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6月16日,中國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原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項俊波受賄案。
據稱,對被告人項俊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1元人民幣約合0.153美元);對項俊波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項俊波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項俊波落馬後,諸多腐敗醜聞被挖出。圖為2017年3月12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時任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的項俊波在接受采訪。
(新華社)
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項俊波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貸款業務辦理、資質審批、安排工作及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62萬餘元。
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項俊波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項俊波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賄犯罪事實,係自首;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項俊波2017年4月9日落馬,9月被開除中共黨籍及公職(雙開)。在雙開通報中,項俊波被批“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為謀取個人政治利益,濫用審批權和監管權”等。
伴隨著項俊波落馬,其諸多腐敗細節也被曝光。
據《中國經營報》此前披露,項俊波曾在北京金融街核心區購置一套麵積為263平方米的大戶型住宅。該房位於興盛街2號,小區名稱為華榮公寓。小區對麵是北京市第八中學。該房是項俊波和妻子楊某給女兒購置的房產。
報道說,項俊波曾與楊某離婚(後又複婚),並與一孫姓女子交往。2009年孫某提出想要這套房,項俊波沒有答應,二人因此吵架。項俊波決定趕緊處理掉這套“豪宅”,自己確定每平方米4萬元人民幣的價格。最後,該房以約1,100萬元的價格成交。這個價格,超出當時市場正常價格三四百萬元。
華榮公寓於2003年建成,占地8,900平方米,建築麵積46,000平方米。雖然小區占地麵積不大,但綠化率約為23%左右。
這是陸媒首次公開項俊波的其中一名“女友”和他在北京繁華地段的“豪宅”。
《紐約時報》曾在2014年2月披露,項俊波2012年6月曾向摩根大通CEO戴蒙(Jamie
Dimon)推薦“他朋友的女兒”進入摩根大通,該女子因此順利進入摩根大通。項俊波落馬後,有消息說,該女子是項俊波的一名情人。
據悉,項俊波有嚴重的生活作風問題,他被舉報不但包養情婦,而且還有私生子。項俊波為了擺脫有私生子嫌疑與情婦假結婚,但實際上仍跟原來的妻子一直住在一起。
也有未經證實的消息稱,項俊波共有21個固定情人,經常在辦公室和下屬淫亂,還有6個私生子,但經鑒定隻有一個是他親生。
據悉,項俊波在接受中紀委審查之後,自知罪行嚴重,交代了大批向他索賄行賄的上下級官員、保險業金融大鱷的名單和證據。安邦集團原董事長吳小暉的問題就是項俊波供出的。
北京流傳的消息稱,項俊波對於他在2011年被從中國農業銀行行長位置上調到保監會的人事安排頗為不滿。保監會的組織級別和人員配備均不及銀監會,項俊波為了提升自己的地位,放寬限製,推動發售類似於短期金融商品的“萬能險”,銷售萬能險獲得的資金,成為安邦集團從2014年開始大力推進的海外收購的資金來源。
在這個背景下,中國大陸近年來出現了如安邦這類跨界的金融巨鱷,他們利用監管漏洞,與保監會官員勾結,在海外不斷並購,令中國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的可能性急升,引起了中共高層的高度警覺。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金融大虎”獲刑11年 常在辦公室淫亂 固定情人2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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