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錦市女子珍妮佛潘(Jennifer Pan)昨日終於改口承認誤殺母親。
2010年的攻擊案,導致潘的母親身亡,父親頭部受重傷。
在加拿大最高法院下令這宗一級謀殺案重審近一年後,珍妮佛潘週三改口承認誤殺。此案曾引發國際關注,並被改編為Netflix 紀錄片。
按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指出,雖然當年只有24歲的潘確實策劃謀殺父親,但她並非有意殺害母親。然而,她理應預見在計劃實施時,母親梁碧霞(Bich Ha Pan)可能會在家中案發現場。
2015年,潘因為導致母親身亡、父親潘漢輝(Hann Pan)頭部重傷的攻擊案,被判定一級謀殺罪和謀殺未遂罪成。她的三名同案被告(包括她的前男友)也被判處相同罪名。
加拿大最高法院於2025年4月裁定,此案的四名被告均應就一級謀殺罪名接受重審,但維持了謀殺未遂罪的定罪。
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
2010年11月8日,三名持械者闖入位於多倫多北部萬錦市的潘家,將珍妮佛潘的父母帶到地下室並向兩人開槍。珍妮佛被入侵者以鞋帶綁在樓上的樓梯扶手,最初被認為是入室搶劫案的受害者之一。

珍妮佛潘(Jennifer Pan)由被裁定一級謀殺罪成改為承認誤殺罪,雖然同被判終身監禁,但後者有機會讓她申請假釋。照片: (CBC NEWS) / ALEX TAVSHUNSKY
控方在初審中指證因珍妮佛與父母關係緊張,從而策劃並僱用兇殺他們。
然而,安省上訴法院隨後下令撤銷所有被告的一級謀殺定罪並進行重審。理由是初審法官在指引陪審團時有誤導:他僅向陪審團提供了兩種案發情境——要么計劃是謀殺雙親,要么計劃是入室搶劫並導致槍擊。
上訴法院認為,法官理應向陪審團提供關於潘母之死的另外兩種可能裁決:二級謀殺或誤殺。控方曾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維持了上訴庭的重審裁決。
前男友協助策劃暗殺
週三向法庭提交的事實陳述書稱,雖然珍妮佛並未計劃殺害母親,但鑑於殺害其父親的安排,潘女士知道或理應知道在計劃實施時,梁碧霞可能在屋內。
文件指出:在所有情況下,殺害潘漢輝的非法計畫會導致梁碧霞受到非輕微的人身傷害,客觀上是可以預見的後果。
事實陳述書顯示,在案發前幾個月,潘與父親的關係持續惡化,她正籌集資金安排死亡,並找來前男友協助組織暗殺並尋找同夥。
最高法院在裁決中曾提到,潘認為父母(尤其是父親)對她管教極為嚴厲且控制欲強;她曾長期欺騙父母已高中畢業並在就讀大學等。
律師證實,在周三承認誤殺後,潘被判處終身監禁,但與一級謀殺罪相比,她將可獲得申請假釋的資格。
該案更被拍成2024年Netflix 紀錄片《珍妮佛做了什麼》(What Jennifer Did)。
同樣涉案的珍妮佛前男友Daniel Wong,已於今年2月被判誤殺罪成,同被判終身監禁。案中另兩名闖入者至今仍未落網。
華客|新聞與歷史:加國華裔女買兇殺親案,被關16年後改認誤殺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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