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還在持續,防控空前嚴密。
幾乎全民“居家留觀”的這些天,所有關於疫情的信息都讓人格外關切,任何相關醫務人員的動靜都舉國關注。
據人民網、中國新聞網2月6日晚上的消息:“文山州人民醫院文某、文山市人民醫院劉某等5名醫務人員因偷拍、散布疫情防控信息,造成惡劣影響。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文山市公安局依法對文某、餘某某、劉某、謝某某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對關某某罰款500元。”
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舉國致敬送別李文亮醫生的哀痛時刻,這則昨晚被忽略的消息,今天午後開始刷屏醫務人員的朋友圈,引發輿論和社會廣泛關注。
這則語焉不詳的消息,並沒有說明雲南省文山州、市兩家人民醫院的文某等5名醫務人員看見、偷拍、散布了什麽樣的疫情防控信息?這不禁讓人浮想聯翩。不過從文山市公安機關處罰的力度來看,違法情節應該是比較嚴重的。要不然,在疫情防控正需要醫務人員夜以繼日的關鍵時刻,小小不然的事,不會輕易拘留醫務人員。
但轉而一想,總覺得哪兒有點不對。要說犯了小事,應該不會拘人;要說犯了大事,雲南警方也沒發布什麽警情通告。筆者認認真真地研讀這則消息,卻始終也沒有弄清楚個所以然。從字麵上看“因偷拍、散布疫情防控信息,造成惡劣影響”的表述說明,文某等幾名醫務人員要麽是泄露救治一線的疫情了,要麽是泄露感染疫情患者的信息了。
問題是,疫情每天都在公告通報,難道文某等人“泄露”的疫情防控信息和通報的疫情信息不一樣麽?如果在微信朋友圈“泄露”的是感染疫情患者的信息,想提醒周圍人注意防控。主觀上沒有惡意,客觀上也不會有什麽“惡劣影響”吧。在疫情群防群控的公共利益麵前,任何人的個人旅行史、人員接觸史、感染是否確診等涉及公眾安全的個人信息,壓根兒就應該服從和服務公共利益。
如何應對和處置輿情,也是疫情防控中事關大局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公開、透明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政務、警務信息,隻能給政府的公信和權威加分。
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疫情信息公開既是群防群控疫情的需要,也是政務信息公開的要求。中央政治局最近十天之內的兩次常委會都強調:“要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發布疫情。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群眾的關切。”
懇請雲南文山的公安機關能以適當形式,及時、準確地對此做出回應。這既能避免猜測以正視聽,也能警示其它醫務人員不重蹈覆轍。
我們都想知道,雲南文山被拘留、被處罰的這五名醫務人員究竟泄露什麽?
華客網:難得!人民日報質疑: 文山被拘留的幾名醫生泄露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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