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初學者被“金腰帶”KO後死亡,家屬:主辦至今未賠

2019年,在成都水碾河,作為業餘初學愛好者,毫無比賽經驗的小龍站上了格鬥搏擊舞台。他的對手是當時保持11勝0負的“金腰帶”選手王某然。

無疑,這是一場實力異常懸殊的對抗——開賽僅36秒,小龍被“KO”(擊倒)後昏迷送院,20天後不治身亡。

1000

▲比賽現場視頻截圖

三年多過去,2023年5月24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小龍的父母在事發後將主辦方、對抗對手、小龍教練以及場館方、保險公司等多方告上法庭,提出百萬賠償。法院認定,主辦方對小龍比賽中受傷並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後果存在過錯,判決兩家主辦公司承擔60%的賠償責任,另外40%由小龍家屬自行承擔。

但至今,應由主辦方承擔的57萬餘元賠償款項,一直沒有兌現。目前,小龍的家屬還在走法律流程,追加涉事公司的多位股東為案件執行人,等待下一步開庭處理。

實力懸殊的賽事

業餘愛好者被“金腰帶”36秒KO

2019年11月30日晚,22歲的業餘格鬥愛好者小龍第一次站上格鬥舞台。此前喜歡李小龍的他,隻學了一個多月的格鬥。

小龍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他之所以上台,是因一個多月前偶然加了拳擊教練吳某川的微信。

“30號有一場比賽,你願意打不?拳擊,對手59(kg),就在成都。3個回合,每個回合3分鍾。”吳某川還在微信中透露,“對手跟你一樣,水平初級。你要是願意,我帶你去感受一下,輸贏你都有240元出場費。”

1000

▲聊天記錄截圖

開賽前兩天,小龍收到了對手王某然的資料,但他對王某然一無所知。事實上,王某然憑借自身實力,在成都的格鬥圈內小有名氣,還曾獲得世界泰拳MFC金腰帶旗下的shark拳場的“金腰帶”。這場比賽從一開始就不對等——戰績上,王某然11勝0負;而小龍,0勝0負,沒有任何比賽經驗。

當天,小龍作為第六順位上場。從當時拍攝的視頻來看,一開始,小龍和對手王某然都在互相試探。雙方接觸34秒時,王某然先後踢中小龍右大腿內側、左側胸腹部、左側頭麵部,用右拳打中左側頭麵部,用右腿踢中左側胸腹部、左腹部。小龍隨即喪失意識、倒地不起。見狀後,裁判員立刻上前,王某然也沒有繼續攻擊。

小龍被送往附近的新華醫院,因傷情危重,後又轉診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期間,醫院多次下達病危通知書,2019年12月20日,醫院宣布搶救無效死亡。

2020年3月11日,四川華西醫學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中表述稱:“死者死亡原因符合被人踢中中上腹後致患有心肌病的心髒發生心功能障礙(心髒驟停),經心髒複蘇後繼發肺部感染致全身器官功能障礙死亡。”2021年,四川華西醫學鑒定中心接受一審法院委托,於2021年再次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其中鑒定意見為:“根據法醫病理檢驗,結合送檢材料,在死者死亡後果中,原發性心肌病為根本死因,被人踢中腹部為死亡的誘因,建議參與度為20%左右。”

《司法鑒定意見書》同時指明,此前的2019年,小龍曾參加學校組織的常規體檢,未發現身體異常。

1000

▲小龍被送往醫院資料圖

主辦方存在過錯

須承擔60%責任一審被判賠償57萬餘元

事後,經四川體育局核實,此次商業拳擊賽事名為MFU素超聯賽,係成都野蠻怪獸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野蠻怪獸公司”)和成都瑪門時代娛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瑪門時代娛樂公司”)聯合舉辦的商業性賽事。比賽主辦方法人代表石某、徐某文(當時的法人代表)、當事人王某然被警方第一時間控製,後認定為民事糾紛案件。

彼時,小龍還是成都某大學繼續
(網絡)教育學院自考助學班的學生。他的離開給其家人帶來了沉重打擊,父母之後將主辦方、對抗對手、小龍教練以及場館方、保險公司等多方告上法庭,提出死亡賠償金、醫療賠償金、喪葬費等多個項目共計百萬元的賠償。

該案經法院審理,事發前後的全過程,以及賽事各方的關係情況等得以清晰呈現。

記者獲得的判決文書顯示,關於比賽審批問題,2014年,體育總局出台《關於推進體育賽事審批製度改革的若幹意見》,其中提到,“除全國綜合性運動會和少數特殊項目賽事外,包括商業性和群眾性體育賽事在內的全國性體育賽事審批一律取消。”因而該比賽未報批。不過,按照國務院《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相關精神,該比賽主辦方未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

判決書提到,此次對抗賽主辦方存在競賽組織不規範的行為,主要是未對外發布賽事規程,參賽選手實力懸殊,主辦方未對選手進行合理配對、醫療保障不健全、賽前未要求選手提供近期體檢報告、裁判員未取得行業協會專項培訓證書等方麵。

2021年12月31日,成都錦江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主辦方(成都野蠻怪獸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成都瑪門時代娛樂有限公司)作為賽事組織者,對參賽負有法定的安全保障義務,主辦方對小龍比賽中受傷並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後果存在過錯。

最終,法院針對各自行為對小龍死亡後果發生的過錯程度和原因力,判決野蠻怪獸公司、瑪門時代娛樂公司連帶承擔60%的賠償責任,其餘40%的賠償責任由小龍家屬自行承擔。同時,保險公司承擔意外傷害保險的約定保險賠償責任。

具體來說,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療費、家屬交通費等,主辦方(成都野蠻怪獸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成都瑪門時代娛樂有限公司)向死者家屬賠償費用總額57萬餘元(572783.67元)。

法院認為,比賽中發生傷害不可避免,王某然對抗中並未超出比賽規則要求,不具有侵權性。此外,教練吳某川僅是提供比賽信息,征得小龍同意,吳某川對小龍的死也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賠償金至今未能兌現

遺體仍在殯儀館家屬申請追加案件執行人

1000

▲成都錦江法院出具的強製執行書

“小龍的去世,對於我家來說,是非常沉重的打擊。如果他的事情一直得不到解決,對於我父母來說,真的是雪上加霜。”死者小龍的親生哥哥小文透露,他們的父母已年過半百,平時都是在工地上打零工,“感覺他們的精神狀態受影響很大。”

法院判決文書顯示,小龍的醫療費達28萬餘元。小文透露,除了前期相關方墊付的醫療費用,其中約10萬元都是向親友借的。“當時想的是拿到錢,把小龍治病的錢先還了,然後再安葬。沒想到,到現在都沒拿到錢。”小文表示,案子經過一審、二審至今,都沒有收到主辦方的賠償款項。也就是說,57萬餘元一分錢都沒收到(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已兌現)。

小文表示,在法院強製執行後,發現兩家公司名下並沒有可執行的財產。在律師、法院的建議下,小文再次申請追加兩家公司股東為案件執行人。目前,還在等待開庭中。

2022年12月,小文辭掉甘肅的工作,專程回成都處理此事,希望盡快解決。“我是高中文化程度,對法律完全不懂,一直都是慢慢摸索,沒想到這麽久了,不知道什麽時候可以兌現。”

2023年5月2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小龍的家屬、殯儀館等多方了解到,小龍的遺體還在殯儀館,至今未進行火化處理。“現在都不給錢,如果我們把小龍安葬了,是不是後麵更不會給錢了?況且,我們擔心小龍的死因,主辦方會提出異議,要求再次調查,火化後就沒法調查了。”小文解釋道。

2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東郊殯儀館了解到,小龍的遺體從2019年到現在產生的保管費用達6萬餘元,後續火化安葬流程需要家屬結清費用後才可以進行。

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到,目前涉事主辦方的兩家公司——野蠻怪獸公司、瑪門時代娛樂公司都還在存續期間,但因為此事都被列為限製高消費企業。

1000

▲主辦方之一的野蠻怪獸公司被法院列為限製高消費企業

23日、24日,記者連續兩天撥打了野蠻怪獸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某的電話,對方表示打錯了。另外,在天眼查的查詢頁麵上,因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係,該公司已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23日,紅星新聞記者走訪了瑪門時代娛樂公司的公開地址,發現並不能找到該公司。天眼查顯示的工商電話也無法接通。24日,通過小文提供的電話,記者聯係上2019年事發時的瑪門時代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文。對方表示,因為公司內部股東意見不一致,正在對賠償金額進行協商處理中。此外,也因為聯係不上第一被告法定代表人石某,使得事件很難推進。

■時間線————

2019年11月30日小龍在成都水碾河格鬥,36秒被KO昏迷後送往醫院。

2019年12月20日醫院宣布小龍搶救無效死亡。

2021年12月31日成都錦江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2022年6月27日成都中院作出二審判決。

2022年7月5日保險公司履行賠償責任。

2022年8月5日家屬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2022年10月7日兩家主辦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法定代表人被限製高消費。

2022年12月小龍家屬向法院申請,追加兩家主辦方公司多位股東為案件執行人

(應死者家屬要求,小龍、小文係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