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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常掛嘴邊的概念 竟是欺騙人類最成功的洗腦


割韭菜最好的方法就是通過“集體利益” 
——
張鵬

(本文討論的範圍隻限於企業管理,請大家在留言中不要越界)

小時候,我經常聽父親抱怨工作單位上的事情,其中最讓他義憤填膺的是別人侵吞“公家”的財產。

我記得當時反問過他:“公家的財產又不是你的,關你什麽事?”

我爸被我這個“幼稚”的問題搞懵了,一時不知道如何回答,最後隻是說:“小孩子懂什麽,別多嘴,去做作業吧。”

這個問題一直纏繞我數十年,直到我自己進入了職場,並且擔任了20多年的職業經理人後,我終於找到了答案。而答案就在“集體利益”——這個被許多人整天掛在嘴邊,並且還賦予崇高意義的概念,就是問題的根源。

讓我從自己親身經曆的一個真實案例來闡述這個問題。多年前,我在擔任某歐洲跨國公司中國區總裁時,公司給我配了一輛別克商務車和一名專職司機。我可以這樣理解,專車和司機的費用都來自公司,是“集體利益”。但是,我會再追問三個問題,第一,這個集體利益的產權屬於誰?第二,這個集體利益的使用權屬於誰?第三,誰有動力保護這種產權?


集體利益屬於誰?

從法律上講,任何集體利益都是由許多個人利益組成的。也可以理解為:集體利益並不存在,隻存在個人利益的集合。

比如,公司的集體利益的產權屬於全體股東。我當時所在的這家歐洲公司中國區的所有財產都是由此公司(瑞士的上市公司)的股東所有。這些股東的數量成千上萬,包括不同國家的股民,可能還有中國人買了這家公司的股票,也成了股東之一。

這樣分析,我們就不難理解,給我配車配司機,是由股東們出的資。出資額是按股東們的股權比例。


集體利益由誰使用?

股東將集體利益的使用權委托給了公司的管理者,結果我們這些管理者就有了對集體利益的使用權。所以,集體利益並不是由所有者使用,而是由委托代理人使用。

一旦有了委托代理人,產權所有者反而沒有權力使用本來屬於他們的“集體利益”了。比如,上市公司的某個股東無權跑到我辦公室,要求使用我的專車,雖然他是產權擁有者之一,而我並沒有任何產權。

其他組織也一樣。隻不過,委托方式不同,主要有三種:通過商業(競爭加契約)、通過選票、通過武力。


集體利益由誰保護?

正因為集體利益的擁有者與使用者不是同一個人,所以,集體利益的保護就成了大問題。比如,給我租專車的錢是由股東出的,而我卻能免費使用。這樣一來,我就會希望租的車越豪華越好。最好還能用“公家的錢”給我租私人飛機、配私人醫生、專職廚師、貼身助理、勤務兵、警衛、豪宅……我有權但沒有動力去保護集體財產,除非我是傻瓜。我一定會明白,這些集體利益,我如果不使用,別的領導也會使用。

但是,我進入此公司後,立即退還了租借的專車並且辭掉了專職司機。為什麽?因為這家公司給我簽訂了契約,將我的收入與公司利潤掛鉤。當我退了專車與司機後,公司每年節省了60萬元。另外,其他員工看到我的行為後,也開始節省開支。最後,公司利潤明顯上升。我當然也獲得了更多的獎金。

如果進行數學分析,我少使用了60萬“集體利益”,公司節省的成本可能達到600萬(因為全員都在節省不必要的開支),但我最後多得的獎金可能隻有20萬。那麽,我用60萬換20萬是否不劃算?

僅僅從金錢上分析,我的這種做法的確不理性。因為我沒有做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是,我的利益不僅僅包含物質利益,還有精神利益生理利益

我不坐車,而改為公交加騎車出行,符合我的“綠色環保”理念,我認為我得到了精神收獲。另外,我覺得我不享受公司給我的特殊待遇,讓我也踐行了“人格平等”的理念,這是我的另一個精神收獲。第三,當我用實際行動影響員工時,他們更容易接受我的理念,我的管理也就更輕鬆了。這都是我獲得的巨大精神利益

另外,公交加騎車出行,讓我更健康,這就是生理利益上的收獲。

還有,即使從物質利益上分析,我認為我自己得到的20萬元帶給我的自由與感受,也超過了公司給我的60萬元。因為我用自己的20萬元可以自由選擇做任何喜歡的事,比如去周遊世界。而公司給我的60萬元隻不過用來接送我上下班,我覺得後者帶給我的物質和精神享受都不如前者。

結果,我覺得我的選擇做到了自身利益最大化。


小結

綜上所述,集體利益根本就是一個偽命題,它的產權屬於個人,它的使用權也屬於個人。所以,當有人用集體利益來忽悠我時,我會馬上剝開他的畫皮,看看產權使用權屬於誰。

作為公司的管理者,我一生都在追求這個目標:將集體利益的產權、使用權與使用者的個人利益掛鉤,讓使用者在做選擇時,隻有一個動力,那就是增加集體利益。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一個常掛嘴邊的概念 竟是欺騙人類最成功的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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