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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Pixel 4又不肯給試用機 Google被罰上億元

宣傳Pixel 4又不肯給試用機 Google被罰上億元Google為了宣傳Pixel 4卻不肯給試用機,導致公司與其合作電台遭罰940萬美元(新台幣2.8億元)。(路透)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Google在2019年曾付費給媒體電台iHeartMedia宣傳旗下手機Pixel 4,但在打廣告前,主持人卻不曾親自使用過手機,Google與iHeartMedia雙雙因欺騙性廣告,遭美國當局罰款940萬美元(新台幣2.8億元)。

綜合媒體報導, Google付給iHeartRadio超過260萬美元(新台幣8011萬元)的廣告費用,並且讓主持人只憑1份講稿就開始宣傳,講稿內容提及「我用Pixel 4拍了許多很像棚拍的照片,例如我兒子踢足球、流星雨,和出現在我家後院的罕見貓頭鷹」。但主持人實際上根本沒有親自使用Pixel 4的經驗。

據悉,iHeartMedia不是沒跟Google要過試用機,iHeartMedia 2019年10月錄音前就曾向Google索取手機未果,2020年1月Google再度要求iHeartMedia推出另1支廣告時,Google仍不願提供手機,最終Google總共只寄出5台Pixel 4。

另外,Google除了iHeartMedia外,還有跟多家媒體電台合作,不過這些電台主持人大部分也都未曾親自試用,照著講稿宣傳導致廣告內容非常相似。據悉,在2019、2020年期間,他們總共製作出高達2.9萬支的虛假廣告。

Google和iHeartMedia目前正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7位州檢察長談和解,並且他們將共同支付940萬美元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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