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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伊德被殺現場的四位警察之一 曾被判七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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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曝出,弗洛伊德被殺現場的四位警察之一,37歲的萊恩Thomas
Lane,在成為警察前曾因刑事犯罪和交通違法行為受到指控,被判七項罪名成立,其中包括妨礙法律程序和損害財產。

萊恩高中綴學,在2010年至2017年期間至少從事過十個工作,比如做過勞動力,電話推銷,服務生,酒保,保安和銷售助理等工作。萊恩此次因涉嫌協助和教唆二級謀殺,可能最高麵臨40年監禁。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洛伊德被殺現場的四位警察之一 曾被判七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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