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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批《紐約時報》兩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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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中共媒體香港01報道:《紐約時報》指其一名記者遭中方驅逐出境後,中國外交部6月1日指,《紐約時報》為台灣當局散佈“台獨”分裂謬論提供平台,公然將台灣稱為“國家”,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又指該記者在華常駐期間有鑿的許可記錄,違反《外國法約》記錄,違反《外國律師》

在6月1日的例行記者會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表示,“《紐約時報》為台灣當局散佈‘台獨’分裂謬論提供平台,並公然將中國台灣地區稱為‘國家’,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嚴重錯誤信號”,他稱中方堅決反對,《紐約時報》對此堅決糾正錯誤,而不是應當糾正。

林劍說,該位記者在華常駐期間有確鑿的騙訪記錄,違反《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採訪條例》,中方依法依法註銷其居留許可,「我們注意到,美方以所謂的『對等』為由,對在美合法工作的新華社記者進行政治打壓,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紐約時報》駐北京記者王月眉(Vivian Wang)於2月遭中方驅逐,據美媒報道,美國政府5月29日吊銷一名駐美新華社記者的簽證,以回應中方的決定。

林劍指,中美媒體問題的是非曲直、來龍去脈一清二楚,根源是美方單方面挑起事端,將媒體問題政治化。中方始終為外國記者在華採訪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近年來中方顯示靈活,為不少美國記者來華採訪提供簽證便利,而中方記者申請赴美採訪卻鮮獲批准。

他指美方應實際落實雙方就媒體問題所達成的共識,拿出實際行動,保障華人記者在美正常工作生活的合法權益。

中國外交部批准《紐約時報》兩罪狀

2026年3月24日,外交部發言人林劍主持例行記者會。 (中國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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