的由來。

這是在北京社區幹部在密謀刁難居民時說的“他的軟肋其實是他兒子”。
那個視頻還有一句話就是“咱們把這帽子往尋釁滋事上靠”。
在這些人眼中,尋釁滋事就是一個帽子,可以想辦法亂扣。
你能保證你不會惹事,但是你不能保證有些事不會惹到你。
有可能是拆遷,有可能是醫療糾紛,有可能是惡意討薪,有可能是去銀行取回自己的錢……
當這些事情惹到你,你正當維權時,有人想給你扣個尋釁滋事的帽子,你會不會很難受。
隻要你留意了新聞,這樣的例子可以看到很多。
我們建設法治社會,就是要一切有法可依,而尋釁滋事罪太模糊的定義,就讓很多人有空可鑽。
所以,當我看到人大代表年年建議取消尋釁滋事罪時,我深深地佩服這位人大代表。希望他的呼籲能推動此事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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