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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智淵遭控“分裂國家罪” 為何情況特殊?

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遭中國以“分裂國家罪”起訴,成為台灣首例。這意味著中國對在台人士態度有何改變?同樣曾遭北京判刑入獄的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怎麽說?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週二( 4月25日)宣布,以“分裂國家罪”起訴並批準逮捕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引起台灣人權工作者一片嘩然。

“楊智淵是第一個被以這個罪名起訴跟逮捕的台灣人,這滿令人擔憂的。”大赦國際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說,分裂或顛復國家罪在中國刑法屬於重罪,因此楊智淵恐麵臨長年刑期,或甚至在關押期間“受到身體及精神上的虐待”。

去年8月,楊智淵遭中國以“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拘捕。時機點恰逢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高調訪台之後,令外界揣測北京當局可能有意恫嚇台灣。

“中國一再去擴張它的法律管轄權,或者是說對愈來愈多境外、境內人士進行任意逮捕,”邱伊翎告訴DW。

中國國台辦26日也針對楊智淵案做出回應,稱此舉旨在進一步敲響“嚴懲台獨分裂勢力的警鍾”。此外,日前傳出已與外界失聯一個多月的台灣“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本名李延賀),也經國台辦證實正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安的活動”而接受北京調查。

楊智淵案“情況特殊”

楊智淵現年33歲,曾以“推動台灣成為主權獨立國家並加入聯合國”為目標,共同創辦台灣民族黨,此前還曾加入民進黨。然而,台灣《聯合報》25日引述匿名的國民黨及民進黨人士說法稱,楊智淵“一下接觸藍,一下接觸綠”,政治立場不明,去年疑似因為債務糾紛才前往中國,後來都在當地教圍棋,突然被捕“實在是很冤枉”。

曾被中國以“顛復國家政權罪”判刑入獄的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告訴DW,楊智淵案狀況特殊,因為他“沒有批評過中國政府”,且北京對他所提出的指控活動“都是發生在台灣”,包含表達政治主張跟參與政黨。

“他並沒有在中國境內做出任何違反當地法律的事情,”李明哲強調,但北京當局“將楊智淵在台灣所做的行為,當作他在中國的犯罪”。他認為,這代表中國政府已經跳脫過去的做法,不隻是在政治層麵對台宣示主權,同時也正在“用法律判例正式並吞台灣”。

2017年,李明哲因“涉嫌顛復國家政權罪”遭起訴並判刑5年。他以自身為例,稱自己當時曾多次進出過中國、與異議人士有所接觸,“但楊智淵完全沒有,這當然是中國的長臂管轄”。

“不到中國不代表沒事”

既楊智淵及富察被捕事件之後,李明哲表示這令許多在台的中國異議人士感到緊張。他告訴DW:“中國對台灣的打壓未來會無所不在,而且不是你不到中國就沒有問題。”

他指出,中國近期開始“利用雙邊或多邊機製,要求引渡在海外主張台獨的人士”,並采取“缺席審判製度”,即盡管中國政府暫時“抓不到你”,但是法院仍可進行審判並對被告“終身究責”。李明哲說,這將嚴重
“影響台灣人未來的自由”。

去年8月,楊智淵被捕消息傳出的前一天,中國人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王英津即在中國官媒《人民日報》一篇題為“大陸針對台獨挑釁強化製裁措施”的文章寫道:“大陸方麵可通過雙邊或多邊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機製將‘台獨’頑固分子緝拿歸案、繩之以法。即使有些人暫時無法緝拿歸案,也可依法對其進行缺席審判、定罪量刑。”

台灣陸委會25日表示,近來一再發生類似案件,中方恣意逮捕台灣民眾,“嚴重傷害我國人權益,製造恐懼”。陸委會提醒台灣民眾前往中國之前,“應認知中國大陸對於人身安全隨意侵害習以為常”。

國際援助成關鍵

25日,陸委會也發表聲明指,自楊智淵遭關押將近一年來,台方已多次呼籲中方“盡速安全釋放”他,並表達此舉“不利兩岸間交流互動”,但中方“均無正麵回應”。同時,陸委會也強調,政府均有掌握楊智淵案件的進度,並與家屬保持密切聯係。

邱伊翎分析,先前處理李明哲案時,家屬高調請求國際伸援,最終國際援助也順利奏效,但在未取得楊智淵家人或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人權組織無法貿然行動,但也尊重楊智淵家屬目前維持低調的做法。

她強調,當家屬保持低調,政府的協助便相當重要。她呼籲台灣政府應謹記過去經驗,刻意在相關外交場合展現對這些個案的關注度,引起歐盟、聯合國等組織的重視。

“從逮捕、起訴、關押人的方式,我們都認為中國的做法完全不符合國際人權法。”邱伊翎補充道,中國政府所謂的極端分子,“在我們看來,隻是一個出版業的編輯(指富察),以及一位參選過立法委員的台灣人(指楊智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