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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律師團解讀國際體育仲裁院判決:有關鍵漏洞(圖)

北京時間2月28日17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公布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聽證會”的裁決書,孫楊被禁賽八年,即日起生效。就像孫楊委托律師張起淮先生在29日下午剛剛發布的律師聲明中所說的那樣:2020年2月28日是黑暗的一天,它讓邪惡戰勝正義,強權取代公理的一幕展現於公眾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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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孫楊委托,張起淮律師正在對國際體育仲裁院(CAS)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存在的一係列程序性錯誤,將依照法律程序準備在30日內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在張起淮律師看來,CAS的裁決依據枉顧多個漏洞,此次上訴無論勝訴與否,也要再次將真相呈於世人麵前,並可以尋求裁決的暫緩執行令,盡最大可能將執行日期延遲到東京奧運會之後。

而參加了2019年11月15日瑞士蒙特勒聽證會的孫楊律師團隊中的另一名律師,目前正在瑞士作訪問學者,精通體育法,曾被湖南省司法廳授予“湖南省優秀律師”稱號的羅小霜律師則提出了第三種可能,即使上訴被駁回,孫楊還可向位於法國的歐洲人權法院提起最終上訴,即便時間上來不及讓孫楊參加即將到來的奧運會等大賽,但至少可以爭取還孫楊以清白,這對於孫楊來說將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羅小霜同時指出,CAS的仲裁書長達78頁,但其中並沒有對孫楊方提出的最核心的關於采血官林黃芬異地違規采血的證據做出任何分析。

漏洞直指核心 一定上訴 謀求上訴成功或暫緩執行禁賽令

北青報:您如何看待CAS做出的這份裁決?

張起淮:CAS的這份裁決是不公平的,他們偏聽偏信,對規則和程序視而不見,對事實和證據置若罔聞,對謊言和假證悉數采信,基於謊言和偏見,作出了黑白顛倒的仲裁裁決。CAS的的判決無視孫楊律師團隊提出的證據,有非常多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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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報:也就是說CAS方麵在裁決時的依據有很大的漏洞?

張起淮:對,這個漏洞有很多。我可以舉出好幾個例子,比如CAS在受理WADA上訴時已經超過了訴訟受理時間。所謂的尿檢官武兵其在進入事件發生當晚的檢測地點後,他的手機拍攝功能就是開著的,其間還多次違規拍攝當事人等等,這是完全違反興奮劑檢測規則的,這就是最根本的程序漏洞。而作為重要證人的武兵在提出出席瑞士聽證會進行現場作證時被拒絕,缺席聽證會,這更是CAS方麵違反程序正義的最大漏洞。

北青報:孫楊律師團隊在聽證會當庭以及此前的搜集證據準備工作上,有什麽需要重新審視的地方?

張起淮:在一審即2018年11月國際泳聯的聽證會上,孫楊獲得了滿意的結果。但在隨後WADA向CAS提出上訴之後,孫楊此前的律師在繼續搜集證據方麵做得不夠,出現了幾個失誤。我不便過多評價這位律師的工作,但確實造成了我們後來在CAS聽證會的一些被動。還有翻譯溝通等問題,出現了一些失誤,給仲裁方麵帶來了負麵影響等等。

北青報:那麽接下來孫楊會委托您和律師團隊繼續上訴嗎,會謀求什麽樣的結果,獲得滿意結果的這個可能性有多大?

張起淮:孫楊和我們會繼續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這個信心是非常堅定的,我們將會繼續搜集證據,並會吸取11月15日聽證會的一些經驗,重點提出核心問題、CAS的程序不符問題。我們將會以最快的時間想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這個上訴,而且他們受理這個訴訟的幾率是百分之百,也就是說肯定會接受訴訟。對於外麵報道的所謂上訴獲勝成功率低的事情,我們首先還是要謀求上訴成功,即要求瑞士聯邦法庭申請撤銷國際體育仲裁院的仲裁裁決。即便是還有可能敗訴,我們將會申請暫緩執行禁賽令,這個在此前的瑞士聯邦法庭的裁決史上是有過先例的。也就是說,一個最好的結果就是孫楊的禁賽裁決可以延期至東京奧運會之後再執行,這樣可以讓這樣一位優秀的運動員可以在職業生涯中末段不留遺憾,再為國贏得榮譽。我們會盡力爭取做到這一點。

78頁仲裁書對於孫楊提出的最核心證據完全沒有說明 最高可上訴至歐洲人權法院

羅小霜律師則提供了更多聽證會庭審細節,並提出了此次所謂孫楊“抗檢事件”的另外一種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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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報:您看到了CAS的裁決書了嗎?有什麽看法?

羅小霜:看到了,並且比公眾看到的簡單的一頁半的裁決書要詳細得多。這份CAS的裁決書足足長達78頁,甚至比一審國際泳聯聽證會59頁的裁決書還要長很多。我認為這個裁決是極其武斷的,令人感到震驚。

北青報:能夠透露這份裁決書大家所沒有看到的一些內容嗎?

羅小霜:可以。裁決書詳細敘述了2018年9月4日當晚的檢測經過,提到了尿檢官武兵違規拍攝當事人的問題,主要檢測官楊冰柔同意結束樣本檢測等情況,對於這些情況進行了詳細敘述和分析,還提到了一審時國際泳聯的裁決。這些內容還是沒有太大問題的,但是還提到了一個小細節,就是指出了孫楊團隊在聽證會最後時刻更換翻譯一事,裁決書認定這種行為是對於仲裁庭的不尊重。此外,當事人提出的最重要的核心問題,也就是血檢官林黃芬違規異地檢測一事,這其實是孫楊團隊最為重要的指證,在這份裁決書上居然沒有提及。我不認為這是一個無意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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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報:聽證會仲裁員小組的構成人員有哪些?

羅小霜:由三人構成,這三人分別是來自意大利羅馬的弗朗哥·弗拉蒂尼法官,身份是小組主席;由WADA任命的比利時布魯塞爾法律顧問羅曼諾·蘇比奧托以及英國倫敦大律師菲利普·桑德斯。

北青報:你對這幾位仲裁員的印象是怎麽樣的?

羅小霜:我感覺其中至少有兩位對於中國人或者說東方人是帶有不友好的看法的。

北青報:翻譯問題是怎樣的一個細節?

羅小霜:聽證會的翻譯是三方共同指定的,即孫楊方、國際泳聯以及WADA方,共提供了三名現場翻譯。要知道在這樣的國際法庭上,翻譯是非常重要的角色。三名翻譯有兩名華人,一位瑞士人。在聽證會的大部分時間內,是由這三位翻譯來進行翻譯工作的。但是在聽證會的最後不長的一段時間,孫楊對翻譯的溝通工作並不滿意,並進行了更換。而這個舉動,成為了CAS裁決書中對孫楊做出不利判決的一個因素,理由是“不尊重法庭”。

北青報:是什麽原因造成了裁決書所說的孫楊方麵未能就銷毀他的樣本容器並逃脫此次興奮劑檢查提供一個令人信服的理由?

羅小霜:其實孫楊方的核心指證就是作為血檢官的林黃芬作為在上海一家醫院工作的護士,她沒有到浙江異地進行采血檢測的資質。在聽證會上,孫楊的幾位外方律師也正是針對此項進行了據理力爭。但是我們少了一個最有利的證據,如果能夠拿到林黃芬所在的上海的醫院以及所在地的衛健委出具的對其處理結果,會證明她的錯誤。遺憾是此前在孫楊家人的多次努力之下,仍未獲得滿意的結果。再有就是,孫楊所委托的前任律師在證據的提供上,混淆了相關材料,這些材料就包括當晚由孫楊、巴震醫生、楊冰柔主檢測官、血檢護士林黃芬以及尿檢官武兵共同簽署的一份對於當晚檢測經過的聲明,這個失誤是比較大的。而在聽證會現場,孫楊方提供的幾名證人表現各異,有比較令人滿意的,也有比較緊張發揮不佳的。或許這些也都成為了仲裁員進行仲裁時的所謂依據。但即便如此,我認為CAS也沒有加重判罰理由。

北青報:以你現在看來孫楊繼續上訴並勝訴的可能性有多大?還有沒有其他挽回的餘地。

羅小霜:WADA的硬傷就是血檢官林黃芬的資質問題,聽證會上我們等於是沒有達到很好利用的目的。以往的數據和資料顯示,上訴至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訴訟,其勝訴成功率是7%,非常低,因為這個最高法院通常隻是針對審判和裁決程序的不符合而提出異議,對於裁決內容並不過多涉及。當然我們此前有中國柔道運動員佟文上訴成功並翻盤的先例,就有可能讓孫楊案件成為那7%。除了林黃芬的資質不達標之外,尿檢官武兵希望自己能夠到聽證會上作證而被拒絕,這就是程序上的不符合。“證人沒有到庭提供證據”恰恰是符合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程序不符”其中的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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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上訴失敗,也不意味著就是絕路。孫楊還可向位於法國的歐洲人權法院提起最終上訴,與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審理相比,歐洲人權法庭的勝訴率倒是高了很多。不過這需要很長的時間,想聯邦最高法院、歐洲人權法院兩次上訴至結案的時間過程,最長可持續達三年之久。那樣的話,東京奧運會孫楊肯定是無法參加了,但是如果最終勝訴,至少對於孫楊這位為中國遊泳和體育獲得那麽多榮譽的運動員來說,比現在的結局要好得多,對於他今後的發展和整個人生的影響和意義都非常重大。

華客網:孫楊律師團解讀國際體育仲裁院判決:有關鍵漏洞(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