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版國安法通過當天,中國一方麵發動所有官方媒體進行宣傳,另一方麵則壓製民間不同意見。中國法律專家表示,凡涉及“國家安全”的案子,均由北京掌握審判權,背後真正的目的,就是防止香港的反抗思潮蔓延到大陸。
港版國安法上午九時通過後,北京隨即開動宣傳機器,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新聞發布會上,強硬回應來自各國的批評。
趙立堅 :
“關於香港國家安全立法問題,中方已經多次闡明嚴正立場,這一個問題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國無權幹涉,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製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幹涉香港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中國不是嚇大的,美方通過所謂製裁阻撓中方,推進香港國家安全立法的圖謀絕不會得逞,針對美方有關錯誤行徑,中方將采取必要反製措施。”
人民網列出了海外一些親中
團體對港區國安法的支持,比如中南美洲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在聲明中指出,過去一年,香港暴力事件不斷發生,一些不法分子勾連外國反華勢力蓄意破壞社會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從國家層麵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製度和執行機製十分迫切。
《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發文,指周二有多個
民主派組織宣布解散,說明國安法有效震懾港獨組織。他又說,美國的製裁完全嚇唬不了香港和中國,美國依然不敢完全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 “
美國這次一定輸,香港將繼續繁榮。”
公安直接到港執法抓捕將成常態
中國內地法律學者孫先生接受自由亞洲電台采訪時表示,當局不顧美國等西方國家反對,強推國安法,也是為了震懾內地民眾:“按照中國這種模式來治理香港,不惜把香港變成一個死港。當局對香港人反對共產黨的治理模式,這種打壓,決心之大。其中很重要一個原因,他也防止這種反抗彌漫到內地。同時也擔心香港作為自由民主的基地,對大陸追求民主法治自由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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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香港媒體報道,草案列明在特定情形下,特首與“駐港國安公署”商討後,可以提出將嚴重案件送交內地審理,再由中央批準送審。
對此,中國刑事案件辯護律師李先生對本台說:“原則上,一個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它應該適用行為人當地的法律,實施的行為,當地的法律是不是認為犯罪,才能認定他是不是構成犯罪。但是也有例外,有些國家,特別是一些專製國家,行使長臂管轄的原則。也就說當地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但是我這裏認為是犯罪,那麽我仍然可以抓你。我按照本國的法律來認定你構成犯罪”。
據了解,港區國安法草案列明四項罪行按嚴重性分級,刑期由3年至10年不等,如果案情嚴重,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法律沒有追溯力。
不過,中國法律學者孫先生認為,當局若想治罪於人,罪名不是問題:“不追溯既往,他表麵上可以做到,但是我們要搞清楚中共的特性。他的特點就是你隻要做過什麽,尤其是你曾經反對過他,無論你怎麽樣做,他會永遠惦記著你,以其他理由抓你進去,很容易。隨便在你家裏一搜,有槍支彈藥。”
孫先生認為,栽贓陷害一個政治人物,對當局來說易如反掌。另一位內地學者黃先生說,很多港人不了解公安執法手段有多離奇:“把你過去所做的事情,作為這次附加的一個罪證,然後判你重刑,這種可能性非常大,對於他們來說,這種操作已經輕車熟路了。”
今後99%的國安案件都由特區負責,尊重香港的法律和機製,除非“例外”案件才由中央出手。但何罪屬於“例外”,公安部派駐香港的官員說了算。
香港不再是大陸訪民自由申冤之地
香港曾是中國內地居民上訪維權的另一途徑,比如北京居民因非法集資案,到香港維權。廣東東莞居民陳先生對本台說,大部分訪民和異議人士已被當地警方限製出境:“當年我也想去香港,在深圳被攔截,海關跟我說像我這種人是出不了境的。港區國安法推出以後,國內的很多異議人士和訪民就算能夠去香港,也會提心吊膽的,怕被扣上勾結外部勢力,煽動顛覆政權這種罪名。”
在香港的中聯辦和中資機構,過去一直是訪民慣常請願示威的地方,他們也可以在香港自由接觸媒體,揭露大陸地方地政的腐敗問題。
記者:喬龍 責編:胡力漢 嘉遠 網編: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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