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neapolis police rendered 44 people
unconscious with neck restraints in five years. Several police
experts said that number appears to be unusually high: “By using
this tactic, it’s a self-fulfilling tragedy.”via @NBCNews
https://t.co/N9sZRoiXGa— Zihni Özdil (@ZihniOzdil)
June 2, 2020
據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與《國會山報》報道,美國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MPD)在過去5年的抓捕活動中至少使用了237次“頸部約束”,其中至少44次使被抓捕對象失去知覺。【閱讀英文報道原文】
據NBC統計,明尼阿波利斯警方在過去5年的抓捕活動中至少使用了237次“頸部約束”,該部門的使用暴力記錄顯示,在16%的事件中,抓捕對象失去了意識。
明尼阿波利斯警方的數據顯示,幾乎一半失去意識的人都受傷了,但這些報道並沒有說明傷勢的嚴重程度。
據統計,在44起失去知覺的案件中,有5起案件涉及毆打警官,另有數起涉及家庭虐待或家庭攻擊案件。但在大多數情況下,沒有明顯的潛在暴力犯罪。
曾負責調查美國警察暴力執法事件的克裏斯托弗委員會(Christopher
Commission)的法律顧問德羅揚表示,隻有在有緊急生死關頭的情況下才應該使用“頸部約束”,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使用“頸部約束”的次數似乎“非同尋常”。
明尼蘇達州聖克勞德州立大學的助理教授、專業糾紛協調員肖恩·威廉姆斯也指出了錯用“頸部約束”的後果。
他說,在警局工作期間,警員需要接受正確的訓練,並在壓力下訓練,這樣他們才能充分了解如何使用“頸部束縛”。威廉姆斯說:“如果使用得當,可以讓嫌疑人自首,可以在不傷害嫌疑人的情況下將其拘留。但如果使用不當,執法者的手臂放置的位置不對,就會導致嫌疑人器官受損,甚至是危及生命。”
被“禁用”但卻屢遭“誤用”的“頸部約束”
根據美國警方的定義,“頸部約束”是警察在不直接向呼吸道施加壓力的情況下使用胳膊或者是腿對脖子進行束縛,從而控製被抓捕者的行動。但此項技巧需要大量的練習並且需要使用者保持相當的冷靜,因為一旦使用錯誤,將會對被抓捕對象造成生命危險。
加利福尼亞州普拉馬斯縣律師和副警長艾德·大林常年從事警察培訓,以他的經驗判斷,多年來,美國各地的警察部門都在避免使用“頸部約束”這種抓捕技巧,因為這種抓捕技巧自身就存在“危及生命的可能”,而且警察經常誤解嫌疑人的抵抗,他們很可能隻是為了能夠呼吸。
此外,多名警方專家表明,在實際的抓捕規範中,“頸部約束”這種抓捕技巧既不被許可使用,更從來沒有在警局內部係統性地教授。
但即便如此,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發布在網上的官方手冊卻允許了這種抓捕技巧,並且有超過8年的時間沒有進行過更新。
“頸部約束”的施用對象幾乎都是青壯年男性
據NBC報道,明尼蘇達州警方使用“頸部約束”進行抓捕,最終導致失去知覺的抓捕對象中,約60%為非裔,大約30%是白種人,另有兩名是美洲原住民。幾乎所有人都是男性,75%的人年齡在40歲或40歲以下。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明市警察5年237次”頸部約束” 44次使人失去知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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