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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逼我咬出胡春華

“這個案子就是個徹頭徹尾的政治案。”流亡海外的杜文說,“他們逼得我無路可走,逼得我去咬胡春華。”

杜文曾是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法律顧問室執行主任,曾先後擔任內蒙古政府高層楊晶、巴特爾、胡春華等人的法律顧問,被指控涉及內蒙政府公款行賄案,杜文案審了6年,杜文不認罪,但仍被判刑入獄12年8個月。 2023年1月杜文出獄,仍受監控,只好逃到比利時。

近日杜文在海外網路向習近平喊話討要銀元,引發海內外關注。他在接受記者專訪時,披露了內蒙政府公款行賄的內幕,並指此案完全是中共高層內鬥的產物,當時的辦案人後來都被抓起來了。

海外喊話當局3小時歸還101枚銀元

4月29日,逃亡比利時的杜文在X平台發布致中共黨魁習近平的公開信和視頻,控訴內蒙古當局非法扣押了其岳父的101枚銀元,要求當局歸還銀元和其它被扣押的財產。消息引爆海內外輿論。

杜文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說,「推特(X平台)現在是77萬的流量,之後國內的視頻號碼和抖音都是一分鐘三千條,不到三小時都是14萬多的,加一塊30多萬的流量,後來帖子就被禁了。

「律師還有我岳母就過去把這個銀元取了,取了還是當年退回我岳父的那些東西,就是20多枚是假的。”

杜文岳父的101枚銀元,是杜文被起訴後抄家抄走的。岳父一直要求按照當時扣押時的照片返還,要了14年沒有結果。

杜文表示,他們逃到國外後,當局不斷騷擾岳父母,4月28日那天嶽父突然就去世了,「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盡其全力的最後一搏,就是把老爺子父親的遺物追回來,至少讓他們不要帶著遺憾走,就這樣還有一些東西(銀元)是假的。

對於當局的快速回應,杜文估計可能是與習近平近期訪問法國和歐洲有關,他估計另一種可能是,最高法院執行局局長黃金龍也許是最後的一點良心發現,也或是別的,“就這件事情本身而言,太滅絕人性了。

有人逼我咬出胡春華

流亡海外的中共前官員杜文(右)和妻子王偉華向習近平當局追討101枚銀元。 (影片截圖)

杜文案牽扯胡春華

杜文向習近平喊話討要岳父的101枚銀元,只是曾經倍受海內外關注的杜文案的一個小插曲。如今逃亡到海外的杜文向記者講述了杜文案一些鮮為人知的內幕。

杜文表示,「這個案子就是個徹頭徹尾的政治案,是中共政治內部鬥爭的產物。他們有些人想利用這個案子扳倒胡春華,就一直希望我咬胡春華,就是說胡春華當時怎麼怎麼決策,或者如何如何。

「這事他們說到底就是要往死逼我,他們就是要逼死我家的人,逼得我無路可走、無路可退,逼得我去咬胡春華,這是很明確的一個事情。 」

「我去說胡春華,我又不敢呢,我說我就死定了。我在監獄裡面收到,你不要瞎說,你必須閉嘴,你不閉嘴你就死定了,(我)一直就沒有說他一個字。

杜文在2023年1月刑滿出獄。他說,「我人出獄了,他們要把我控制死,要剝奪我們家的一切的生活來源,就連我父親晚期癌症的治療費都給扣了,至今為止還凍結著。我爹的晚期癌症的治療費,那是救命的錢都給扣了,它就是要活活把我逼死、把我逼出來、逼出中國。

他說,把他逼出國是有目的的,「你一直不說胡春華,(出去後)你說說他呀。雖然我恨他,但是我是基督徒,我不能說假話,是什麼就是什麼。

一直不願配合中共的他對記者表示,「當時我這個案子是公款送禮案,所有證據都證明這是一個省級政府在公款送禮,是胡春華指定的、內蒙政府決定的,拿出公款來給孟建柱送禮的這麼一個事。

胡春華被指是中共前黨魁胡錦濤指定的隔代接班人,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孟建柱在2008–2012年,為國務委員,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公共安全部長、黨委書記。

內蒙政府的「送奶豆腐」行動

杜文案當年就因涉及人大到地方多名政府高官而倍受外界關注。杜文案起於2008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在深圳的土地糾紛。 2008年12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啟動了代號「送奶豆腐」行動協調這場土地糾紛。杜文供述,2008年和2010年,他在領導的指示下,分別前往深圳和北京行賄疏通關係,行賄金額總計600萬以上。

2010年5月,杜文被公安機關刑拘,上述款項成為檢方指控杜文貪污的事實。杜文於2016年7月被判刑入獄12年8個月。

杜文對記者表示,「這個事(政府公款送禮)當時開會定的時候,是巴特爾直接下的命令,是任亞平直接下的命令,是秘書長烏蘭巴特爾去協調,逼著趙黎平執行的。我就是個配合的角色。

巴特爾當時是內蒙古自治區主席,任亞平為當時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副主席;趙黎平當時為內蒙古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烏蘭巴特爾是時任自治區秘書長。

杜文說,“後來趙黎平也在美國自由亞洲媒體採訪公開說了,這個事是你得問巴特爾,得問任亞平,他們才知道,他們是決策者。”

檢察官銷毀無罪證據

杜文當時為內蒙古典章法學與社會學研究院院長,該研究院全面承擔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法制辦法律顧問室的事務。他說,“因為我是行家,我保留一切證據,整個過程的每一點證據我全都有,我跟你說的每一句話都有證據。”

2014年12月,在呼和浩特市中院審理杜文案時,杜文曾當庭披露,涉案款項中有130萬元實際上給了趙黎平,對方稱將用這筆錢購買古董,赴京公關相關領導。

杜文在審判中也多次提到,有多份錄音資料證明是收到領導指示,其中包含趙黎平、武志忠以及烏蘭巴特爾的對話過程。

杜文對記者說,「2012年1月4日,他們把我的無罪證據,把我的無罪證據交給檢察官,這證明是政府公款的錄音,這是證據,是趙黎平打電話的錄音。 這檢察官說好好好,你給我吧,我把錄音給了他以後,他把錄音給刪了。

「我搞了U盤,我問他們這個U盤、電腦(在哪裡),U盤丟了,電腦毀了,辦公電腦都毀了,(他們)公開承認了。”

中紀委拒絕承認公款送禮

杜文表示,「雖然所有證據都證明這是公款送禮行為,既有這個政府的文件、有會議紀要、有藉條、有曲線的這個文件,有所有的內容都是無比清楚,這就是公款,包括錄音,會議錄音,結果他們把錄音給刪了,所有的文件都視而不見,裝瞎了。

他說,“那麼一個省級政府公款送禮,中紀委查的這個事,查了以後,但是他們一直就拒絕承認公款送禮。”

「用中紀委的話說,要是說是公款送禮的話,那不僅把(自治區)主席、書記要抓起來,恐怕你們內蒙政府就變成犯罪組織了,要解散內蒙政府。那要解散內蒙政府的話,不是說中紀委能定得了的,是習總書記也定不了。

辦案人現在都被抓起來了

杜文案歷經6年,於2016年7月宣判,在此期間,已有兩名涉案的內蒙古高官相繼落馬。

趙黎平是當時負責送禮的執行人。 2015年3月,趙黎平因追殺情婦被逮捕。 2016年3月,趙黎平涉嫌故意殺人、賄賂等罪名被檢察院公訴。 2016年11月11日,趙黎平一審被判死刑;2017年5月26日上午,趙黎平在太原被依法執行死刑,終年66歲,成為中共十八大後第一個被處決的落馬官員。

內蒙法制辦原主任武志忠是杜文的頂頭上司,被指是深圳公款送禮帶隊人。 2012年4月,武志忠被立案偵查;2013年12月,以貪污罪、賄賂罪、挪用公款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外,杜文對記者說,當時辦他案子的人現在都被抓起來了,包括當時的檢察院檢察長、內蒙中院院長、內蒙高院院長等,「他們就告訴我說,我這個案子就是一個上面直接命令的一個案子,他們都知道是冤案,都知道,但是沒有用,他們做不了主,就這麼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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