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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謝宇弑母案報道為什麽引發爭議?

5月3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弑母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即對吳謝宇以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凶案發生於2015年,在北京大學就讀的吳謝宇回到家中,將母親謝天琴殺害。而後吳謝宇謊稱母親陪同其出國交流,以需要生活費、學費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成功隱瞞母親死訊長達半年。為隱匿身份、逃避偵查,吳謝宇還購買了十餘張身份證件。直到2019年,才在重慶機場被抓獲。

二審前後,《南方周末》與《三聯生活周刊》兩家媒體發表了長篇的深度報道,在社交媒體平台引發了眾多討論和爭議,有觀點認為報道過於私人化,不夠客觀,也有觀點將矛頭對準吳謝宇的母親謝天琴本人,指責她的教養方式,還有觀點認為這是一個社會的悲劇。

為此,看理想采訪了新聞學學者方可成,從這兩篇報道和相關爭議出發,聊了聊新聞倫理的意義,以及該如何處理那些針對當事人的潛在傷害。

事實上,新聞報道的意義並不在於完全還原出事件真相,而在於它提供了一個可供討論的環境。每個人都可以產生不同的理解,但隻有不將觀點極端化,允許灰度的存在,才可能構建出一個健康的輿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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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新聞倫理,存在一個真理式的答案嗎?

看理想:您怎麽看待近期針對吳謝宇案件報道的爭議?這些報道存在新聞倫理問題嗎?

方可成:在討論具體的報道之前,我想先說說人們關注新聞倫理議題時的兩個迷思。第一個迷思是,大家覺得新聞倫理的問題有確定的答案。好像要找一個明白人當法官來斷案一樣,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都給判斷得明明白白的,然後我們照著做就行了。

但不是的,大多數的新聞倫理問題都沒有確定的答案,隻有少數的原則是很明確的,比如不能造假、對於未成年人的隱私和其他權益的保護要比對成年人的更多。

除此之外,大多數的新聞倫理問題都好像是一個光譜,有的人站在更左邊的位置,有的人站在更右邊的位置,有的人站在更中間的位置。每個人做出自己的判斷,在不同的位置都有自己的理由,沒有絕對的對錯。你不能說別人的位置是錯的,就取消別人的位置。

倫理問題的實質是在不同的利益當中做衡量。比如說當事人的隱私,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但是我們之所以有倫理問題,就是因為往往不隻有一種利益,還有其他的利益,比如公眾的知情權,以及媒體的報道自由。

媒體要正常運轉、履行社會職責,在不造假的底線之上,應該有自行決定做不做、報不報、怎麽報的自由。你可以不同意媒體的決定,可以批評它,但不能說媒體這麽做是絕對錯誤的,就要讓它閉嘴。如果人人都可以讓媒體閉嘴,那就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報道了,因為每個人對各種各樣的事物一定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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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郵報》

第二個迷思是關於客觀報道的。我在《讀懂新聞:無限人生書單》節目中也有專門提及,實際上,隻有日常幾百字的短消息才可能做到真正客觀,因為它呈現的是很簡單的事實,比如這場球賽誰贏了、今天股市漲了幾個點。

但在長篇的深度報道當中,這個前提就很難成立了。長篇報道一定會涉及很多主觀判斷,比如吳謝宇案件,隻要你試圖深度地挖掘它,就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事件的成因——他到底為什麽要殺他的母親。

社會事件的成因不像化學方程式有明確的答案,吳謝宇為什麽要殺害他的母親,存在一個真理式的答案嗎?也許存在,但我們很難找到,就算找到了你也無法證明它就是那個答案,因為我們不可能完全模擬出吳謝宇和他父母的人生軌跡,不可能還原整個社會環境,在裏麵做實驗。

在這個非常重要的前提下,新聞報道還有什麽意義?它的意義是盡量用真實多樣的信息,給讀者提供啟發性的解讀。這裏的解讀一定是所謂的主觀的,當然,主觀的解讀不是說信口開河,這仍然要遵循新聞的基本操作原則。比如要盡量多采訪,產生交叉印證。

犯罪學有個核心話題:“罪犯是先天決定的,還是後天造就的?”(Are criminals born or
made?)據我非常粗淺的了解,大家的共識是“既不是先天的,也不是後天的”。它往往是非常複雜的互動的結果,具有某些特質的人,在某些具體的社會家庭環境之下,成為了罪犯。

而媒體需要做的是盡可能把社會因素和個體性格之間的交互影響呈現出來,為事件提供不同的視角。就好像盲人摸象一樣,要多摸幾個部位,才更可能知道這到底是個什麽動物。我們永遠都摸不完整,但可以盡量追求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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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看理想:就具體報道而言,公開引用吳謝宇母親的日記是否有違新聞倫理?這是一個必要的操作嗎?

方可成:根據上麵我提到的迷思,你也許可以猜到我的答案,那就是:沒有準確的答案。有人覺得日記很關鍵,因為它提供的信息對於我們理解案情非常重要;有人可能會覺得,日記傷害了謝天琴的形象和她的隱私。這兩種看法都說得通。

我個人覺得關鍵看兩點。一是日記本身的引用是不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說如果不引用日記,文章的邏輯鏈條大受傷害,沒有辦法呈現一個盡量完整的故事,那麽引用就是可以被支持的。二是要把日記放到一定的語境之下去理解。比如謝天琴寫日記是什麽樣的習慣,為什麽會寫日記,有沒有了解謝天琴的親人稍微解釋一下。

除此之外,我個人覺得有必要說明日記的來源。特別是《南周》的報道,有那麽多次的引用,甚至直接引用日記裏麵大段的內容。說明日記的來源,其實有助於讀者更好地看待並理解日記的作用。

02.

我們需要多個“一家之言”

看理想:有評論認為《三聯》以及《南周》的報道有一個問題是過於聚焦母親的性格和成長經曆,可能容易將吳的暴力成因導向原生家庭或者母親的問題上,從新聞倫理角度看,這種視角是否可以?如果有失偏頗,那麽應該如何警惕或者修正呢?

方可成:原生家庭視角本身,是沒有問題的。如前麵所說,任何深度報道都是提供一家之言的解讀,也許這個記者就是認為,理解原生家庭是理解暴力凶案的最關鍵的鑰匙。如果是這麽理解的,他們當然可以這麽去寫了。

重要的不是具體視角是怎樣的,而是是否呈現了多角度,並且保證這些事實的真實性,能夠提供沒有明顯紕漏的邏輯鏈條來支持自己的判斷。

讀者可能很信服,覺得原生家庭確實是非常重要的;也可能不信服,覺得一定遺漏了其他的原因,這都是可以的。如果有更多的媒體參與進來,提供越來越多的角度,綜合起來看,讀者就可以獲得更多的啟發,更好地形成自己的認知。

而且我個人從《三聯》的文章裏麵讀到了很多原生家庭之外的信息,有人評價它是“三代中國人的心靈史”,它中間涉及到了曆史的因素。所以讀下來,不會真的認為就是謝天琴一個人的性格問題,或者這一家人基因裏有什麽問題,它背後有深重的社會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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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探索編輯部》

如果說我們還需要什麽樣的視角,可能是我前麵提到的,需要更多理解社會因素和個人性格互動的視角——到底是哪些社會因素激發了當事人性格中可能比較黑暗的特質,我們究竟需要一個什麽樣的社會,去壓製這種黑暗的特質。

大家能感受到,這家人其實都非常需要社會支持和心理援助。他們並不是在罪案發生的那一刻,才麵臨這種心理危機。整個家庭的心理危機已經存在幾十年,存在於三代人的身上。但我們的社會沒有提供好的支持機製。這裏麵的很多視角,都已經隱藏在文章提供的大量信息中了。

看理想:您覺得報道裏需要犯罪心理學者這樣的專業人士來介入嗎?

方可成:不一定要直接引用,可以作為背景了解。如果記者能夠去找犯罪心理學的專家,請他們幫忙分析這個事件,對解讀是很有幫助的。

但是我在這裏還是要強調說,就算是最厲害的犯罪心理學專家,ta提供的也是一家之言,ta絕對不是手握唯一真理的那個人。所以當我們在說犯罪心理學專家有用的時候,我們隻是說專家個人的視角可能有助於我們更好地去理解,而不是說我們要從ta那求得一個標準答案。

03.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判斷

看理想:您覺得報道刑事案件時最難把握的是什麽?

方可成:最難的地方可能並不在於拿到了一些內容後,再去把握平衡,而在於前麵一步,也就是說,能不能拿到更多的東西?能不能盡量獲取多元的信息?隻要能獲取非常多樣的信息,呈現出來的文本一般不會太糟糕。

謝天琴已經逝世,不可能被采訪到,但吳謝宇還活著,如果能采訪到他是最好的——雖然現階段來看,是否可以采訪到他顯然不是媒體能控製的。直接與當事人對話和讀當事人寫的自述,效果是很不一樣的。自述隻是個人陳述,沒有辦法追問,也不能再用其他的方式跟他對證。

而如果有一個麵對麵采訪當事人的機會,記者完全可以基於自述和來自其他方麵的信息去追問,把中間可能存在的矛盾點展現出來,看當事人是什麽反應。這樣能夠獲得的信息可信度和豐富度會遠超一份個人自述。

能否獲取多樣信息,還與媒體是否有足夠多的資源,來支持記者在幾年的時間內進行調查有關。記者需要去各個地方去尋找可能的線索,把能聯係到的人都聯係一遍,看看能不能從他們那裏獲得更多元的視角。而這是現在大部分媒體都沒有辦法做到的,因為它們沒有錢去支持這麽長線的、對廣度和深度都有要求的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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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從公眾視角來看,大家看到的都是最後呈現的產品,所以往往會把重點放在產品本身,認為能不能再調整一下裏麵的信息配方,把報道做得更平衡一點。但是當我們不僅僅把整篇文章看成產品,而看成一個完整生產過程的時候,就能看出來,最難的不是在最後的文字調配,而是在前麵的信息獲取。正如新聞采訪寫作入門課上都會提到的:新聞從來都是七分采、三分寫。

看理想:麵對吳謝宇案,不同公眾的反應是不一樣的,如何看待部分公眾對吳謝宇的同情與維護?

方可成: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判斷。像我剛才提到的罪犯是born還是made,如果你覺得罪犯主要是socially
made,也就是說他的罪案是社會原因導致,不是出於主體選擇的話,自然會同情吳謝宇。因為在這種觀點之下,吳謝宇隻是因為身處這樣的家庭和社會環境,才變成這樣。但是也有很多人認為吳謝宇本身是一個有能動性的個人,他應該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

同情或憎惡的情緒都很正常,但最重要的是,不要變成極端的、非黑即白的、二元對立式的觀點。認為對方十惡不赦,從一出生就是罪犯,也意味著認為社會無需為此負責,它避免了我們對整個社會問題的反思;而認為他是完全無辜的人,一切都是社會因素導致的,就會讓很多人輕鬆卸去自己身上的責任,不去思考自己的主體性和能動性。

隻要不走到這種黑和白的兩個極端裏,就還停留在某一種灰度當中。至於是30%的灰度,還是60%的灰度,大家都可以選擇自己的位置。

04.

打造一個支持“灰度討論”的環境

看理想:案件發生後,不少媒體報道了這件事,其中有一些讀者將評論視角對準吳謝宇的母親謝天琴,認為是由於她的過度控製才導致吳謝宇犯案,甚至還由此產生了對謝天琴和她家人的網絡暴力。該如何看待相關報道可能為受害者及其家庭帶來的二次傷害?

方可成:這更多是社交媒體平台帶來的問題。我剛才說希望大家不要非黑即白,保持一個灰度。但問題是現在社交媒體平台最鼓勵的就是黑和白,最不鼓勵的就是灰度。這是社交媒體平台自身機製的原因,隻有把言論說的越極端,吸引的眼球才會越多,才能獲得更多的點讚和轉發。

如果你要耐心地講一個灰度的故事,很容易在社交媒體平台上被淹沒。對於這兩篇呈現了很多麵的深度報道,一些人可能並沒有耐心讀完,一些人讀完後會產生很多複雜的想法和情緒,但往往後者是不會說什麽的,因為他們理解和敬畏這種複雜性,需要更長的時間去消化、思考,才能整理出一個自己的思路。

也有一些人看完了這些很複雜的內容之後,最後還是總結出了非黑即白的東西,把責任推到具體的人以及單一因素上。這種人可以很快地在社交媒體上發表言論,也會很快獲得很多關注和回應。

我們現在以社交媒體為主體的討論環境,實際上是一個不支持灰度討論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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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

看理想:的確,互聯網是很複雜的載體,一方麵,它是為幾乎所有人敞開的發聲渠道,另一方麵,每個人都被暴露在網絡環境中,言行舉止都可能被放大,甚至招致網絡暴力。是否有改善這種矛盾的可能?

方可成:我之前也做過一期播客來講怎麽治理網暴,一方麵,我們承認平台給了普通人說話的機會,想要保留它這樣的功能,但另一方麵,我們又想盡量避免極端言論、網絡暴力之類的負麵影響。對此,我們隻能給平台施加更大的壓力,讓他們去做具體機製上的設置,從而在保住普通人發聲渠道的基礎上,又能夠盡量壓製那些非常體現人性陰暗一麵的表達。

從能力上來說,平台是可以做到的,但要看它是否有這個主觀意願。平台會願意去做嗎?如果沒有相關力量推動的話,它是不願意的。因為這是一個付出成本,甚至會減少收益的舉措。現階段可能隻能依靠輿論給平台施壓,但很難。

看理想:這一類的案件裏,公眾希望從相關報道中獲得什麽樣的信息?或者說有哪些信息是公眾需要知道的?比如媒體報道中一些細節的描述,該如何把握“窺私欲”和必要信息披露的邊界?

方可成:邊界確實非常難把握。如果說它背後有什麽原則的話,是去看文章中給出的細節本身,對於展現個體心理和社會環境的互動過程,是不是真的起到了作用?

比如說文章裏提到了謝天琴有潔癖,這是一個相對私人的細節,但在敘述中,它被呈現為一個影響了吳謝宇心理的習慣,確實起到了作用。再比如說吳謝宇曾和性工作者同居,讀者也可以覺得這是一個非常獵奇的細節,但它可能展現出來了他的性壓抑或者是他的冷血。

所以關鍵在於這些被給出的細節,是為了吸引眼球,還是作為整個敘事邏輯鏈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就後者而言,這種細節的呈現沒有什麽太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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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我上青雲》

看理想:在刑事案件裏,堅守新聞倫理是否格外重要?我們需要什麽樣的報道和媒體?

方可成:堅守事實,做多樣化的采訪,不誇大,不煽情,這些是格外重要的。但是在這個基礎之上,我也要強調,媒體是有自己的判斷空間的。特別是在這樣一個社交媒體年代裏,文章出來之後,它會產生什麽樣的後續影響,我們怎麽去解讀和討論它?已經遠遠超出了報道本身。

媒體有做到以上原則的責任,我們社會中的每一個人,每一個讀者,每一個社交媒體的用戶,也都有自己的責任。對於新聞倫理,進行認真的討論是非常必要的。但我們不能夠以新聞倫理,或者說所謂客觀性的名義,簡單地否定自己不喜歡的解讀方式。很多時候我們去指責新聞報道不客觀,隻是因為新聞媒體呈現的觀點和自己的觀點不一致,是兩個主觀觀點之間的衝突而已。

我們需要更多的深度報道,雖然這些報道難免出現缺憾。如果能夠看到更多樣的論述,對於讀者來說,這是一件好事。當然前提是讀者有耐心去閱讀和理解這些足夠複雜的報道,並且願意去支持這些媒體。訂閱是最直接的支持方式,如果不掏錢的話,將自己的注意力給予這些媒體,給予這些呈現灰度的報道本身,也是很重要的支持。

歸根結底,媒體是一個對人的注意力進行分配的機器,但是現在我們的注意力沒有被分配到優質的、呈現複雜性的、值得的信息上,反而被分配到了低質量的、不值得的、極端的內容上。這個機器本身的分配方式早已經失靈了,並且在短期內不太能看到改變的跡象。

我們能做的隻有分配好自己的注意力,同時,也影響身邊的人。你在朋友圈分享什麽東西,也是會在很小的程度上影響到朋友圈裏好友的注意力分配的。可以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點點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