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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千月薪難以為繼 副鎮長上班時間開網約車被處罰後….

近日,安徽省黃山市歙縣王村鎮原副鎮長洪升的職務變動情況受到關注。2016年,洪升因在上班時間開網約車而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引發輿論關注。

洪升
根據歙縣政府官網近期公開的資料顯示,洪升已於去年11月出任歙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目前負責局環境衛生、市政管理、綠化養護、亮化維護、拆違控違、食品安全、項目建設、防汛救災(應急搶險)、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招商引資、資源管理、統計工作。分管環衛股、市容股、環衛市政股、工會、政務服務中心窗口。

官方簡曆顯示,洪升曾任歙縣金川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常務副鄉長等職,2015年2月任歙縣王村鎮副鎮長,2016年12月起任歙縣王村鎮副科級幹部,2019年6月起任歙縣王村鎮黨委政府辦公室四級主任科員。

安徽歙縣開網約車被處分的副鎮長有了新職務:縣城管局副局長

據新華網早前報道,2016年5月中旬,歙縣王村鎮副鎮長洪升因生活遇困,在滴滴網絡約車平台注冊成為車主。當年6月15日,他前往縣城辦事時“接單”,駕私家車載客,結果被人舉報。

根據媒體後續報道,洪升幹起了網約車司機的兼職,原因很簡單,也很現實:上要侍奉年事已高的父母,下有孩子要養,3000多元的月薪難以為繼;自己又有痛風的毛病,為了盡快償還治病後的欠債,他選擇了開網約車。事件曝光後,洪升表示“不管組織怎麽處理,我都坦然接受”。

洪升當時駕駛的車輛

洪升當時駕駛的車輛

2016年7月,歙縣官方作出通報稱,王村鎮副鎮長洪升上班時間駕駛私家車進行營利活動被舉報。經查,情況屬實。通報指出,洪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多次進行營利活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鑒於事發後,洪升主動交代錯誤,積極配合調查,並主動上交違紀所得,具有減輕處分的情形。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洪升行政警告處分,處分期6個月;對其主動上交的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當時,歙縣交通運管部門也對這起違規營運案作出處理,因未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洪升被處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