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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疫情損失向中國索賠 美國最大的障礙是這個

美國總統特朗普周一暗示,美國考慮要就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損失要求中國賠償,而且美國有很容易的方法。據《華盛頓郵報》4月30日報道,特朗普政府已經開始研究可能的法律途徑,但是現有的“主權豁免”相關法律規定是個很大的障礙。那麽美國在國內法庭告中國可行嗎?

清朝庚子年向八國聯軍割地賠款的惡夢,又要在中國大地重演了嗎?這是新冠肺炎造成全球大流行後,中國民眾熱議的一個話題。一百二十年後在中國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即使極不可能因世界追責而割地,但要求賠款的聲浪日益高漲。從美國民間發起索賠行動開始,現在更傳出聯邦政府也在考慮讓中國政府為疫情損失買單。

美國有何妙招做到這點?特朗普這麽說:“我們有更為容易的方式可以要求賠償,我們有更簡單的方法能做到。”

特朗普沒有明確說明美國有何錦囊妙計。

早在三月底,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班克斯(Jim
Banks)在接受福克斯電視台的訪問時指出,希望特朗普要求中國減免持有的美國國債,作為賠償。

美國財政部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二月,中國持有美債規模升至1.09萬億美元,是美國國債第二大持有國,僅次於日本。

《華盛頓郵報》則報導,白宮國安團隊開會討論要中國賠款,可能走法律訴訟路線,但不論是國內、國際訴訟,都有不少困難,關鍵就是在“主權豁免”原則上,美國得遵守自己的法律。

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研究員陳仁宜(Lanhee
Chen)30日在華盛頓智庫全球台灣研究中心(GTI)主辦的一場視頻會議上回答本台記者提問時表示:

“如果沒有國會的配合(修法),要走法律訴訟要中國賠款,這會有很大的挑戰。就現有的報導,我所了解的是,要這麽做非常困難。”



美國1976年通過《外國主權豁免法》(Foreign Sovereign Immunities
Act)的相關規定。有法律專家解釋,中國政府享有豁免,難以成為法律追訴的實體。

佛州集體訴訟 向中國求償近六兆美元

不過,包括佛羅裏達與密蘇裏州,都有民眾走美國國內的法律途徑,狀告中國政府要賠償。

在佛羅裏達州提出集體訴訟的法律代理人、美國柏曼法律事務所(Berman Law Group)首席策略師阿爾特斯(Jeremy
Alters)近日接受台灣的中央社訪問則指出,外國主權豁免法有兩項例外條款,適用這次新冠疫情求償的訴訟,一是對個人造成傷害及財產損失的非商業不法行為,二是對美國造成直接影響的商業相關行為。

他解釋,當外國的國家行為明顯違背“人道準則”(Precepts of
humanity)或被該國國內法律禁止,美國法院承認可豁免例外的適用;中國知情卻未對外發出疫情警告屬第一項,未令國內活禽市場歇業,或使病毒自實驗室外泄則是第二項。

而同場視頻會議上,美國企業研究所客座研究員馬明漢(Michael
Mazza)則告訴自由亞洲電台,就算美國的司法訴訟程序都走完,甚至判美國民眾勝訴,他對中國負起法律責任的意願,沒有浪漫想像。

“中國是不可能會付錢賠償的,我不認為中國會賠償美國的損失。”

佛州的訴訟案已有約八千位民眾、兩千家公司企業加入,預計向北京提告求償的金額可能達六兆美元。一些原告本身是確診病患,或因疫情失去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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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開庭中的荷蘭海牙國際法庭(美聯社)

走國際法向中國索賠 具象征意義

美國國際法權威、海軍戰爭學院教授克拉斯卡(James
Kraska)曾告訴自由亞洲電台,僅管走國際法的程序有高難度,但要求中國負起責任,是根據《國際衛生條例》所規定,中國對其他國家有披露正確信息的責任。雖然沒人期望中國會履行應盡義務,但形成國際集體壓力,有象征意義,也才能彰顯國際法存在的價值。

按現有的國際法體係,聯合國在1946年成立的“國際法庭”(ICJ-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於荷蘭海牙,為主權國家政府間的司法裁判機構,沒有刑事管轄權,法庭由15位國際法法官組成。法官由聯合國會員國推薦後,經聯合國大會與安理會分別秘密投票選出,裁決具法律約束力。

2010年,中國籍的薛捍勤當選國際法院法官,任期到2021年。她是中國在國際法院的首位女法官。

同樣位於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The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則是1907年召開的第二次《海牙和平會議》根據《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設置,仲裁案件要經雙方當事國同意,才能展開仲裁程序。

除法律大戰,馬明漢和陳仁宜都認為,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改革更刻不容緩,才能避免重要的公共衛生組織再次因中國的不當影響力,導致全球防疫失守。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鄭崇生華盛頓報道   責編:申鏵   網編:洪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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