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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法開先例 紐約警員鎖頸動作被重罪指控

當時非裔男子貝爾維尤被多名警員製伏。紐約市警務處圖片
 

涉嫌在皇後區海灘木板路上利用鎖頸來製服男子的警員,25日早上被捕及指控,成為第一位根據新製定的州法被起訴重罪的市警。

《紐約時報》報道,根據社交媒體視頻,事件21日早上發生在皇後區洛克威,當時4名警員逮捕35歲非裔男子貝爾維尤。期間警員阿法納多把胳膊纏在貝爾維尤的脖子上,另外3名警員則試圖戴上手銬。當時可以聽到途人不斷高喊“你不要再勒他”、“他已經昏倒”等,直至另一名警員拍了拍阿法納多的背部,他才鬆開了鎖頸。

阿法納多在事件曝光後數小時就被停職,並於25日被指控企圖加重勒頸及二級勒頸。他於早上向皇後區地區檢察官辦公室自首,在刑事法院視象提審後獲準無保釋放。

皇後區地區檢察官卡絲發聲明表示,“州長柯謨簽署法案的墨跡未幹,已經有警員采取這種被禁止的行動。警察的工作是服務和保護市民,如此行動絕對不能容忍。”

事實上,阿法納多是本月第2位因使用過度武力而麵臨刑事指控的紐約市警察,其代表律師形容,阿法納多在警隊服務已有15年,將會全力反駁指控以保全其職業生涯和退休金,“我想強調一點,該警員沒有做錯任何事,我認為應該以紀律處分來解決”。

在強烈的社會氣氛下,紐約州議會及紐約市議會分別通過法案,把警員使用鎖頸列為犯罪。提出法案的州參議員本傑明指出,阿法納多是首位根據該州法被起訴的警員,並指新法律適用於因勒頸導致嚴重人身傷害或死亡的個案,因此本案關鍵問題是貝爾維尤的傷勢是否符合嚴重的法定定義。

他說,“我認為這絕對符合標準,對我來說,這是非常嚴重的情況。”雖然警方很久以前就禁止使用鎖頸,但街上仍然有執法人員使用,當局其後於2015年增加豁免,允許警察在極端情況下使用。

根據事發時的視頻顯示,當時多名警員把貝爾維尤壓在地上,阿法納多把他鎖頸至少10秒。在今次事件之中,肇事警員為西裔,而受害者則為非裔。

卡絲辦公室指出,重罪指控表明調查人員認為,貝爾維尤可能因為鎖頸而短暫昏倒,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將麵臨最高7年監禁。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新州法開先例 紐約警員鎖頸動作被重罪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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