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在對等關稅案的異議中拋出了重磅炸彈!
他字字珠璣,直擊要害。
“無論是法律條文還是憲法,都沒有提供判決總統敗訴的依據。”
“國會授權總統’監管進口’。在整個美國歷史上,’監管進口’的權限一直被理解為包括對進口商品徵收關稅的權力。”
“當國會頒布該法案時,這一短語的含義已毋庸置疑。就在那之前不久,尼克森總統基於同樣的法律措辭所徵收的高調關稅才剛剛獲得支持。”
“因此,總統所依據的法律授權他徵收本案中涉及的進口關稅。”
「由於憲法賦予國會的許多權力並不涉及『非授權原則』(nondelegation doctrine),因此國會可以將許多權力的執行下放給總統。”
「自建國以來,國會一直反覆這樣做,而且得到了本法院的認可(祝福)。”

(資料照片)
華客|新聞與歷史:美大法官在對等關稅案的異議中拋出重磅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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