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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個人大常委 僅用時15分鍾 一致通過港版國安法

全國人大常委162個委員30日早上15分鍾不到即一致通過香港國安法,該法將嚴厲打壓北京認為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恐怖主義以及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雖然國安法即將在7月1日實施,但條文至今仍未公布。根據南華早報報道,就算獲邀上京列席會議的若幹港區人大代表,也隻有幾個人稍為看過部分的條文。

在此同時,根據南早報道,所有香港的人大代表以及政協委員,已經接到通知在30日下午到中聯辦聽取轉達北京的訊息。事實上,就算是身為常委唯一港人的譚耀宗,也對整個立法程序未有充分的掌握和了解,而獲邀上京列席會議的,也隻有10個港區人大。香港社會大眾也隻能從傳媒以及建製派人士的口風中,對影響他們至巨的國安法略知一二。

報道指,香港國安法下的最嚴重的刑期將會是終身監禁,也有香港傳媒引述消息稱,國安法不具追溯期,但會對被告的過去言行作為參考。

今早10點特首林鄭月娥在每周一次的行政會議會前記者會上,拒絕回答有關國安法的問題,她說由於人大仍然就有關法案進行討論,但目前仍不適合回應有關提問和解釋,當通過法例後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屆時特區政府和主要官員便會盡力回應有關提問。

林鄭同時被問到為了國安法的實施,警隊是否正考慮任命一個新的副處長處理國安問題,又或者最高的刑罰會是終身監禁,以及她在國安法執行中的角色,但她一一拒絕回答,隻重複她不會就國安法問題回答問題。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29日在常委會會議上,作出關於“港區國安法”修改意見的匯報,憲法法律委根據常委會會議的審議意見,提出了草案建議表決稿,人大委員長栗戰書決定將草案建議表決稿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

國安法草案針對四類行為,有消息指,“分裂國家”和“顛覆國家政權”兩項罪行最高刑罰將為終身監禁。國安法料不設追溯期,但將來在執法時,會考慮相關人士過去的行為,作為檢控的證據。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162個人大常委 僅用時15分鍾 一致通過港版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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