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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becca Markert (@rsmarkert)
February 19, 2020
一名80歲的美國老翁因堅持要掛著“我是上帝”(I AM GOD)的車牌而鬧上法庭,經過4年抗爭近日終於勝訴。
據外媒報導,打贏官司的本·哈特(Ben Hart)如今可以自豪地開著掛上“我是上帝”車牌的車,行駛在肯塔基州的馬路上。
哈特自2016年從俄亥俄州搬來肯塔基州,並申請了這個印有“我是上帝”的車牌。同樣內容的牌照,他已在俄亥俄州使用12年。
一開始,肯塔基州不承認他的這個車牌,稱其涉及“淫穢、粗俗或低俗”內容,也可能會引起其他駕駛者反對或分心。
哈特對此不滿,決定與發放車牌的機構對薄公堂。
經過4年的法律鬥爭,法庭終於認可了這張車牌的正當性,並要求肯塔基州交通部支付超過15萬美元(約62.8萬令吉)的律師費。
哈特表示,這些年來隻有少數人曾與他發生爭執,其中包括一名堅持認為他不可能是上帝的女人。
哈特的回答是,如果她能證明自己不是上帝,就給她100美元。
他稱,自己20年來一直隨身攜帶著100美元的鈔票,隻要有人可以證明他不是上帝,就能獲得一張。
像哈特這種案例在美國其實不是個案,美國很多州對於汽車牌照的格式幾乎沒有限製,隻要不是攻擊性語言,任何人都可以為自己的DIY車牌進行辯護。
華客網:為“我是上帝”車牌打官司4年!美國老翁勝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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