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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娟案再起波瀾 律師提動議:服兵役定義不明

唐娟案再起波瀾 律師提動議:服兵役定義不明

中共軍人唐娟被指控簽證欺詐和虛假陳述。(取自法庭文件)

涉嫌隱瞞軍人身份、遭遇司法部指控簽證欺詐的38歲中國研究員唐娟(Juan Tang),將在7月面臨陪審團審判。唐娟律師提出的兩個動議公聽會則於19日以視訊進行。辯護律師認為,所謂唐娟就服兵役(military service)問題做出簽證欺詐和虛假陳述的指控有問題,因服兵役定義廣泛,在中文指武裝計程車兵,美國政府未說明具體含義。

如果簽證欺詐罪名成立,唐娟可能面臨高達10年的聯邦監禁和25萬元的罰款。如果還被判虛假陳述罪,她可能再面臨最高五年的監禁和另外25萬罰款。

第三方監護人、華裔民權律師崔軒(音譯,Steven Xuan Cui)此前抵押價值75萬元房產擔保釋放唐娟,唐娟住在崔軒家,處於電子監控狀態。律師前不久提出兩個動議,一個是發現動議(Motion for Discovery)。要求原告司法部提供調查案件的證據和陳述等。另一個是詳情單動議(Motion for Bill of Particulars),要求原告提供就指控作出的詳細、正式的書面陳述。法官克萊兒(Allison Claire)並未當庭決定,但傾向於支持辯護律師動議,表示會儘快發布法庭命令。

在起訴書中,聯邦調查局(FBI)認為,唐娟涉嫌簽證欺詐,隱瞞了身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的事實。在申請非移民簽證的表格中,對於是否有在軍隊中服役的問題,唐娟回答:沒有。有三篇文章、一份文件、兩張照片,以及電話和電郵分析等,至少八項證據,可以顯示唐娟的軍人身份。

唐娟律師西格爾(Malcolm Segal)表示,首先,政府要明晰,服兵役意味著什麼。在聯邦調查局(FBI)對唐娟詢問時,是用中文普通話進行的(註:有會說中文的探員)。但文件是英文書寫的,除幾個漢字外。政府指控唐娟作虛假陳述。政府在詢問唐娟時,到底問了什麼問題,得到何種回答,都需要說明。

「比如說,涉及到服兵役,在英文和中文語境下,均有多種含義。在申請簽證上,不會具體說明服兵役意味著何種含義,搜索網絡,不會有清楚的解釋。所以無法清晰的判斷服兵役的含義。但唐娟被審判的關鍵就是簽證申請情況,尤其是回答服兵役問題。」

西格爾說,服兵役應指配備武器。政府依靠任何狹義的意思或一般通俗定義服兵役,這兩者的審判方式不同,專家證詞也不同。所以需要政府按照動議要求,提供相應證據和陳述。

檢察官不同意動議

法官克萊兒表示,簽證申請不會具體舉例說明,服兵役對於任何一個特定國家的含義。但服兵役顯然是更廣泛的範疇。比如,為軍事附屬大學工作,或者當事人的工作、涉及民用合同的一部分。或者從事的研究由軍隊資助。這些都是兵役問題回答的更具體的例子。所以,如果一個人被問到一個一般性問題,有沒有在軍隊服役?若回答沒有,後續會有更具體的問題。問題答案仍然可以是真或假。政府不能在回答一個一般的問題時指控和虛假陳述。

西格爾表示,是否服兵役問題的關鍵,還意味著對於一個說中文普通話的人來說,含義不同。「(專家告訴我),在中文中,意味著武裝計程車兵。辯方之所以認為,政府違反了正當程式,是因為政府用比較籠統的語言來確定服兵役的含義,迫使被告為自己作證(是否有錯)。這不僅僅是有價值的、專家討論的問題。這場爭論的核心是,政府說的服兵役到底是哪種含義?還要考慮到在當事人所在國,服兵役意味著什麼。」

助理檢察官柯波拉(Heiko Coppola)表示,不同意被告的動議請求。因多份文件已交給唐娟方面,包括搜查令宣誓書、刑事起訴書,以及提交給辯護律師審查的、政府搜查後發現的資料等。這並非強迫被告為自己作證。對於辯方要求詢問唐娟時的中文錄音,柯波拉表示,兩個FBI探員詢問唐娟時,其中一個母語是普通話,詢問時並未錄音。

克萊兒法官並未當庭宣布動議聽證結果,但稱讚西格爾做出清晰的辯護,傾向於支持他的動議請求。

唐娟案再起波瀾 律師提動議:服兵役定義不明

唐娟律師提出動議,希望政府提供調查案件的證據和陳述等(取自法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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