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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法官裁決出爐!孟晚舟案符合“雙重犯罪”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溫哥華當地時間27日上午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個判決結果,認定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因此對她的引渡案將繼續審理,孟晚舟女士將留在加拿大參加後期的相關聽證,並等待新的審判結果。

孟晚舟女士當天出庭並聽取法庭所做的判決。

加拿大法官裁定:孟晚舟構成”雙重犯罪“!這意味著孟晚舟仍然麵臨被引渡到美國的風險。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法官對孟晚舟案宣判,裁定應針對華為高管進行引渡程序。

首席首席法官希瑟·福爾摩斯(Heather
Holmes)在關於“雙重犯罪”的裁決中說,美國檢察官指控孟犯的罪行,如果在加拿大發生,將被視為犯罪。

電信巨頭華為現年48歲的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因涉嫌欺騙銀行,可能違反美國對伊朗的經濟製裁而在美國被指控欺詐。

在周三發布的長達23頁的裁決中,福爾摩斯法官說,孟的涉嫌犯罪的實質是欺詐。

基於加拿大對伊朗沒有像美國一樣受到經濟製裁的事實,美國也不會阻止有人因同樣的罪行而在加拿大受到起訴。

福爾摩斯在判決中寫道:“加拿大的欺詐法超越了國際範圍。”

“孟女士對雙重犯罪進行分析的方法將嚴重限製加拿大在引渡欺詐和其他經濟犯罪的背景下履行國際義務的能力。”

孟晚舟於2018年12月在溫哥華機場被引渡逮捕。她被指控向華為的香港匯豐銀行高管撒謊,稱華為控製了一家公司,該公司據說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經濟製裁。

檢察官聲稱,孟的所謂謊言使銀行麵臨被起訴和蒙受損失的風險,因為它們在處理華為財務方麵將違反美國製裁本身。

法官的本次裁決並不意味著孟將被引渡到美國,但孟晚舟仍然麵臨引渡的風險。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快訊:法官裁決出爐!孟晚舟案符合“雙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